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制度为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扩大课程建设的成果,使课程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一、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学院将课程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为实现学院“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坚持课程改革的方向。把课程改革的重点放在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变上。通过课程建设,逐步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不相适的问题,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三)课程建设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根据职业岗位的需要,以通用能力为基础,以职业岗位核心能力培养为重点,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合理设计课程。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突出高级技工与高职教育的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四)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课程建设中的重点与一般、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做到课程定位准确,目标明确,内容合适。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课程建设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为目的。在建设中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大批量合格课程建设与部分较高水平的优秀课程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分级、分期、分批进行建设。从所有课程抓起,以对教学质量影响最大的课程为先导,建成一批院级乃至省、国家级精品课程,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150门核心课程标准,开发30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三、建设内容(一)教学文件与教学条件1.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教材、教案、试题、学生成绩、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学生考核分析等保存完整。课程标准应明确本课程的性质及其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与作用,阐明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基本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合理安排各教学环节、课时分配、教学方法及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反映本课程的最新成果及教改思路,实验课程标准要符合培养目标,要有完整、系统的实验讲义或指导书。教材选用应符合教学与专业评估要求,内容精而新,与专业层次要求相适应,深、广度符合标准要求,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如所选教材不完全适合,应根据教学大纲进行增删,调整或编写补充教材。要有与教材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教学参考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自学指导书、一定数量的必读书目及有关参考图书。教学进程要统一,教学进度计划表填写规范且认真执行。2.教学条件建设(1)实验、设备状况:实验设备套数能保证本课程实验的开出,具有开出基本实验的全部设备,且设备完好率≥95%;设备使用率≥95%。(2)实验数量及水平:能开出全部基本实验;能开展综合性、创新性或研究性实验。(3)实践教学设备能基本满足与本课程有关的实践教学环节需要。(4)要有多媒体教学辅助等设备以及教学必需的教具、挂图、演示实验仪器、幻灯、投影仪、声像资料等,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教师能自制教具和一般教辅设备。(二)教师队伍1.教师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师德。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执行教学规范、遵守教学纪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课程负责人要求:课程负责人应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3.课程教师队伍要有合理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应形成合理梯队。4.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计划。并能按计划认真实施,有考核登记制度。实行严格的新任课教师试讲制度;有规范青年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严格制度,有促进青年教师理论水平、实验能力、教学能力提高的各种措施,效果明显;有激励青年教师脱颖而出的政策、措施,把教学业绩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条件;能充分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加强学科学术梯队建设。5.教师获得过相应的教学奖励。如教学成果奖、各种等级的优秀教师奖等。6.教师培训提高有规划并认真执行。(三)教学方法和教学水平1.要有合理的教学组织形式。课程教学符合标准要求,教学组织形式合理,除课堂讲授外,能按标准要求完成规定的实训、实习、见习、课程讨论、第二课堂活动、社会调查考察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2.要有恰当的教学方法及手段。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改革,富有启发性,采用如讨论式、研究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式,实训教学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性、设计性实验,有相当课时采用电子教案进行教学,注重调动学生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创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3.要树立课程整体优化的观念,在明确课程教育目标的前提下,在各门课程的配合和衔接上下功夫,不仅解决一门课程的优秀问题,更要解决“模块课程”或“系列课程”的整体优化问题,将课程建设放在专业建设、培养模式中进行优化设计。4.要突出实践教学、学生动手能力的培训。实践教学要有计划、有标准、有指导、有操作考核标准。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操作技能的培养。5.课外教学。认真辅导答疑和批改作业;组织学生开展课外活动,效果显著。6.考试方法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标准要求,每次考试应备有难度相同或相近的两套试题;建立试题质量分析制度,反馈教学效果;加强题库建设,题库量达到课程标准要求;建立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阅卷制度,无试题差错、泄露试题等责任事故发生;7.教学效果好。学生学习质量好,扎实掌握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考试及格率达到教学评估要求。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四)教学管理1.教学管理要有一套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授课质量监控及教学检查评估的经验交流等。对备课、讲课、辅导、作业、课程设计、实验等各教学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且执行较好并有记录。2.要有较高的课堂教学质量。课程教师能很好的掌握课程标准的要求,并按要求进行教学;严格遵守教学规范和教学纪律,注重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学生和同行教师对课堂教学有较好的评价。4.对师资培训、学术交流等方面有计划、有措施、注重对本门课程的质量检查和监控。定期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有档案材料),注重教学反馈。(五)教研教改1.在课程建设中要加强学术建设,每一名教师都要有自己的学术研究方向,要有一定的科研水平与成果;在课程建设中还要注重自己的特色建设,要根据课程的特点,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并通过实践教学环节寻找自己的优势,特别是要发挥其他课程教学所无法取代的作用。2.有改革、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研、教改成果。不断开展本课程教学领域的改革,主持相应的课题研究,积极进行改革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试验,并取得一定效果;有一定数量的已发表的教改总结或教学研究论文。四、课程建设的工作、保障措施(一)机构建设。教务处对全院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制定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及标准;负责经费划拨;对各系的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管理,接受咨询;负责课程检查、验收、表彰和奖励。(二)各系负责对本系课程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课程负责人是课程建设的直接承担者,要根据课程建设评估指标和标准,负责本课程的全面建设。(三)课程建设两年一个周期,通过两年建设,申请评估验收。院级合格课程、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每两年检查一次,经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其称号,但保留两年复查的资格。(四)课程建设列入各教学单位和学院的教学工作计划(五)课程建设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学院的检查。(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于承担合格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课程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在评奖、评优、晋职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不合格课程和没有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的课程,限期一年整改,直至评估合格。不能胜任课程教学的有关教师,必须调整其工作岗位,直至缓聘、待聘、解聘。五、立项申报和评估验收(一)以一门课程为单元立项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材料了解课程现状,确定课程建设重点及教学经费预算。课程建设立项获得批准后,有关系部应积极组织课程组有关人员按申报的实施步骤具体组织实施,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二)课程评估是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将按照评估指标及标准每年12月份进行一次评估工作。各系应根据课程的标准,经过自评后向教务处提出课程评估申请。课程评估专家组审查有关课程的自评报告和自评原始资料;通过听取教学情况介绍、听课、师生座谈等活动了解和收集有关材料和信息,并按照课程评估的指标体系和相应评估方法,做出评定。课程评估结论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凡通过验收的课程由学院发给证书,优秀的为院级精品课程,可申报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