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可编辑可修改1外来车辆入厂安全告知书车牌号:随行人员:日期: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和公司设备物资的安全。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此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1.所有车辆进出厂区,必须严格履行登记、出门手续。来访者必须持有受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可放行出门。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生产装置、储存区禁止使用手机、照相机等易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3.进入厂区,禁止吸烟;禁止在危险区域、动火区域逗留。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车间、仓库等厂房内部,不得乱动厂内任何原料、设备、设施等物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坏或获取公司财产。4.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交通规定,服从指挥,按指定路线行车,时速不超过5公里,禁鸣喇叭,禁止大声开车辆音响或叫喊。5.依照厂区交通标识在指定的路线行驶和指定的地点停放、上下货物;严禁乱停乱放。6.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请在驾驶室或作业人员指定的地方等候。倒车或进行其他方式的车位调整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确保不伤害人员和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事故或者是财产损失,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7.装卸前车辆需熄火,装卸过程中,装卸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负责监装监卸,不得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6、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在待卸期间,驾驶人员负责看管货物。7、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如实报告。8、从事危险货物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理化性质、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相关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9、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卸车、装车操作过程中,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上管道连接和设备设施的操作,车间的任何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操作。10、启动车辆前必须确认车上没有作业人员且处于安全状态下,若因驾驶员原因造成的不利后果则由其承担责任。被告知人:告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