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纪律和相关业务讲座主讲人:目录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A中共松溪县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B专项资金管理办法C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D原始凭证的审核E常用费用凭证报销依据F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一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松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松溪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松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松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松溪县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不得私设会计账簿。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和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三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八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九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各单位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对本单位全部资产和债务进行清查。清查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十二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各单位应当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十五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制止、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制止无效时,应当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对单位负责人不及时处理,或者授意、指使、强令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向财政、监察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十六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依法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任何单位不得任用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二十四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清移交手续;未办清移交的,不予办理调动或者离职手续。会计人员擅自离职、死亡、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由单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组织清理有关会计事项,办理移交手续;必要时,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监督移交。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二十七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实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与前款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出纳;与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也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01松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工具级别(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不包括旅游船)(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第二十八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出差伙食及公杂费补助一览表02松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元/天)备注(元/天)备注市外带车100当天往返(没住宿)带车100+60=160不带车100+80=180不带车100+80+60=240市内带车60当天往返(没住宿)带车60+30=90不带车60+30=90不带车60+30+30+20=140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03松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04松溪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第九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一、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二类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8%以内。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6%以内。松溪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第十四条二、三、四类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控制内据实报销。会议本地代表按综合定额标准的50%核定。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二类会议260元/人天;三类、四类会议110元/人天。松溪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单位: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松溪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类型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合计二类12010040260三、四类∕9020110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县直机关及其所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第六条建立培训计划事前审核登记制度。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应于每年3月1日前,按归口管理,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审核登记后施行。松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松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和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合计80706020230单位:元/人天第九条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对于不发生的事项,报销额度上限应按明细标准进行相应扣减。特别是不安排住宿的培训不能列支住宿费,额度上也不能超过无住宿费的支出标准。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离开时间,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松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凡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未办理会员入会手续、未依法拨缴工会经费、未按规定缴纳会员费的,不能享受工会组织的会员集体福利。工会会员要向所在单位工会按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会员会。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开支规定1、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行政经费不可补助。2、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在会员生日当月,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3、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按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予以适当奖励。4、工会举办活动项目要有具体方案和通知;购物发票要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及购物清单,并附上参与人员名单,奖励物品发放要有签领单,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比赛竞赛时不可普发奖励金(如不可另设安慰奖、鼓励奖、参与奖等);不可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基层工会应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1.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5%(含5%)以内、现场签证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3%(含3%)以内,变更增加投资10万以内(不含10万)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备案,作为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变更等级划分及审批程序OR松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2.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5%以上10%(含10%)以内、现场签证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3%以上6%(含6%)以内、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5%以上10%(含10%)以内,变更增加投资10万以内(不含10万)的,应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签署意见并事先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审批,作为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变更等级划分及审批程序OR松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3.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10%以上、现场签证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6%以上、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10%以上,变更增加投资价款在50万元以内(不含50万元)的,应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签署意见并事先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审批,作为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变更等级划分及审批程序OR松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4、工程设计变更增加投资超中标价(或合同价),变更增加投资价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应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项目组签署意见,县审计局审核确认,再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报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审批,作为工程变更价款结算的依据。工程变更等级划分及审批程序OR松溪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范围松溪县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严禁同城接待用餐、相互吃请。同县城单位之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县域范围内,不得在上级单位所在地,用公款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下级单位到上级单位请示汇报工作一般不安排用餐,确有需要的可安排工作餐。范围松溪县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用餐标准(正餐)省部级以上接待120-150元/天/人。厅级接待100-120元/天/人。县处级及以下人员接待80-100/天/人。食宿松溪县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一、常用财务制度及文件陪餐:原则上一批来宾陪餐一次,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按规定办,陪餐人数最多不越过5人。陪餐标准:省部级以上接待120-150元/人/餐,厅级接待100-120元/人/餐,县处级及以下人员接待80-100元/人/餐。食宿松溪县公务接待工作的若干规定四、相关规定文件《松溪县财政局关于规范误餐及工作餐费用报销问题的规定》•一、县委、县政府召集的集中行动,由负责费用单位写明事由,列出人员名单并签字,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县直各部门集中行动,由负责费用单位写明事由,列出人员名单并签字,每人每餐不超过25元。•二、县、乡各部门非正常作息时间上班的人员、防洪防汛等等应急值班类人员、加班人员,由单位负责人写明事由,列出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