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DOC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强市”战略,推动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根据党的十八大有关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前两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推进创新型城市和创业型城市建设,注重政策整合提升,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体系,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健全创业服务,聚集更多的大学生来杭创业。坚持量质并举,优先扶持成长潜力好、发展前景优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以实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提高创业层次和质量,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锐杭商”,为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二、工作目标(一)力争新成立大学生创业企业3000家以上,吸引6000名以上大学生来杭创业,带动就业15000人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左右,力争其中60%以上为我市十大产业项目;征集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3000个以上。(二)完成第一轮百名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制定实施第二轮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组织创业实训、见习训练大学生15万人以上;依托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培训大学生创业企业负责人500人次以上;举办创业就业政策讲座300场左右,参加大学生5万人次以上。(三)力争新建大学生创业园10家,争创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2家以上,争创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2家。三、扶持政策(一)创业项目无偿资助1、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6个老城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且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下同〕,可申请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商业贷款贴息或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六个等级的项目无偿资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2、对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我市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和专家评审后,给予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3、加大对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扶持力度,400强参赛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可直接申请5万元的无偿资助;大赛获奖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可直接申请10万元至20万元的无偿资助;对在杭落地并获得创业投资的大赛项目,由市、区县(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一定比例跟进投资。4、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在杭自主创业的,对创业项目分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五档予以无偿资助;对创业大学生村官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和担保费,3年内分别给予总额不超过4万元的贴息和总额不超过9000元的全额补贴。5、科技型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市科委申请“雏鹰计划”、“青蓝计划”资助。“雏鹰计划”企业在培育期间获得创新基金等国家、省级项目资助的,按国家、省资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资助,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承担。“青蓝计划”企业创办过程中,经市科委等部门审核,在企业注册登记后给予20—100万元的财政资助。6、文创型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市文创办申请文创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按项目投资额的20%以内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经市文创委认定扶持的重点项目除外)。投资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公益性项目按定额补助办法进行资助,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40万元。对纳入“杭州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企业(集团)培育库”的重点文创企业(集团)所申报的重点项目,经市文创委研究同意,可按项目投资额的25%以内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50万元。(二)杰出创业人才培育扶持深入实施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建立健全扶持服务体系,对入选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的每位培育对象提供50万元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或者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三)创业融资扶持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已在6个老城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小额贷款,借款合同期在2013年1月1日以后的,经申请审核可按规定给予贴息。2、继续实施杭州大学生创业企业融资“风险池”基金项目,已被市、区相关部门认定为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可申请“风险池”项目融资支持,期限一年,到期后如运行良好,可滚动操作,并适当放大规模。“风险池”项目下的业务,原则上杭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给予不高于年1%的费率优惠、杭州银行与杭州联合银行给予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的利率优惠。3、被认定为“雏鹰计划”企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可享受贴息的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向“雏鹰计划”企业倾斜,对获风险投资的“雏鹰计划”企业,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可根据其经营状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信用担保。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共同承担。4、被认定为“青蓝计划”企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可按照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享受补助的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5、对公益性文化创意项目可按贷款利息全额贴息;对准公益性文化创意项目可按贷款利息的50%—100%贴息;对经营性文化创意项目的贴息额一般不超过项目贷款利息额的50%。(四)经营场地补贴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的,三年内由创业园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三年内由纳税地区财政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三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五)建园资助进一步鼓励在科技智力资源较密集的科技园区、高教园区以及大学生创业企业集中的机构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建园资助,市、区财政各承担50%。(六)扶优资助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经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的10万元资助。(七)工商登记等政策优惠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到杭州银行、杭州联合银行指定网点开设银行账户时,免除其工商登记、开办账户等相应费用。大学生创办企业可依法分期缴纳注册资本;允许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利用大学生公寓、居民住宅或商住两用的高层建筑作为创业经营场所。为进一步扶优促强,鼓励大学生创业企业实现集团化运作,凡属中介服务企业组建集团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八)税收扶持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在税费优惠方面给予扶持。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有关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大学生创业企业,符合税法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九)会展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区财政按展位费的50%,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十)社会保险费补贴1、对登记失业后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杭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营业证照有效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2、对大学生创业企业录用当年杭州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十一)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补贴1、对参加企业实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信息化人才实训、文化创意人才实训、商贸服务人才实训、旅游业人才培训等实训项目的大学生和实训基地(机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资助。2、全日制普通高校杭州6个老城区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可参加见习训练。见习训练期间,见习学员可享受每月不低于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半年50元的综合商业保险。见习基地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按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70%的每人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补贴、400元/人·月标准的专业技术类岗位补贴、150元/人·月标准的非技术类岗位和按1000元/人标准的一次性留用奖励。四、主要举措(一)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提升大学生创业素质和能力1、推进在杭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加强大学生创业必修教育,使在校大学生都能接受基础创业教育。联合浙江大学成立杭州市创业培训师资成长中心,加强大学生创业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创业培训师资的能力和水平;依托杭州师范大学,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自主开发针对性强、符合杭州创业实际的教材和课程,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2、深入开展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积极举办创业就业政策讲座、政策宣传宣讲进校园、创业导师校园行和创业大学生校园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3、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师友计划。坚持“良师益友、互动分享、合作共赢”原则,集聚一批导师资源,开发一个线上平台,组建一支助理队伍,跟踪一批配对师友,培育一批先进典型,采取结对、讲座、访谈、坐诊和在线咨询等多种方式,通过政府、高校、导师、学生四方联动,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4、深入推进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组织培育对象参加国内知名高校和“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等高层次进修学习;开发国内外高端创业专家资源,加大与高端智库合作,购买全方位的管理指导服务,通过教育进修、资金资助、高端成长指导、资源互助等多种形式,对培育对象进行全面系统扶持和跟踪培养,重点解决培育对象发展过程中的难点和制约问题,推动成长期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5、办好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设计科学、合理的培训教学模式,努力把杭州大学生创业学院打造成培育大学生创业人才的品牌基地,全力推进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成长。6、加强大学生创业实训和见习训练。深入实施企业实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信息化人才实训等实训项目,引导各实训责任部门开发以“十大产业”为重点的大学生创业实训项目。充分发挥市公共实训基地平台的作用,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技能实训。加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和实训基地动态管理,扩大实训规模,提高实训质量。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大学生见习训练,扩大见习基地数量,优化见习岗位结构,加强见习训练监管,进一步完善见习基地考核评估和激励淘汰机制,推荐、评选一批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见习训练示范基地。(二)完善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加快项目集聚1、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园的集聚效应。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向“一区多园”、“一园多点”跨越。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机制,实施“孵化+创投”模式,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中介服务平台,增强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服务功能,进一步建成与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相协调的特色产业园、品牌产业园。开展对大学生创业园的考核评估,提高大学生创业园专业化、信息

1 / 1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