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因业务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兼职一级建造师(专业:房屋建筑)工作,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聘用期限:自乙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到甲方公司之日起按实际日期计算3年。二、兼职待遇:按实际日期每年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乙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成功注册甲方单位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叁万元;甲方两个月内安排乙方参加上海市“项目负责人安全知识考试”,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网上公示考试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兼职工资伍仟元;注册满一年后并在上一年度安全考试合格的前提下,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叁万伍仟元整;注册满二年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叁万伍仟元整。三、甲方义务及权利: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使用,不用于参加工程招投标也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若甲方违规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2.承担在聘用期内乙方的注册费用;3.安排乙方参加上海市项目负责人安全知识考试并提供考试材料,一次性补偿乙方考试差旅费贰仟元整(考试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4.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如发生遗失或污损,由甲方负责申请补办。四、乙方义务及权利: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2.参加甲方安排的上海市项目负责人安全知识考试并确保考试合格;3.承担聘用期内的继续教育及由此产生的费用;4.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或ic卡)均由乙方保管;5.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6.乙方在聘用期内不得在除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建设部注册类执业资格。五、违约责任:1.乙方成功注册甲方单位后,在三个月内如未能通过甲方安排的第一次上海市项目负责人安全知识合格考试,可由甲方安排参加第二及第三次考试(第二及三次考试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不参加甲方安排的第一次上海市项目负责人安全知识合格考试或第三次考试仍不合格或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乙方不参加甲方安排的第二次考试,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兼职工资;2.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兼职工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外,并赔偿乙方贰万元;3.在聘用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的,或乙方将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或ic卡)借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乙方必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注册证书失效或注销或吊销以后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贰万元;4.在聘用期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或注销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如因甲方原因发生注册证书吊销的,甲方除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兼职工资外,并赔偿乙方陆万元;5.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兼职工资;6.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甲方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的全部兼职工资。六、其他: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若不续聘,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3.若乙方有除注册一级建造师以外的其他建设部注册类执业资格证书需变更至甲方,甲方为乙方提供注册便利,但不另外支付费用给乙方,也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4.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七、附加条款: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交由甲方办理证书注册手续(也可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不承担差旅费),如乙方不能成功注册至甲方,则本协议无效,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发生的费用。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并乙方将一级建造师成功注册至甲方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附件:1.甲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祝语:如果你没有伞。就注定要拼命的在风雨中奔跑,如果你想坚持,就要默默的承受和付出,时间将过程层层的包裹起来,沧桑久了,就会破茧成蝶,坚强的人生就是一个蜕变的过程。再坚强的人,也会委屈,也会难过,但是你要相信,每个人头顶上都有一片天,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阴晴圆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