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常态化下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反弹,确保辖区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人民健康和城市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及时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灵活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督促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制定本条线疫情防控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执法大队、各市场所负责具体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2.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区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排查隐患、依法规范,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快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检查等工作。各单位(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形成各方协同、持续攻坚的工作合力,确保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及时传达、工作及时落实。三、工作重点(一)重点领域1.食品安全监管;2.活禽、野生动物交易监管;3.药械安全监管;4.特种设备安全监管;5.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二)重点场所1.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2.餐饮服务单位;3.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4.大型商场、商务楼宇等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6.其他沿街商铺等。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将其他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纳入工作重点。四、主要任务根据市政府应急响应级别要求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措施及时、适当、有效。(一)依法履职,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安全监管工作1.强化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监管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商)品质量安全、价格行为等监管。加强对畜禽肉、生鲜水产品、蔬果等重点产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包括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情况等。发现违规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大对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力度,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消毒产品、非医用口罩等防疫产品质量安全-4-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控。(牵头部门:网监科、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2.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单位食堂以及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消毒卫生制度,对场所、设施设备、餐饮具、工用具加强消毒;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在工作状态时应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强食品原料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原料追溯和进货查验制度,对冷冻产品、水产品加强索证索票,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生鲜水产品等,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牵头部门:食品监管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3.强化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充分发挥零售药房智慧监管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探索细化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的功能目录,督促企业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区内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重点关注,-5-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处。对五类重点防疫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呼吸机、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红外体温计)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对其中的出口单位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监管部门联系制度。(牵头部门:药化科、医械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4.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疫情常态化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包含疫情防控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巡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智慧电梯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监管,按照区局制定的电梯乘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指引,指导各重点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医院、重点宾馆等重点场所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确保特种设备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牵头部门:特种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5.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用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对危险化学品及容器、儿童学生用品、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安全帽、成品油等涉及国计民-6-生和安全的产品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重要商圈、网红产品的质量监管。及时开展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及相关线索的核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予以严处。(牵头部门:质量认证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6.加大对涉疫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专项检查、“双随机+网格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提高打击疫情相关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牵头部门:稽查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7.快速处置涉疫投诉举报对于接到的涉及食品安全、药械安全、违法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投诉举报和对疫情防控相关商品等存在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牵头部门:消保科、法规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二)因时因势,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1.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对接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管理-7-方,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场所通过现场提问、分行业抽查入驻商户等多种方式,对管理方落实主体责任以及对员工、场所、商户、消费者等相关管理措施的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检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牵头部门:消保科;配合单位(部门):各所队)2.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对沿街商铺经营者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不同响应级别的工作要求,对沿街商户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级别的管理措施,倡导沿街商户依托“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每日报送开业/停业情况以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各市场所每周抽取本街镇25%的沿街商铺开展相关检查,并确保每月对本街镇所有沿街商铺覆盖一轮检查,检查情况需录入“汇治理-沿街商铺管理”管理端。(牵头部门:信用科;配合单位(部门):各业务科室、各所队)五、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重要性,始终保持坚决有力的战疫劲头,与时俱进调整防疫策略、从严从细落实防控措施,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要服从区局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部署,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8-2.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区局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实效,严防疫情防控风险。3.强化督导检查。区局适时建立督查队伍,由区局领导带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督促整改,推进各项防控举措有效落实。4.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部门)在排摸中发现重大、紧急情况的,要即时报送区局。同时,要及时了解工作动态信息,做好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的收集,办公室要及时编发信息、简报并上报。附件:1.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监管工作情况2.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监管措施-9-附件1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监管工作情况应急响应级别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启动时间1月24日-3月23日3月24日-5月8日5月9日-今区局监管级别时间1月24日-2月9日2月10日-2月25日2月26日-3月23日3月24日-5月8日5月9日至今级别1.1级防控1.2级防控1.3级防控2级防控3级防控业务指导执行业务指导1-2执行业务指导3业务指导4业务指导5-9业务指导10-10-区局主要工作1.1月21日,召开区局第1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启动全区46家农贸市场全覆盖检查工作。2.1月22日,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布《依法规范经营提示》,维护口罩等防疫物资价格市场稳定。3.1月22日-23日,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商品价格监督检查。4.1月23日,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召开第1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所队视频会议,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各项工作。5.1月23日-31日,组织开展沿街独立副食品经营单位违规活禽交易专项检查。1.2月10日,局领导带队开展第二轮沿街商铺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抽调机关科室、执法大队干部增援到相关市场所开展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徐汇外卖供餐单位名单,帮助解决复工企业用餐需求。2.2月11日,针对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共性要求,推出“红色告示+蓝色公约+白色记录”的三色公示单,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上线“沿街商铺管理系统”,督促商户每日上报自查信息,采集沿街商铺疫情防控数据。3.2月14日,实施沿街商铺夜间“错时”检查。组织开展为老助餐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督查。推行升级版“食安锁”——外卖安心卡。4.2月16日,组织开展沿街超市配备测温设备排1.3月2日,召开沿街商铺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优化升级“沿街商铺管理小程序”工作。2.3月4日,出台《支持复工复产复市若干举措》,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海电视台等媒体予以报道。3.3月6日,首批2名机场志愿者正式出征。4.3月6日-4月8日,组织开展积压食品原料和生猪产品质量专项检查。5.3月8日-3月13日,局领导带队开展第四轮沿街商铺、规模以下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疫情防控督查。6.3月11日,积极助力辖区餐饮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恢复客流量。上海日报、上观新闻等媒体予以报道。7.3月12日,区食药安委召开2020年第一次全体1.积极助力沿街餐饮类店铺尽快恢复往日人气,3月3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第一时间》等媒体予以报道。2.4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到区局就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工作。3.4月4日-4月6日,组织开展清明节假日期间市场巡查工作。4.4月7日,启动沿街商铺疫情防控“一周一巡”工作,敦促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举措。5.4月13日,召开第15次局长办公会议暨防控领导小组会议,通报沿街商铺排查情况,部署相关工作。1.继续组织部署沿街商铺及规下商场(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及市场监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2.5月14日-5月20日,对第二批开学的59所小学和大专院校食堂、特种设备开展检查。3.5月14日下午,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4.5月21日下午,组织召开2020年徐汇区药品零售监管工作视频会议。5.5月22日上午,区局牵头举办“爱沪餐—食安封签”项目启动仪式。6.5月27日下午,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区局开展“六稳”“六保”专项督查。7.5月28日-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