工程工程代建管理指南二O一二年六月目录前言1第一章工程代建业务的承接21.1代建业务的承接方式21.2代建工程投标21.3委托代建合同的谈判与签订3第二章工程代建管理组织52.1代建组织机构的组建52.2代建团队的组建7第三章工程代建管理规划83.1代建管理规划大纲83.2代建管理实施规划8第四章工程勘察管理104.1勘察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104.2勘察合同的签订114.3勘察过程管理124.4勘察质量管理14第五章工程设计管理155.1设计任务的委托方式及其程序155.2设计合同的签订175.3规划方案设计管理175.4初步设计管理215.5施工图设计管理23第六章工程招标管理256.1施工招标管理256.2监理招标管理286.3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管理30第七章工程施工准备管理317.1施工相关手续的办理317.2施工许可证的办理317.3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347.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357.5第一工地会议组织召开367.6分包单位资格和开工报审表的审查377.7施工单位现场准备工作的检查39第八章工程质量管理428.1质量控制的程序、内容和方式428.2施工质量过程控制438.3施工质量验收管理488.4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53第九章工程进度管理579.1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查579.2工程进度实施的动态管理57第十章工程投资管理5910.1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5910.2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5910.3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6010.4工程费用索赔的控制6010.5工程结算62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管理6411.1安全生产管理控制原则6411.2安全管理机构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6411.3安全管理措施6511.4安全管理应急预案68第十二章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6912.1环境保护管理6912.2文明施工管理7012.3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应急预案71第十三章工程合同管理7313.1合同管理的目标7313.2工程涉及的主要合同类型7313.3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7313.4合同管理的措施7313.5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76第十四章工程沟通管理7814.1沟通的层次7814.2沟通的内容7814.3沟通的形式78第十五章工程风险管理7915.1风险管理目标7915.2风险识别7915.3风险评价与控制80第十六章工程信息与资料管理8116.1信息及文件的传递8116.2信息管理的方法与手段8216.3资料管理的总体要求8216.4资料管理的内容8316.5档案资料的收集8316.6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8316.7工程文件的整理与归档8316.8工程归档卷内文件的排列8416.9归档案卷编目8416.10案卷装订要求85第十七章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管理8617.1工程竣工验收管理8617.2回访和保修服务管理87第十八章对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8818.1对设计单位的管理8818.2对施工单位的管理8818.3对监理单位的管理89第十九章工程建设廉政管理9019.1法律、法规和规章9019.2工程建设廉政内容与管理90前言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工程建设逐步形成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新机制。为加快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中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合一、政府投资约束软化、工程单位基建管理经验不足、超投资风险防范制约机制缺失等问题,在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加快推行‘代建制’”。为此,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管理部从事政府投资工程的代建业务。目前,为了贯切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公司上下正在开展工程咨询理论方法创新工程,代建业务咨询指南是十大领域咨询指南之一。有别于其他咨询指南的编写,由于政府投资工程实行代建制,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公司层面上,一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二没有相应的实践经验积累,三没有专门从事这方面研究的专家队伍。虽然,全国各省市相继开展了政府投资工程的代建工作,并从政府投资管理的角度出台了相应的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管理办法,但在具体操作上,各省市的情况千差万别。而且,从全国范围来看,实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公共建筑、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市政道路等领域,因此,编写一个具有通用性的代建咨询业务指南,这是一项集探索性、专业性、创新性于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难度是相当大的。如上所说,政府投资工程涉及的领域广,按照我国和各行业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在工程建设的具体操作上,既有共同之处,亦存在不同的地方。本代建业务咨询指南,主要基于代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和政府投资的民用及公共建筑工程,依据国家现行民用及公共建筑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各项规程、规定、办法,并结合目前我们正在承担的代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写。其他领域代建工程可参考本咨询指南和相应行业的管理办法、规程和规定进行操作。另外,本咨询指南中凡是与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规程、规定有冲突和不一致的地方,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由于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限,不当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第一章工程代建业务的承接1.1代建业务的承接方式从目前全国各省市的情况看,政府投资工程代建主要通过公开招标和邀请的方式进行委托。公开招标就是在报纸、相关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凡是符合投标条件的代建单位都可以进行投标,需要经过资格预审、投标等环节,最终确定代建单位。邀请招标就是委托方邀请具有相应条件和资格的代建单位参与某工程的代建投标。一般来说,委托方按照预先制定的代建单位资格条件建立代建单位库,每年对库内各代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年审、在当地从事代建业务的信誉等情况的审查,实行能进能出,动态管理。一旦有代建工程时,委托方按照一定的规则,从代建单位库中随机抽取4-5名代建单位,邀请他们参与代建工程的投标。因此,为了获得代建业务,一是要留意报刊和有关网站的信息发布,积极参与投标;二是争取进入当地政府建立的代建单位库,这样就有机会参与代建工程的投标,获得代建业务。