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线(铁路)安全协议(珞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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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1专用线(铁路)安全协议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强化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铁路)行车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维护路企双方利益,明确路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合同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管理办法》、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接轨站《站细》等相关规定,经成都铁路局重庆西车站与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铁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2016年度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协议如下。一、协议方甲方:成都铁路局重庆西车站乙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二、协议事项(一)设备管理1.乙方专用线(铁路)与甲方珞璜站17/20号道岔接轨,在距17号岔尖3m/距20号岔尖4m处设立SD/XD信号机作为甲乙双方的分界点(乙方专用铁路凭SD/XD信号机显示的开通信号进入甲方的车站作业);同时向站内方向设立安全线作为隔开设备使用。乙方应保证专用2线(铁路)内的线路、道岔、道口(平过道)、桥梁、涵洞、挡车器、车挡和各种线路、信号标志、信号、通讯、照明、接触网、隔离开关、脱轨器、大门、站台、房建等一切设施、设备质量良好,符合铁路总公司、成都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乙方专用线(铁路)内的所有建筑物和设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乙方在建筑限界以外修建建筑物和设施时,应考虑取送车作业的瞭望条件和作业安全,经甲方签认后方可实施。在线路上或线路两侧进行施工(包括上跨、下穿线路的施工),应征得铁路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并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专用线(铁路)内设备故障影响取送车作业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3.乙方专用线应保证调车人员作业区域场地平整、栅栏、盖板、站台帽等完整,地面无杂草、无积冰积雪、无障碍物,夜间应保证作业区域内有足够的照明,保证甲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4.乙方专用铁路配有自备机车(内燃机车)1台,机车型号DF5,机车编号1680,自重130吨,最大牵引吨位吨,生产厂家为四方机车车辆厂。乙方自备机车需进入甲方车站作业时,自备机车必须安装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无线灯显调车设备,且具有“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不具备条件的机车,严禁进入国铁作业;乙方自备机车需配有经铁路部门培训合格的机车司机(持有经年度鉴定合格3的《司机驾驶证》、《学习司机证》)、运转值班员、调车人员、专用铁路运输员、扳道人员(持有专业培训合格证);在专用铁路进行作业的调车作业人员、扳道员及进入甲方车站作业的乙方调车人员须配备调车手持对讲机。各种无线灯显调车设备应预留10%的备用(不足1台时按1台)。无线调车设备的更新周期为5年,电池块使用年限为1.5年,超过年限按规定报废处理。维修可由乙方委托甲方按规定办理。5.乙方负责专用线(铁路)内的防溜器具配备并管理。专用线(铁路)内配备铁鞋12只,人力紧固器6个,防溜枕木0根。铁鞋应刷漆编号(红底白字),固定地点存放,防溜枕木应安装铁链并加锁防盗。防溜器具要保持完整、良好状态。发生损坏时应立即更新、补齐。发生丢失时,必须迅速查明原因,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甲方和所属地铁路公安部门。报告内容要注明丢失日期、时间、铁鞋编号,配置地点,丢失原因等。6.乙方使用的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道岔勾锁器及防溜器具须使用经总公司、铁路局鉴定合格,有资质生产厂家的设备,设备由乙方购置,产权归乙方所有。7.乙方线路内须建立消防组织和消防制度,配齐、配够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状态。(二)货物堆码要求1.乙方负责线路两旁堆放的货物等应码放整齐、稳固,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距站台边缘不得4少于1米。2.由甲方负责调车作业的专用线(专用铁路),因取送车等需临时调动货车时,乙方应对尚未完成装卸作业车按照规定进行整理,确保车内装载货物均衡、稳定,能保证调车作业过程安全。乙方确认货车整理完毕,人员全部撤离作业现场后与甲方调车人员联系,方可动车。(三)货物(车)交接专用线(铁路)装出的货车和卸空的货车,由乙方负责,并须符合以下要求:1.专用线(铁路)装出的货车装载状态须良好,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相关规定。2.专用线(铁路)装出的货车和卸空的货车,货车门、窗、盖、阀须关闭到位、良好;车门须按规定使用铁线捆绑;苫盖的篷布须符合规定;车辆内部、外部的残留物、杂物须清除彻底。3.未尽事宜按照《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四)车辆防溜要求1.由车站负责取送车辆的专用线,调车组应将专用线停留的车辆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或止轮器牢靠固定;双方办理防溜状态的签字交接,专用线人员应负责对防溜措施进行检查并保持,防溜交接后在专用线内发生车辆溜逸,属乙方全部责任。2.专用铁路内的机车车辆连挂、摘解及防溜工作由5乙方负责。乙方线路内停留的机车、车辆必须按铁路规定采取好防溜措施,采取方法按《技规》《行规》规定办理。乙方线路内停留的车辆必须以铁鞋及人力制动机(或人力制动机紧固器)等防溜器具,采取“双防溜”措施。如因防溜措施不当而造成机车车辆溜逸,属乙方全部责任。