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建设单位: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三月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前言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由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建设业主开展项目建设工作,于2018年11月2日取得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青白江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审批建[2018-510113-76-01-310575]SZFG-141号,并取得其他相关行政手续。1.1评价对象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72km,起点位于弥牟镇狮子村16组冯家院子,终点位于宝成铁路右侧,上游起点位于青白江区与新都交界处,下游终点位于青白江区与广汉交界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青白江右岸防洪堤2.66km,河道清淤整治300m,新建梯步5座,新建穿堤涵管4座。消除环境污染风险的同时,统筹协调成都人文文化综合性环境保护工程,进一步避免雨水径流直接进入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风险。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项目属涉及敏感区的河道整治,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成都市融禾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认真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有关措施和要求,作为环境管理部门及决策部门管理的依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图1.2-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项目位于青白江区弥牟镇,项目所在地部分处于青白江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其余部分处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水域范围内,因此评价重点考虑项目实施的内容与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相关符合性,施工期废水、废渣、废弃土石方对水源水质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规避方案、减缓措施,确保饮用水不受工程建设的影响,另外还关注了水土流失、生态影响、工程建成后对生态环境的正负效应,以及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具体内容如下:1.3.1项目与饮用水源地的符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川府发[2018]24号)、《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各项工程内容进行分析,评估各项工程是否满足饮用水源地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保护的要求。结合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分析本项目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正负效应。1.3.2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与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源确定和源强分析,定性或定量预测和评价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固废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关注施工期废水、废渣、废弃土石方对水源水质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规避方案、减缓措施,确保饮用水不受工程建设的影响。根据该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几率,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调整方案及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达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对该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提出计划。1.3.3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由于本项目部分工程部分处于青白江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其余部分处于饮用水源准保护区水域范围内,因此施工过程中强化了杜绝施工废水、废渣等进入水体的防控要求。1.4环评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工程及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有利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有利于区域环境质量提升。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后,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2总则2.1编制依据2.1.1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正版);(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2016.7.2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2016.7.2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2.1.2相关政策及规划(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3)《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环发[2007]184号);(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5)《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9)《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4]38号文件);(10)关于印发《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13]78号);(1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12)《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1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14)《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15)《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16)《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建委发[2008]93号);(17)《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成都市153号令);(18)《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成办发[2013]63号);(19)《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2016年12月1日);(20)《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07]年41号);(21)关于印发《2017年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4号;(22)《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2013.01.01实施);(23)《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4)《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2.1.3相关导则、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8)《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5);(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1.4相关技术文件和工作文件(1)环评委托书;(2)《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10月;(3)《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四川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1);(4)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根据本项目特点和沿线的环境状况、针对重点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影响要素组成见下表。表2.2-1影响要素组成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组成影响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营运期施工期营运期主体工程堤防工程新建右岸防洪堤2.66km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环境空气生态环境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扬尘、噪声、废水、堆土、水土流失投入运行后基本无影响堤顶道路堤顶设置沥青砼堤顶路,堤顶路净宽5.0m。布置堤顶道路;自上而下结构为4cm厚AC13-1-1细粒沥青砼路面、4cm厚AC20中粒沥青砼、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15cm厚级配碎石层;堤顶路平台两侧设置50cm×38cm硬路肩;道路两侧设置1.2m仿木栏杆。排涝工程设置排涝区5个,布置4座穿堤涵管河道清淤河道清淤整治300m临时工程施工便道充分依托现有交通道路作为施工道路。局部地方新建临时施工公路用于车辆出入施工作业面,临时施工公路采用泥结石路面结构,路面宽3m,总长约2.75km施工营地设1处施工营地,布置加工厂、生活区、仓库和机械维修停放区等,占地面积约0.17hm2。施工营地不设置在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导流与围堰施工导流方式为束窄河床导流,沿堤开挖线外设置围堰,导流标准为5年一遇枯期洪水标准。堰顶宽3m,需砂卵石填筑3.49万m3。临时堆渣场设置1处,堆放剥离的表土及挖方,临时堆渣场占地2000m²。(1)施工期施工队伍排放的少量生活污水对纳污水体的不利影响;“三材”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和散状物堆场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堆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挖、填方造成地表植被的破坏、生物栖息环境的改变,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问题。(2)运营期本项目为河道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投入运营后,对该地区的经济发青白江区青白江弥牟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展和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基本没有污染物产生。对相关环境影响要素进行筛选,详见下表。表2.2-2环境影响因子的矩阵识别施工行为环境资源施工期运营期河堤建设防洪道路/自然环境水土流失●■/水资源量///陆地植被及陆生动物●■/水生植被及水生动物▲▲/空气质量▲▲/声环境▲●/水体▲▲/地下水▲▲/土地利用▲●/注:负面影响:明显■一般●较小▲正面影响:明显□一般○较小△2.2.2评价因子筛选表2.2-3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与评价因子筛选环境要素评价内容评价因子污染源评价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大气环境施工期:车辆道路扬尘扬尘、SO2、NOXSO2、NO2、PM10、PM2.5扬尘运营期: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水环境施工期:废水pH、COD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