1.2代建工程投标代建单位招标,其程序与一般工程的招投标程序基本相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一般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载明了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工程简况(工程规模、范围、内容、位置、工期、技术要求等)、工程的投资额及资金来源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还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了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二、发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通常由资格预审须知和需投标人填写的资格预审表两部分构成。资格预审须知包括:工程概述;对申请人的基本要求;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和有关证明;资格预审要求的强制性条件;各类申请表格等。资格预审主要是对投标申请人整体资格的综合评定,应包括法人地位、商业信誉、技术能力、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等。三、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招标文件通常由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期要求、投标报价要求等。四、现场考察和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在组织现场考察过程中,除了对现场情况的简要介绍以外,不对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以免干扰投标人由此判断做出决策,这些问题一般都留待标前会议中解决。五、标前会议在标前会议上,除了向投标人介绍工程简况外,还可对招标文件中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说明,有针对性地解决投标人书面提出的各种问题,以及会议上投标人即席提出的有关问题。会议结束后,招标单位按其口头解答的内容以书面补充的形式发给每个投标人,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效力。六、开标、评标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招标单位组织举行,所有投标人参加,并邀请当地工程工程有关主管单位、监督部门、公证机关等人员出席。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类似工程管理经验进行综合评定。七、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出来后,招标单位按照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媒体、报纸和网络上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授标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即成为该招标工程的代建单位,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委托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根据上述招标程序,有投标意向的代建单位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组织人员认真编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积极参加现场考察、标前会议、开评标等活动,了解代建工程招标的相关信息;及时提交投标保函;同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和地点,携带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资格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参加开评标会。1.3委托代建合同的谈判与签订“代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政府投资工程管理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对我们来说,也是一项新兴业务。目前,在国家层面上与“代建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因此,委托代建合同是公司与委托方之间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是开展代建业务和未来双方责任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在委托代建合同中,除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在代建管理范围、代建报酬的计取、履约保函比例、工程质量目标、代建工期、投资控制目标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以及处罚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委托代建合同谈判时,一是对上述条款的内容的表述要明确具体;二是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要尽量规避代建单位风险。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代建管理范围。若委托方除要求代建单位负责代建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还要求代建单位负责办理相关的报建手续,那么在委托代建合同有关代建管理范围条款中,需要注明报建手续的办理须以委托方或使用方为主,代建单位协助。这主要是目前国家与“代建制”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于代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地位尚不明确,人防、消防、环保、园林绿化、节水等主管部门对于代建单位尚不认可,因此,对于相关报批手续的办理,还得由委托方或使用方出面办理,作为代建单位只是协助做些具体的工作。2、投资控制目标。一是在委托代建合同中应明确投资控制目标和具体内容。有些委托方只要求代建单位管理建安工程费用,而有些委托方除要求代建单位管理建安工程费用外,还将监理费用、招标代理费用等交由代建单位管理;二是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对于因设计变更(此设计变更须经委托方的核准同意)引起的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在委托代建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应追加投资和延长工期,并相应调整代建投资控制目标和工期控制目标。3、代建工期。对于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之前介入代建工作的,由于在工程正式施工前尚有许多准备工作要做,包括施工、监理招标、有关报批手续的办理等,而这些工作的时间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和不可控性,因此,在委托代建合同中,对代建工期,最好明确从开工报告批复的开工之日起算起,以避免工期延长,引起双方发生纠纷。4、代建报酬计取。目前,国家在代建报酬计取方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从各地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两种计取办法:一是依据财政部下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的确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以此为基础计取;二是按照约定的基数,以代建单位中标比例计取,计取基数一般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有些地方将监理、招标代理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也纳入代建报酬计取的基数。因此在代建合同谈判时,对代建报酬的计取办法、计取基数应具体明确。5、履约保函及处罚的约定。目前,委托方普遍要求代建单位在委托代建合同签订前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保函,并明确规定在代建工程最终投资超出投资控制目标和因代建单位原因造成损失时,超出投资和损失金额从代建报酬和履约保函中扣除。为了规避代建单位的风险,对履约保函内容格式和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失职造成损失的认可,在委托代建合同谈判时,应尽量争取对代建单位有利的条件。第二章工程代建管理组织2.1代建组织机构的组建在委托代建合同签订后,根据投标时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