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甲方:乙方(承包方):)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共同遵守,经协商签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期限1.承包日期从年月日至2016年3月31日,为期1年。合同先试行3个月,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直接履行本合同。2.合同期满后,甲方未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乙方可顺延本合同直接履行下一个年度继续承包;甲方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时,在甲方认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优先续签合同。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1.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的钣金车间,承担生产,保质、保量、安全生产、人事管理等事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一切规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实行。2.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并负责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费用协商处理。3.甲方为乙方提供;1;厂房、设备和配套设施,2;水、电。4.乙方负责钣金车间生产人员的组织管理,在不违反劳动法和厂规厂纪的情况下,乙方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对车间工作人员作以调整。5.钣金车间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社保、住房等待遇由乙方自行负责。工资由甲方统一在每月25日拨划给乙方。乙方自行发放钣金车间员工工资。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管理,根据生产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7.乙方在生产作业时要严格控制各种设备、物、料的消耗,不得浪费。8.乙方生产产品范围:除高级型开关柜以外的所有柜型(现阶段不包括抽出式开关柜型),及彩板式结构壳体(箱式变电站壳体)。9.在正常生产中,甲方与乙方如果产生纠纷等行为,双方协调解决,如解决不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10.在生产过程中,甲、乙双方有不一致的观点或考虑不周的,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不健全的地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11.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厂规,遵守法律,节约水电,团结友爱,互相关心的良好风尚,精通工艺、工序,做到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三条:工作时间目前车间实行一班制工作时间,乙方工作时间应按甲方的统一规定执行。如乙方需实行多班制的工作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协商并保证整个车间工作时间的一致性,钣金车间员工的考勤由乙方自行考核。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1.乙方的工资按钣金车间月保底产值的15%计算(月保底产值20万元),采取包工定产值的原则。工资结算按甲方制定的《产值计算标准》核算。生产好的产品达到甲方要求后,乙方凭生产单、验收单月底计算产值。2.乙方的当月工资在下月20-25号由甲方发放给乙方,钣金车间人员工资由乙方进行具体二次分配,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本人支付工资,甲方不负责乙方工人工资的二次分配。第五条:劳动纪律1.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如违反纪律,则按制度进行处罚。2.乙方在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不得违规作业。第六条:违反合同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第七条:安全责任及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1.乙方在合同期间内,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工人工伤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2.如有乙方员工有违反厂规、法律的,性质严重者甲方可立即开除出厂,违反法律送行政部门处理。3.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生产时间节点,按时交货,不得擅自更改产品尺寸,如有误期不交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车间生产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若出现质量问题视其具体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图纸提供方面:普通柜型甲方只负责向乙方提供面板开孔布置图,如有特殊柜型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讨出图。(2)误识图纸结构尺寸出现误差,产品需返工,所需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下料不合理的,造成材料浪费,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提供图纸尺寸错误,造成产品或工件需返工,费用责任由甲方承担。(4)产品因生产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产品外加工部分或外购配件部分质量不合格的除外)。(5)乙方根据生产情况自行招聘或辞退员工,甲方不负责乙方的招聘或辞退工作。如产生的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因延误交货进行经济处罚,影响生产进度造成甲方延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乙方产品材料利用率要达90%以上,材料浪费率不能超过10%,如超过以上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甲方责任1.甲方每月确保提供乙方每月保底总产值为万元,工资按产值的15%计算方式发放给乙方。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达不到月保底总产值为20万元,工资计算时应按月保底总产值为万元计算。2.甲方提供原辅材料,生产计划单和图纸,甲方原辅材料不及时供应造成乙方误工,甲方承担相应误工费用。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等。禁止在车间内吸烟,避免火灾的发生,如因此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环境、劳动保护进行监督,甲方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或给予经济处罚。第九条: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完成月保底产值万元以上(含万元)。2、在甲方客户参观、职能部门入厂检查等需要乙方配合的活动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安排。3.乙方不得改变厂房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用途,确因生产需要改变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改造,费用协商处理。4.承包期满,厂房和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原状,损失或遗失的按交接时的实际价值由乙方全额赔。(设备清单详见附件)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接受甲方每周设备保养维护和安全生产检查。6.乙方应依据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加强员工管理。7.乙方承担钣金车间员工一切劳动保护所需的费用。8.乙方每月不能完成保底总产值20万元,应按实际完成产值计算工资,甲方不予发放乙方保底工资。9.乙方承包后,乙方可以自行组织车间人员分工定员定岗;10.甲方当月生产计划巨大时,先尽乙方最大可能生产,确有困难无法完成生产的,由甲方另行处理。11.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出现故障由甲方组织维修,乙方必须安排人员配合。乙方须爱护甲方设备,应对设备进行日常清理保养,按规范操作。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维护,对设备出现异常应尽早汇报,由于乙方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责任由乙方承担。12.乙方的员工不服从工作分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生产车间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由乙方自行处理。13.甲方原辅材料进场、产品成品出厂,乙方须负责安排人员装卸。14.乙方在生产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按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进行生产。15.乙方必须将每天的生产报表数据提供给甲方统计,由甲方根据乙方的产量进行统计。第十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1.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乙方多次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多次发生制造质量问题的或影响甲方公司形象的;2.甲方或乙方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以上书面通知对方;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矛盾,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协商解决事宜,也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第十二条: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盖章盖章签订日期:2015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