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中共十八大报告第一题问题的提出一、强化法治思维——十八大的新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提高干部法律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的主要措施和机制:1.加强系统的法律培训教育2.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内容3.考察使用的重要条件4.通过党内法规严格治党来促进5.党组织对本单位依法办事的监督、检查6.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终身责任和责任倒查)7.法律顾问机构发挥作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习近平讲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五大报告增强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十六大报告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十七大报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十八大报告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思维”的提出过程无法治思维、不习惯法治思维、不善于法治思维二、领导者缺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教训“我们主要靠开会,一年搞四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开会也是法。民法和刑法那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毛泽东(1958)“法律还是要有的,但主要起参考作用。”——刘少奇(1958)“文革”期间刘少奇及夫人被批斗(1967年)前苏联的相同教训在大清洗中被杀害的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1937-1938年前苏联的大清洗:人类现代史上背离法治的先例:一个政党将自己一半的成员逮捕一个政权将自己多数的成员处决一支军队的军官在和平时期几乎被自己消灭一个国家的公民随时可以被关押“这是一场民族悲剧,我们应永远铭记并使之不再重演,这是所有人的责任!”—普京悼念70年前大清洗遇难者的讲话斯大林时代大清洗死亡者遗骸的安葬“中国还是要搞法制,还是法制靠得住。像斯大林那样搞个人专制,家长制作风,这样的事情在英美法国家是不可能发生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邓小平:批判与重建(1978)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不必照抄西方模式排名最后10位的国家乌兹别克斯坦(17分)土库曼斯坦(17分)叙利亚(17分)伊拉克(16分)利比亚(15分)南苏丹(14分)苏丹(11分)索马里(8分)、朝鲜(8分)、阿富汗(8分).法治:现代治理方式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国际社会的进步潮流,治国理政方式的最优选择。薄熙来案件——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的一个典型无视法纪、为所欲为、滥用职权在违法犯罪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中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西南交通大学运输系运输管理专业)“我不知道法律有什么用,我也不找律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北京铁道学院铁道管理专业)“我不需要辩护。我不愿在法庭上与党辩论。”改革发展与法治.法律思维与廉政建设敬畏法律权威:严防主观随意。遵守法律规则:严防失职风险。——中国纪检监察报《以法治思维推进反腐倡廉》一、法治管仲:以法治国韩非子:以法为本;治民无常惟以法治第二题法治思维的内涵亚里斯多德法治——已成立的法律要得到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人治:本质上是君主一人(或少数统治者)之治,其手段和方法多样极权专横之治:无规则或不循规则、个人随心所欲的治理。作为人治工具的“礼治”:严格规定并推行各种社会等级、名份的治理。作为人治工具的“德治”:君主对民众多施恩德,发挥道德感化作用,以德为主,辅之以刑。作为人治工具的“法治”(也称“法制”):君主以“严刑峻法”的来管制民众。人治与人治的手段以人民民主为前提的众人之治,是以人权保障、公权力制约、公平正义为内容的法律制度,是以严格依法办事为要求的治理机制。形式的法治:“建立法律制度并以法律制度办事”。指有法律制度形式的“法治”。实质的法治:强调在法律制度中要贯彻、体现“人民主权”、“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保障人权自由、公平正义”等价值、原则和精神。现代法治: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有机结合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原则和规则主权在民、权利本位、权力制约、公平正义、法律至上、法制统一、程序正当、依法办事二、法治思维思维:在一定概念或观念的基础上,作出分析、判断和处理的认识活动。法治思维:自觉以现代法治精神、原则和规则来分析、判断和处理事务。三、法治思维与法制思维辨析法制:(RulebyLaw)以法来管制。指以既定的法律制度作为工具来实施管制,即“刀”制的法制。法治:(RuleofLaw)法的统治。指法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同等地遵守服从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即“水”治的法治。第三题法治思维的基本要求一、公权力受法约束思维法治对公民和公权力机关的不同要求对公民:法不禁止即为自由对公权力机关:法未规定不得为之主体合法,目的合法,权限合法,行为方式合法,行为程序合法。公权力的合法性约束我的车啊!——惊恐的车主二、法制统一思维统一的法律体系与位阶关系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同位法避免冲突矛盾3.正确的法律冲突处理机制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公务员法》第54条三、正当程序思维“正当程序”含义及来源事务的处理过程具有正当性1.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2.美国宪法的正当程序条款(4)程序简便、公开;“正当程序”的内容(1)回避;(2)听取意见;(3)告知与说明理由;(5)保障救济。(4)保证公权运用的公信力;“正当程序”的价值(1)实现形式公平;(2)防止专横、恣意;(3)保障结果具有理性;(5)培养树立公众对规则的信心。美国记者亚当斯1969年震撼世界的照片记录了南越政府警察枪毙越南共产党人的骇人一刻违反“正当程序”的政府权力定制度在先,以制度为准:制度具有安定性、全面性、公平性、长远性防范拍脑袋决策、临时应付、例外对待四、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思维善于运用制度来化解矛盾1.以民主化的方式制定制度(协商民主与票决民主)2.以公平的程序制度弥补实体差别(机会平等、竞争平等)对人民负责与对上级负责的取舍五、人权(合法权益)保障与公平公正思维良法的审判:1945年德国纽伦堡审判德国纳粹1935年制定《纽伦堡法》残酷迫害犹太人“恶法”非法——所有文明民族的立法都认为种族灭绝、残暴屠杀、掠夺抢劫等行为是犯罪,这是严重违背人类最基本正义和人权的,而德国纳粹立法鼓励这种行为,这样的法是“恶法”,其非法、无效。公民有义务不服从“恶法”。依据这样的恶法下达的命令不能作为免刑的理由,这是现代法治社会应有的人类理性良知、合理逻辑和正当尺度。判绞刑:戈林(空军元帅),里宾特洛甫(外交部长),弗兰克(党卫军上将)罗森堡(纳粹的核心理论家)等。判处无期徒刑:赫斯(纳粹党副元首)。判处20年徒刑:施佩尔(德国战时部长)等。判处15年徒刑:牛赖特(德国驻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保护长官,党卫队副总指挥)等。判处10年徒刑者:邓尼茨(海军元帅)等。法的精神与内核保障人民权利体现公平公正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公务员法》第54条(3)决策的规范化良好决策的保障途径(1)决策的民主化(2)决策的科学化1.克服思维定势在任领导干部经长期历练,思维方式基本成熟固定,已形成了习惯。2.排除自身传统经验的干扰、影响GDP思维、形象工程思维、威权思维、擦边球思维、拉关系思维、应对上级思维思维等。3.警惕因工作忙,时间紧而忽略法治思维的日常养成4.防范因侥幸心理导致权力行使失误的高风险、高代价提高法治思维的艰巨性谢谢大家敬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