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工作思路:20xx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工作思路是抓好“四个一、八个二”,即:咬住一个指标:咬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一个机制:建立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以施工现场监管为重点,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相互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明确一个方向: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促进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关注一个重点:关注广大建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和作业条件,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两个体系:完善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强化两项许可: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和动态考核;开展两项评价: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落实两种责任:落实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建筑市场有关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两个倾斜:实行差异化管理,把监管力量向管理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倾斜,向安全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倾斜;抓好两类典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好坏两个方面的典型;着眼两个提高:即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全系统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做好两个结合:实行标本兼治,一方面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一方面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基层工作。二、主要工作目标(一)杜绝发生3级及以上重大伤亡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生产、生活中毒事故。(二)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盛市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并力争下降xx%,具体为:工伤事故死亡率0.05‰以内,重伤率0.2‰以内,一般事故频率1.5‰以内。(三)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特级、一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二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60%以上;三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45%以上。施工现嘲合格”率达到90%,其中特级企业施工现嘲优良”率达到80%以上;一级企业施工现嘲优良”率达到6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嘲优良”率达到45%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嘲优良”率达到30%以上。(四)积极开展盛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要有明显提高。三、主要工作措施(一)严格目标考核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这个关键,根据层级管理的原则,通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量化,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2、坚持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制。根据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原则,依法确定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推行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生产共保办法,签订“扬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共保责任书”。3、严格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办法,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逐步形成年初责任目标明确,年中过程检查、考核,年底综合验收、评价的安全生产预控目标考核机制。(二)以监管导则为指导,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制度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研究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对策、措施,推动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县(市、区)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中设置安全生产联络员,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工作信息动态交流,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大工作。7、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认真开展本地区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指定专人实施跟踪监控管理。经常性的向社会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29、建筑工程重大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告诫制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的,市建设局将对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xx、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市建设局从今年起将组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和考核。1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必须立卷归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夯实基础性工作,不断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14、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建筑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切实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保障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xx、强化安全标准意识,全面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一是以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章为基础,抓紧制订扬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并认真贯彻实施。二是积极培育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树立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三是加强过程管理,加大督查和处罚的力度,形成持续改进机制。四是积极做好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平时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方评价结果,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综合评价。通过安全质量标准达标管理、考核工作,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效果。16、积极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以“安全达标”为主要内容,“以人为本”为主要特征的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全方位发动、全过程管理,使之成为“以人为本”的典范、安全管理的典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典范。以创建文明工地为载体,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17、落实各项经济投入政策,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一是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娶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在招投标、支付协议签订、施工现场监督、竣工审计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企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制度,按照建设部即将出台《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管理办法》,以经济政策为杠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预警、预报、预控、预案”机制。一是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今年市建设局将修订、完善《扬州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实行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制度,防患于未然。二是完善建设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增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四)加强监管机构、监管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建筑安全依法行政能力22、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充实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尤其是基层监督机构的力量,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全城乡、全行业、全过程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2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强化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逐步建立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建设安全依法监管水平。24、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规则》,规范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方案交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审)查、安全生产监督备案、施工过程巡查和竣工评定等工作。26、切实转变监督检查方式。从对施工实物安全为重点的监督转入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促进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从以往告知性的检查转为随机抽查、巡查,巡查工作要坚持“四个结合”:即与日常监督管理相结合,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与监督执法相结合,与评优评先相结合。要通过安全巡查,使政府的安全监管更为主动、更具有威摄力。27、全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应以实现对建筑施工安全的动态控制为目标,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从监管资源平均分配转变为差异化管理,根据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及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施加不同的管理强度,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全面实行网格式安全巡查制度,明确每个网格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2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许可的动态监管。一是严把市场关口,各建设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在办理招标投标、施工许可手续时,要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严禁参加招投标活动、不予办理安全报监、施工许可手续。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核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按照建设部即将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切实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与施工现场达标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事故情况等挂起钩来。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议发证机关将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按照《扬州市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在颁发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认为符合开工要求的审查结果作为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的附件材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对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机构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31、认真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按照《扬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建设单位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后,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资料或未通过备案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32、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对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采劝主管部门推行、施工企业负责、中介组织参与”的方式,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促进施工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33、构筑村镇工程安全监管网络,强化村镇工程安全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村镇工程的安全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抓好新农村建设施工安全监管的试点工作,创新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全面落实乡镇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起权责清晰、运转有效、监管到位的村镇工程监管体系,消除死角,推动村镇工程的安全生产水平有较大的提升。(五)进一步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监理机构作用35、开展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针对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知识缺乏的状况,会同监理协会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适时组织监理人员就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进行专题研讨,督促监理企业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安全监理业务素质。(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38、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扬州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办法》,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钢结构吊装、悬挑脚手架等的安全管理,实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严格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制度,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监控和日常管理,立足于超前防范、源头控制、有效监管,增强事故的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