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和历史学有位史学家断言,给“历史”下定义比撰写史书还难。甚至有人说,古往今来,有多少位史学家即有多少种关于“历史”的定义。我们常说的,“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这里的“历史”显然指过去的发生的一切;“要尊重历史”,即是尊重过去发生的客观事实,强调今天的言行必须符合客观历史实际。而我们所能读到的只是对历史的阐述,即历史书。这里的“历史”是指用文字写成的历史,它相对于客观的历史而言,包含着人的好恶是非、价值判断。除了上述两种意思外,“历史”还可以指一门学问、一门专业、一门学科。当我们对别人说“我是学历史的”,我们实际上是把“历史”视为一门学科、一门专业。可见,“历史”一词有三层基本含义:一是指过去发生的事件与过程,即客观历史本身;一是指有关过去的记录与研究,即历史著述,即是经过人脑的思考、加工而形成的主体化的历史,它又可以分为历史记录和史学著作两部分;它还指一门学科,或是一门专业。三者之间,既相互联系,又有不可逾越的鸿沟。1、什么是历史?历史,广义来说,是指宇宙万事万物发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它是一切事物固有的属性。没有无历史的食物。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这样给历史界定过范畴:“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连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的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①相对于广义的历史而言,人类社会的发生发展史即是狭义的历史。通常意义上的历史学就是以这狭义的历史为研究对象的。那么,历史究竟是什么呢?历史,是已经过去了的事物、现象及其发展过程,它发生于过去,而与现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历史具有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历史上发生的一切事物、现象及其发展过程是实实在在存在过的,绝不会因任何人对它们加以否定或肯定而改变其存在。那么,历史与我们平时所阅读的书籍,即历史著述,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历史著述则有完全不同的涵义和性质。所谓历史著述,是指历史记录者、研究者、认识者通过对客观历史的记录、描述、研究而形成的历史书籍。它是客观历史经过记录者、研究者的主体加工而形成的含有主体烙印的历史。历史著述以其主体对客体反映的程度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历史记录属于初始层次,它是对历史事物、现象的记录,其基本特点即是侧重记人、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