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规则======================================================晨至信第2014099期-1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制定本规定。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应仔细阅读本规则,并以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一、拍卖人及竞价原则: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拍卖人)受委托,指定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为本次拍卖活动组织人,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公开拍卖是指在指定时间、指定的公开场合,在拍卖师的主持下,竞买人手举统一制作的竞价标牌竞相应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竞买以下标的,确定本次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备《拍卖公告》或有关规定中注明的竞买条件,均可报名参拍。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上规定的时间交纳拍卖保证金,提交身份证明,办理报名手续。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境内自然人报名参拍,需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三份。2、企业单位报名参拍的需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3、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或足以证明其真实性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三份。三、标的简介:1、原车牌号为闽HH8567的奥迪牌小型轿车一辆。该车厂牌型号:奥迪牌FV72小型轿车,发动机号:301071,车辆识别号(或车架号):LFV3A24F2C3017334,登记时间:2012年05月02日,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5月,行使里程约0.73万公里,无保险逾期年检。2、原车牌号为闽HC7573的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一辆。该车厂牌型号:梅赛德斯奔驰牌,发动机号:80100523,车辆识别号(或车架号):LE4HG5EB2BL044664,登记时间:2012年06月19日,年检有效期至2014年03月,行使里程约1.3万公里,无保险逾期年检。3、原车牌号为闽H6989J的大众牌小型轿车一辆。该车厂牌型号:大众汽车牌SVW71810HJ,发动机号:T21894,车辆识别号(或车架号):LSVCH6A42CN176918,启用时间为2012年11月29日,年检至2014年11月,保险费缴至2014年11月28日。4、原车牌号为闽H76338的黄海牌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该车厂牌型号:黄海牌DD6480,发动机号:SCX9787,车辆识别号(或车架号):LDD5105B760008707,启用时间为2006年11月27日,年检至2014年11月,保险费缴至2015年1月。四、拍卖地点及时间:本场拍卖会的时间:2014年8月27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次拍卖会的《拍卖公告》已于2014年8月13日在《闽北日报》发布。五、竞买手续:1、请有意竞买者将保证金汇入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950101040029585;开户行:建瓯市农行营业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16时,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于2014年8月26日16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2、竞买人应在拍卖报名时,对权属买受人予以明确,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不为买受人办理“加名”或“更名”手续。3、符合上述条件的即成为正式竞买人。4、拍卖会开始前,竞买人凭身份证、竞买登记表及保证金收据领取号牌,方可进入会场参加竞买。拍卖会开始后,若竞买人未到场或未领取统一制作的竞价标志牌视为放弃竞买权利。5、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经拍卖师确认后既表明委托人与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买卖关系已成立,即成为买受人。六、拍卖方式:1、本次现场拍卖会采用有底价(保留价)的增价方式进行拍卖。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后,竞买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买(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第一个举牌的竞买人表示愿意此价格购买,接下来竞买人每举一次号牌表示在前一价位上按加价幅度加价一次。如有超过加价幅度的加价,则竞买人需在举牌同时大声报出出价位。2、竞买人的最后报价达到或超过底价(保留价)时,以拍卖师确认表示成交。如未达底价(保留价),则拍卖师宣布该拍品收回(即不成交)。3、竞买人交纳一份竞买保证金,取得一个竞价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竞买人须对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及其他持举该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举牌应价即视为竞买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拍卖会结束后交还现场工作人员。4、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5、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改变拍卖标的的拍卖方式、标的顺序及加价幅度。6、一个号牌只允许二人进入拍卖会场。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或其委托人)与我司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买受人在《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一栏上签名时,必须慎重填写权属买受人,不得更改。委托代理人签名应在“代理人”一栏上签署。8、买受人(或其委托人)不按要求签署或拒绝签署《拍卖笔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该拍卖的成交并视为竞买人已经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七、特别约定:1、在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买卖双方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及标的物所有欠费。2、我司不代办相关证照的办证、过户手续。拍卖标的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只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件,但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证照不能办理或过户,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3、我司告知的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物品质等说明,仅作为参考性数据,实际数据、用途、性质以车辆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如有出入成交款不作多还少补之价格上的增减。4、拍卖公告在表述上若有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竞买人对拍卖标的如有任何问题,应于拍卖报名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均与我司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进入会场拍卖人不再回答竞买人的提问。