⑴乙方在进行调车作业中的动态防溜,应以铁鞋或人力制动机、人力制动机紧固器,采取动态防溜。乙方线路内作业的车辆原则上必须连挂在一起,如因货位需要必须分钩时,两端车辆必须采取“双防溜”措施,中间车组使用手制动机或人力紧固器采取有效的防溜措施。⑵乙方企业自备机车未作业或作业完毕后,必须停放固定线路,并采取好防溜措施。3.乙方应认真执行防溜三、四小时检查制度并设立《防溜检查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月日、时分、存车线路名称编号、使用防溜器具类别、编号、设置的车位等。遇大风天气,乙方要重点加强检查和监护。4.专用线(铁路)值班室内必须配备“防溜占线板”,占线板上标注线内存放车数和防溜器具的使用标识。(五)装卸车对位专用铁路内的装卸车对位由乙方自行负责,专用铁路内严禁手推调车。专用线原则上不准手推调车作业,确需手推调车作6业时,根据规定制定相应的保证安全措施。装有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禁止手推调车。(六)大门管理乙方负责专用线(铁路)大门(含与车站衔接的大门)的管理和看守,大门日常应保持关闭状态,且昼间、夜间标志、风钩齐全,使用良好。乙方专用线在得到甲方取送作业的通知后,必须及时开启大门并挂好风钩,因未挂好风钩或在作业中风钩自动脱开造成甲方机车、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专用铁路企业自备机车管理1.乙方自备机车的作业范围为专用铁路,珞璜站站内1-6线、调车场8-12、14线、货物线、焊轨段,须越过规定范围时,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2.乙方得到甲方取送作业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自备机车的调车作业,及时按照甲方车站值班员的要求进行取送车作业。(八)路外安全管理1.乙方专用线(铁路)内的道口(平过道,以下简称道口)由乙方负责管理,道口必须安装规定的标志,乙方应及时清扫,保证道口和道口轮缘槽内无障碍物。严禁乙方私建道口。2.乙方专用线员得到甲方取送车作业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看护道口,保证取送车作业安全。73.乙方应加强对专用线(铁路)作业区域内机动车辆的管理,发生机动车辆碰撞机车车辆、人员、设施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4.乙方应对本单位职工及周围群众加强教育,爱护铁路车辆,在乙方专用线(铁路)内发生车辆配件丢失、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加强对乙方人员及沿线群众宣传教育,严禁顺道心、枕木头行走,严禁在线路上、车下坐卧、乘凉、休息或堆放杂物,严禁抢越机车车辆或翻越动态中的机车车辆。在专用线(铁路)内(含走行线)发生路外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调查处理,如乙方调查处理事故有困难,可委托甲方代为处理。(九)其他事项1.乙方应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2.乙方专用线接到甲方取送车的通知后,应及时检查线路、排除一切障碍,夜间及昼间天气不良时还应打开照明灯。在甲方人员进行调车作业期间,应停止一切影响调车作业人身安全的作业,保证甲方作业人员安全。3.专用线(铁路)内因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其他问题引起的各种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4.乙方每年需对专用线(铁路)有关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训。5.甲方负责每年对乙方有关铁路行车作业人员(不含乙方自行组织的装卸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业务培8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甲方颁发培训合格证。6.甲方每月组织对乙方专用线进行联合设备检查、每季度要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并不定期对乙方专用线(铁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突出问题需填发《安全检查通知书》,乙方须在整改时限内对问题整改完毕。如发现危及安全、指出问题不整改,甲方有权停止取送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甲方车站内为电气化铁路,乙方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电气化铁路教育,如发生触电伤亡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乙方专用线(铁路)内发生一切铁路行车及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接轨站车站值班员报告,联系电话023-61276404。9.乙方专用线(铁路)内发生的装卸责任人身伤亡、货损、行车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三、事故处理及违约责任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需认真遵守、切实履行,如有违反或未达到本协议要求的标准而造成的一切行车及人身伤亡事故,应按本协议约定,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经济损失。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等有关内容执行。9五、本协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有效,新协议未重新签订之前,原协议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应在两个月前通知对方。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留存甲方相关业务科室及接轨站,并抄报路局运输处。附件: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铁路)平面示意图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铁路)技术资料甲方:成都铁路局重庆西车站(段)(公章)负责人:2016年1月1日乙方: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公章)负责人: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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