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1页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武汉创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人单位性质:乙方:姓名: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紧急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现住地址:乙方保证上述所填内容均属真实,如有虚假,甲方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乙方本合同书中地址,电话等个人联系信息发生变更,须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填写虚假信息,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支付任何补偿第2页共11页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在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已仔细审阅了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后,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章合同期限1.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为:形式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B、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任务完成时止。c、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2本合同期满原则上甲方仍按期满前待遇与乙方续签合同,故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续签事宜;如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乙方未书面提出续签申请或虽提出续签申请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乙方单方同意不续签合同,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如本合同期满甲方不愿续签的,应于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1.3如乙方在甲方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甲方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甲方不再就此另行通知;如在合同期满前30天,乙方未书面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申请或虽提出续签申请但拒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乙方单方同意不续签合同,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如乙方选择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视乙方单方同意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如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作满十年,但《劳动合同》尚未到期的,双方均同意自合同到期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甲方不再就此另行通知;如在合同期限满前30天内,乙方未书面提出续签申请或虽提供续签申请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乙方单方同意不续签合同,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如到期后员工选择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视乙方单方同意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如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双方《劳动合同》自乙方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领养老金时自动终止;自终止之日起如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的,双方不再是劳动关系,视同劳务关系,不再适用有关劳动方面法律法规。2.1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况出现,即视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1)乙方的条件与甲方招聘简章、招聘广告中职位要求不相符。第3页共11页2)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1次或者因外出、请假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2天的;3)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者隐瞒应当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的;4)工作技能与岗位任职要求不相符或不能及时有效完成试用期工作任务的;5)乙方未通过试用期绩效考核或培训考核的;6)在甲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致使入职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无法办理的:7)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打斗行为的,或者上司(含其他主管部门)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要求的;8)其他违反甲方任何劳动纪律或任何违规制度及甲方认为的其他不适合录用情形,其他情形解释权在甲方。第二章工作任务2.1甲方根据本公司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2.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如下:1)根据甲方的具体安排完成任务;2)同意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另安排乙方完成其他工作:2.3甲方同意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2.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监督;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并按调整后的工作岗位或职务调整薪资待遇:如乙方拒绝的,视同乙方违约及严重违纪,甲方可单方而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2.5乙方工作地点为,同时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工作能力或表现更换乙方工作地点:如乙方拒绝的,视同乙方违约及严重违纪,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第三章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3.1合同期内,甲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对其所获得的劳动报酬的组成、数额等情况应予保密,否则甲方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处理。如果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则由甲方按该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支付。1)月工资为:基本工资元;其他:社保补贴元,岗位工资元,工龄工资元、职位补贴元、全勤奖元、通讯费元、交通费元、;第4页共11页合计元。试用期元。2)甲方于每月日左右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3)如有加班,按基本工资的基数记付加班工资(基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交通费、通讯费、生活费及乙方在正常工资以外取得的与其特定工作相关的经营性、风险性收入、提成等,不作工资认定。32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下列因素对乙方的劳动报酬进行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1)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2)甲方对乙方工作表现的评估;3)甲方自身经济效益及社会物价指数的变动;4)其他甲方认为应予调整的情形。3.3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形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具体的工作时间为8小时,或每周40小时;2)不定时工时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3)综合计算工时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3.4非全日制: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累计不超过24个小时。3.5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具体的工作时间。3.5.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工作时间的延长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对加班加点时间的相关规定。3.6甲方实行加班审批制度,乙方同意因生产经营需要的加班。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要求或确认,否则不视为乙方加班。乙方自行加班的,无权要求甲方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3.7如甲方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且乙方工作属于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合同,不论本合同双方约定是何种工作制方式,均自甲方获批准之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第四章劳动纪律4.1甲方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奖惩制度,甲方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乙第5页共11页方进行奖励与惩罚。4.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责任,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工作,对乙方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处罚。4.3乙方不得做出有损于甲方任何利益的行为,上述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予以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4.4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按公司奖惩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4.5乙方不得泄露本合同内容,也不得将其持有本合同正本、副本、复印件、影印本等于他人(包括但不限制应聘甲方工作的人员、甲方拟招聘人员及甲方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参阅。乙方如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处理。第五章教育和培训5.1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思想、业务、技能培训。乙方有义务认真参加各项培训,达到甲方要求。由甲方组织选派参加专业学习或定向培训的,另行签订《培训协议》。第六章合同的变更、修改6.1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允许变更本合同: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绎修改;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6.2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本合同的某些条款,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第七章保密及竞业限制等7.1乙方应保守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业务决策、财务账目、报表文件、合同档案、客户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客户名单,曾经发生过的业务往来的客户名单及正在洽谈即将成为甲方客户的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计划、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资计划、发展战略、技术指标、数据库、图纸及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研究成果和技术秘密等。第6页共11页7.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甲方生产、经营相同或类似项目。7.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机密为他方服务。第八章合同解除8.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本合同可以解除。8.2乙方如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乙方,也无须给付任何补偿: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乙方违反或不执行合同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乙方所填员工基本情况表内容均须真实,如有任何虚假或乙方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编等信息发生变更未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的;7)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8)乙方旷工达到天的。8.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2)乙方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8.4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解除合同,但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4)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7页共11页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8.5甲乙双方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甲方在七日内进行工作移交和离职审计。离职审计由甲方自行审定,工作移交包括但不限于:1)交还有关文件、合同、账册、印鉴、客户名单及其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者重要利益的物件及资料:2)尚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详细情况并提交书面报告;3)交还属于甲方所有的、由乙方使用或保管的技术资料和财物;4)结清有关账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被调动工作岗位的,适用本条上述规定。第九章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如在合同期满前没有正当理由而提出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另一方。提前通知的期限为三十天,且必须以书面形式。9.2由甲方组织培训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未满《培训协议》规定的期限及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9.3如乙方违反保守秘密事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4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章其他10.1如乙方地址变更末按规定通知甲方的,或虽未变更,但甲方按原地址邮寄文件资料被拒收或被退件或非本人签收的,均视同乙方接受并认可甲方所邮寄文件或资料中的全部内容。10.2基于甲方企业从事物业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