5、在办理权属登记过程中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买卖双方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具体比例及数额,由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而获得明确、充分的认识。办理权属登记登记过程中,如遇税率或计税依据调整,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并承担相关税费。6、拍卖成交后由我司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其他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过户手续及经营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7、拍卖标的指本规则第三条标的所指车辆本身,车辆内遗留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8、若遇不可抗力、不可避免事件终止(中止)拍卖或委托方要求中止拍卖、收回拍卖标的,我司不负任何责任,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人所交付的款项。9、标的移交、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产权方将标的物移交买受人后,标的的管理风险及损耗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无论拍卖标的由谁保存,我司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对任何原因所致的拍卖标的的损毁、灭失,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应对其所购拍卖标的负全责。10、如委托人或买受人出现违约行为,与拍卖人无关,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1、本次拍卖会竞买未成交者,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交付方式全额不计息退还。12、竞买人应自觉遵守和维护会场秩序,举止文明,服从工作人员指导;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拍卖活动正常进行,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责令其离场;禁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保证金和已付款均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3、未经拍卖人允许不得在拍卖会现场进行拍照、录音、摄像等活动。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15、买受人应于缴清成交款后和佣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有关单位领取过户办证材料并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证照过户及牌照变更手续。16、完成移交后买受人凭变更过户后的车辆车辆产权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至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履约保证金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即予退还(不计利息)。17、本次拍卖的标的由委托人在所在地按现状直接交付给买受人。18、1号、2号标的车辆交通违法由买受人负责处理。19、1号、2号标的的买受人需额外承当每标的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评估费用。八、瑕疵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的现状有异议。拍卖标的中物品是否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使用效果由竞买人自行判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的现状有异议。2、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任何拍品,无论采用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作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品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应进行自我判定。因印刷、复印、拷贝或摄影造成资料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测量数据和有效证件、文件为准。3、拍卖人所制作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特别规定,所表述的任何数据仅供参考。竞买人必须实地查看标的物,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认真的勘察和评估。4、对标的物的来源和瑕疵,在拍卖人知晓的范围内已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并已尽可能多的为竞买人了解标的物创造条件。竞买人报名参拍即说明其已经对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来源、暇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调查,完全知悉拍卖标的的所有现状。5、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示完全知晓标的权属证书情况,已经认同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理现状,已知并自愿遵守本《拍卖规则》、《拍卖须知》的所有条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对标的的现状有异议。6、竞买人应在拍卖会前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标的的登记情况及过户的应缴税费等相关信息。7、2号标的于2012年2月19日办理过转移登记。8、拍卖人郑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九、成交款及佣金的交付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汇入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按成交额的2.5%将拍卖佣金汇入我司指定的账户。3、拍卖成交后根据闽国税发(2003)117号及财税发(2009)9号,买受人需缴纳以不含本身应缴纳税额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拍卖手续费购买标的所产生的4%增值税及相关税费0.44%(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将该税款汇入我司指定账户。4、成交价款及佣金逾期未交清的,每日按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逾期六日还未交清的,拍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缴清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产权过户手续。6、竞买人如需要办理贷款的或由中介代理机构代为办理贷款的,其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与委托方不提供担保。7、我司提供的相关文件中涉及的金额均为人民币。十、违约责任:1、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2、买受人违反本拍卖规则,已交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按《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十一、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八月十三日本协议各条款中下列词语的定义为:“拍卖人”即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方”或“委托人”即委托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进行拍卖的标的物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