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19号)和《湖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湘管发〔2020〕12号)要求,在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二、创建对象、目标要求及职责分工(一)创建对象。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范围内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省属、市属垂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在驻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下开展创建工作。(二)目标要求。总目标: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具体目标:到2020年底,市直党政机关3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区县(市)党政机关2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1年底,市直党政机关5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区县(市)党政机关45%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2年底,市直党政机关7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区县(市)党政机关70%以上建成节约型机关。(三)职责分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具体负责市本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各级党政机关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三、创建内容(一)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指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二)带头推行绿色办公。积极推进绿色办公,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带头采购更多节能、节水、环保、再生、资源—3—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推进党政机关率先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三)严格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引领带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四)常态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氛围。四、组织实施(一)自评及申报。市直有关创建单位对照《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见附件1)进行自评,自评达80分以上的,填写《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见附件2)和《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表》(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进行申报。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按照年度计划组织本地区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工作。合署办公的创建单位可共享相关创建资料与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条件成熟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可结合自身实际适当加快创建工作进度,提前开展创建自评。—4—(二)初审及验收。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创建申报材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成立评价小组进行实地验收,实地验收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初次验收未通过的,由评价小组提出整改意见,按要求完成整改后纳入下一年度评价验收单位。区县(市)党政机关创建申报材料,由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成立评价小组进行实地验收。初次验收未通过的,由评价小组提出整改意见,按要求完成整改后纳入下一年度评价验收单位。(三)抽查及公布。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区创建总体情况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组织对区县(市)创建单位进行抽查。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核定后,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以适当方式公布对当年节约型机关创建情况进行通报。五、组织实施与要求(一)落实工作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行动。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争取将该工作纳—5—入政府及相关绩效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创建期限,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稳步推进,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各区县(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请于2020年8月底前报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强化监督审核。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进度。核查验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对标审核,确保创建质量。(三)注重宣传示范。各创建单位要将节约型机关创建与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创建有机结合,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加强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要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大力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附件:1.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2.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3.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表4.市市直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名单—6—附件1: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指标序号单元项目评分规则备注1强化目标管理(10分)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0分)创建单位完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完成人均能耗下降目标计4分、人均用水量下降目标计3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目标计3分),最高得10分。2完善制度机制(28分)管理机构(8分)1.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得4分。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计2分,明确节约型机关创建专干计2分,最高得4分。管理制度(20分)1.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2分,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计2分,最高得4分。2.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2分。3.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办公区和家属区在同一院落进行水电单独计量的计2分、中心数据机房单独计量、合署办公单位实现水电单独计量的计2分),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计2分,最高得6分。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年度能耗数据计2分,能耗数据真实准确计2分,最高得4分。5.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节水、节电、节气、节油以及用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制定1项得1分,最高得4分。—7—序号单元项目评分规则备注3推行绿色办公(23分)行为节约(12分)1.推进无纸化办公,得2分。2.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得2分。3.充分利用自然釆光,自然通风,得2分。4.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2分。5.使用节水器具及设备,得2分。6.有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巡查记录,得2分。绿色采购(6分)1.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得3分。2.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得3分。绿色出行(5分)1.鼓励干职工践行“135”低碳出行方式,得2.5分。2.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得2.5分。4实行生活垃圾分类(22分)源头减量(7分)1.开展“光盘行动”、旧物再利用等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活动,得3分。2.釆取有效措施减少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办公耗材等一次性用品,得2分。3.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得2分。分类投放(8分)1.按照相关标准合理配置二、三、四分类垃圾容器,得4分。2.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2分3.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2分。分类收运(7分)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得2分。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得2分。3.餐厨垃圾按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收运处置,得2分。4.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账,得1分。—8—序号单元项目评分规则备注5开展宣传教育(17分)宣传实践(12分)1.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开展1项活动得2分,累计最高得4分。2.张贴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有1类标识得1分,累计最高得3分。3.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3分。4.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参加节能活动,得2分。教育培训(5分)1.将绿色发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得3分。2.每年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能源管理与运行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得2分。备注:1.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计分标准满分为100分,累计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机关,可以确定为节约型机关。2.2020年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以2019年本单位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本单位人均综合能耗和人均用水量下降2.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以后年度将视情况调整。—9—附件2: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备案表单位名称单位类别单位地址创建联系人移动电话总建筑面积(m2)用能人数单位综合能源消耗量(tce)单位建筑面积能耗(kgce/m2)人均能耗(kgce/人)单位水消耗量(吨)人均水耗(吨/人)单位基本情况:(300字以内)—10—节约型机关创建内容完成情况及工作特色:(600-800字左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章)年月日发展改革部门(章)年月日财政部门(章)年月日备注:1、单位类别填写市直党政机关、区县(市)党政机关;2、能耗数据填写单位上年度各项能耗数据。—11—附件3: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自评表单位:(盖章)自评分:序号单元项目评分规则自评得分分项得分项目得分1强化目标管理(10分)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0分)创建单位完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达的年度能源资源消耗量化指标(完成人均能耗下降目标计4分、人均用水量下降目标计3分、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目标计3分),最高得10分。2完善制度机制(28分)管理机构(8分)1.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得4分。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计2分,明确节约型机关创建专干计2分,最高得4分。管理制度(20分)1.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2分,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计2分,最高得4分。2.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2分。3.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办公区和家属区在同一院落进行水电单独计量的计2分、中心数据机房单独计量、合署办公单位实现水电单独计量的计2分),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计2分,最高得6分。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每年2月底前报送上年度能耗数据计2分,能耗数据真实准确计2分,最高得4分。5.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