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号)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坚持规范透明。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体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负责人,包括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第五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副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负分管责任。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司应合理配置、有效使用企业公务用车资源,规范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运行管理和处置,保障负责人公务出行,降低公务用车成本。第七条公务用车管理按照《XXXX》(XXXX〔2014〕号)执行。第八条公司按照满足使用的原则为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使用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6万元以内的轿车。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的,视同为配备公务用车。公司不得超编制、超标准为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因自然、气候、道路条件较差确需配置越野车的,应经公司批准后,报XX审批,不得购置大排量豪华越野车。第九条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可以更新。负责人公务用车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负责人新配置或者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第十一条负责人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条件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对于超规定配备的大排量越野车,在继续使用期间,坚持做到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坚决杜绝作为负责人日常公务用车使用。现任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或新任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应按照配备标准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配车辆的,按规定配备标准购申请购置公务用车报XX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十二条公司由于非政策性因素发生亏损或者处于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时,不得为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公司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负责人使用。第十三条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车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费及过路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采取年度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方式管理。第十四条公务用车严格用于公务活动,负责人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第十五条负责人本人提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公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不得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第十六条公司为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目为负责人发放交通补贴。第十七条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的,不再配备公务用车,不再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或者另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第十八条要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建设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要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第十九条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第二十条负责人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公司审核程序。第二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30平方米,其他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24平方米。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第二十二条负责人新配置办公用房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现有的办公室超过规定面积的,应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办公室时解决,不应造成新的浪费。第二十三条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清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第二十四条公司围绕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必要的培训。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第二十五条负责人参加出国培训应当严格执行XX出国(境)培训有关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无实质需要的国外培训。第三章业务支出与孙振宇研究结合集团实际提出意见:第二十六条业务招待是指负责人为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业务招待主要分为商务(合资合作企业来访的商务性招待)、外事(外宾来访招待)、其他公务招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国家工作人员来访招待)活动。第二十七条负责人业务招待费实行限额报销。根据接待活动内容和来访对象重要程度分2档控制,第二十八条负责人业务招待费用实行预算管理,业务招待应本着简约、节约的原则安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从严控制费用标准,杜绝铺张浪费。明确规定集团领导和各部门业务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第二十九条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优先在公司职工餐厅招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商务和外事招待陪同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招待对象50%,对于其他公务招待10人以内的不超过3个人陪同,10人以上的不超过招待对象的三分之一。不得安排招待对象到高档的娱乐、休闲、健身、保健等经营场所活动。负责人不得参加公司或关联企业安排到上述场所的业务招待活动。第三十条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纪念品,以宣传本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等。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赠送纪念品参照同地区党政机关赠送纪念品的标准并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按照接待对象分2档控制第三十一条业务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招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如实反映招待对象、业务招待活动内容、招待费用等情况,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第三十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或同时出访。第三十五条负责人从事公务活动所发生通信费用(移动通信费用和住宅通信费用)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通信费参照本地区电信市场资费标准,根据企业负责人岗位要求和履职需要,合理确定通信费用年度预算控制额度,每人每年不得超过XX元,超出部分一律自理,未达到标准部分不另行补贴。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通信补贴的,不再报销通信费用或者另行发放通信补贴。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三十六条公司对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按照公司要求,编制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并报XX备核。第三十七条预算管理是指公司按照财务预算的相关规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需求,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费用水平的预计安排、控制监督。第三十八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编制原则(一)与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原则。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总体水平应满足企业负责人正常开展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工作职责。(二)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适应的原则。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成本费用相匹配。(三)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照“建设节约型企业”要求,在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从严从紧控制。第三十九条公司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的特点,选择预算编制方法。预算编制方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第四十条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实行按年分项编制。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编制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负责人岗位职责等为依据,合理确定负责人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的标准,明确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项目和范围,从严控制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水平。第四十一条公司在向XX报送年度预算的同时,将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报送集团公司备核。备核文件由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报告和附表两部分组成。(一)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备案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年度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编制情况,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总体水平与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预算的匹配情况,本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总体水平与上年度预算总体水平对比情况,上年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执行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有关情况等。(二)附表主要包括: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总体方案(表),公务用车、通信、业务招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专项预算方案(表)。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健全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机制,对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纠正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的全面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的严肃性。第四十三条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执行过程中,如遇预算编制基本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经履行内部预算管理程序后,可调整预算方案,并及时报送XX备核。第五章职责分工第四十四条公司领导班子会负责审批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章制度,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纳入公司年度预算审批。第四十五条XX是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修订完善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归口管理负责人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通信费用、业务招待、因公临时出国(境)等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第四十六条财务部归口管理负责人差旅费用。负责汇总、审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按照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专项管理办法,审核凭证,报销各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第四十七条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负责人培训工作。第四十八条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归口管理相应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项目,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编制专项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审核相关费用支出。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除本办法所规定的保障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外,严禁以下用公款为负责人支付个人支出行为:(一)按照职务为负责人个人设置定额消费。(二)为负责人办理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三)为负责人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的装饰性图书。(四)支付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五)支付负责人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支出。(六)向公司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各种企业负责人个人费用支出。第五十条负责人退休或者调离企业后,公司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负责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腾退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第五十一条公司不得向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转嫁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第五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应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制定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报送XX备案。第五十三条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制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要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每年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第五十四条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将个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和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廉议廉会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纳入考核内容。第五十五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