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文语言的庄重平实美公文的实用性和法定性、严肃性,决定了公文的语言具有庄重平实之美。所谓庄重平实,应该是指语言态度的客观公正、语义表述的准确明晰、语言形式的大众通俗、语言风格的端庄典雅。一、语言态度的客观公正公文语言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因此,公文在传递策令、交流信息的过程中,写作者必须坚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去撰写公文。不论是颁布法律法规,还是单位之间交流信息,都一定要本着利于开展工作、推动工作的宗旨来拟制文稿,本着严谨、严肃、郑重其事的原则交流信息,客观地反映工作的主流和主要特征,力避个人感情色彩在文中流露。这些要求,直接规定着公文语言态度的客观公正。公文语言态度的客观公正性来源于写作者高度负责的政治立场和自觉性,来源于写作者平时细心严肃地观察事物、思考问题的精神和方法,来源于写作者对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正确认识和分辨能力。在具体的语言中,公文语言态度的客观公正表现在对真善美的坚定颂扬,对假丑恶的勇敢批判,对客观事理的公正评析,对事实的忠实表述。例如,《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05]4号)的前言部分: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增长,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全面推进,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体育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速度加快,体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群众性体育活动日益活跃,运动训练水平大幅度提高,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高等学校体育工作仍然是高等教育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之一。一些学校领导体育意识淡薄;生均体育资源随着高校扩招出现负增长;学生中存在着怕苦怕累的思想,缺乏体育锻炼的习惯,特别是学生的某些身体素质指标持续下降,已经成为高等教育中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段文字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高校体育工作的成绩,逐步走向规范化,同时也一针见血地指出高等教育中体育工作的薄弱之处。这样一分为二的客观公正的评析,尊重了事实,把公文的严肃性展示了出来,读来令人信服。二、语义表述的准确明晰公文语言是内敛性语言,语义的外延是相对固定的,语义的严格、严肃是公文语言追求的目标,不能产生歧义。这就要求公文写作用语要做到语义准确明晰。公文语义表述的准确,包括语法意义的准确无误和逻辑意义的明晰严密。如果不符合语法规范或逻辑规则,很容易产生错误或歧义。要做到语法意义的准确明晰,就要遵循汉语语法规则,使用规范的字、词、句。例如用字,要避免错字、别字,对汉字的音形义准确识别,才能准确使用。对于形似字、音近字及同音字,要准确掌握它们的不同点,区分其异,正确使用,区分不同的附加意义;对于多义字,要区分每个义项的使用环境,选择正确的语义场。用词方面,要准确使用不同词性的词语,要选用语义、语法关系搭配正确的词语,正确选择多义词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语义。否则,会产生语义的错误。例如:“张市长和李市长的助理第一时间到达了事故的现场”这句话的意义很不明晰,“张市长和李市长的助理”是一个有歧义的结构,限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关系很难界定,难以理解正确的语义取项。又如:“要按照……的要求,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某市《推进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当前工作的通知》)这里,“改进”和“态度”之间难以构成正确的语法搭配关系。用句方面,要规范语句的结构,保证句子的结构完整,合乎句法规则。不能出现语法错误,一旦出现语法错误,不仅不符合文章写作的基本要求,更主要的是给人以不严肃的感觉。例如某市《关于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支持全民创业加快××市振兴的意见》一文中,有这样两句话:“经常了解分析外地、市和相邻地区税收情况,增强指导本地组织收入工作的针对性。”;“探索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地税部门的沟通,严格控制检查次数,避免检查过多影响经济的互动发展。”这里两句话都存在着语法错误。前一句中“外地、市”和“相邻地区”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错误的用作并列关系;后一句中的“探索”缺少宾语,使“探索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地税部门的沟通”成了一个语法结构残缺的句子。这样的公文让读者阅读时吃力而且容易误解。公文语言还要合乎逻辑规则。公文的语言要给读者表述准确严密的意义,读者阅读时通过公文语言能够准确无误地理解公文的本义,不会产生多解或误解。公文语言中常见的一些不合乎逻辑的现象,例如某市制订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的“指导思想”部分,有这么一段文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食品安全工作全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边整顿、边规范、边提高,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这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间的联系是有的,但是,把一个地域的食品卫生专项性整治提升到和新农村建设这样大的战略事项联系起来,显得很牵强。三、语言形式的大众化、通俗化公文语言的具体载体形式,例如用字、用词,要符合公众审美标准,通俗易懂,要使用普通话词语,尽量避免方言词语。《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避免使用土语、俚语、俗语。而有些公文用语求险求奇,甚至生造词语,这是不符合要求的。例如,有的公文使用不规范的缩略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办公室”缩略成为“新农办”,把“安全稳定治理办公室”简称为“安稳办”,这些还没有约定俗成的词语是不能进入公文的。特别是一些公文盲目地使用数字符号代替语言的简化称谓,例如“三个1工程”、“125行动计划”,这些简称必须放在一定的背景下才能知道是什么意思,公开在公文中大量使用,则让读者无法理解它的含义。语言中,有一类是特殊场合用语,这些语言的意义产生是依赖于严格的语言环境的,离开这个语言环境,就很难知道它们的意思。网络语言中的“酷、“美眉”、“闪”等词语,股市中的“割肉”、“减仓”等,这些词语不能用在公文中,因为公文不能给这些词语提供支撑语义的环境。四、语言风格庄重典雅公文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与权威性,要给人以庄重典雅之美感。庄重典雅是公文语言的美学特征。语言浮躁乏味或者轻浮流俗,装扮时髦,都会让读者产生轻视与怀疑的感觉。要做到典雅庄重,一是要减少不必要的套话,有话则说,无话不语。必要的套话也要尽可能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去华饰而存质朴,求实求真。二是用语书面化,规范词语,语义紧密关联,不可赶时髦或故意用晦涩难懂的语言。三是要尽可能尊重行业用语习惯和行业审美心理,不同行业的公文用语习惯和专业术语不同,不能移植行业术语,或者混用行业术语,闹出不伦不类的笑话来。四是要求性的、意见性的语言要掌握好准确度。一般性的要求,可以用“应”、“可以”之类的词语,例如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十条的内容是:“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这里的“应当”是从学生的义务角度来规定,没有过分的强制,“可以”则是从权利上给予说明,也没有一成不变的硬性规定。这就体现了公文语言的“度”。而责令性的要求,应该用“凡”、“一律”、“必须”等词语,根据语义的宽严程度选定相应的词语,做到用词度的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