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复习资料之简答题和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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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四、五、简答题、论述题1、简述劳动法的劳动特征。答:(1)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2)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别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3)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雇佣关系(或者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别于单个的家务劳动)。2、简述初期劳动法的特点答:(1)初期的劳动立法,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2)初期的劳动立法,使用范围很小。(3)初期的劳动立法,虽然法律规范了对某些劳动条件的改善,但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规定了限制工时等条件,但是无明确的监督检查机构,对违法者也缺乏责任的具体规定。初期的劳动法很难真正得到实施。3、简述劳动关系的特征答:(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4、简述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联系。答:(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一般开始于16周岁;(2)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够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4)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一定的限制。5、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答:(1)两者所属的范畴不同;(2)两者产生的前提不同;(3)两者的内容不同;6、试着论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答:(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是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7、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答:(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8、简述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答:(1)调整对象不同;(2)主体不同。(3)两者的调整原则不同。9、简述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答:主要是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而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和被雇佣的劳动关系。10、试着论述劳动法与社会法的关系。答: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因此,社会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都是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有关。但是,这两个法律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不同。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优抚、住房福利等社会关系。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与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两个法律部门有交叉部分。11、试着论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答:(1)是指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2)内容如下: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12、简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作用。答:(1)指导者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个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13、简述劳动法渊源的主要内容。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文件;(9)国际惯例。14、简述政府促进劳动就业的职责有哪些?答:(1)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2)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3)国家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15、简述我国就业促进政策有哪些?答:(1)统筹协调的劳动就业政策(2)促进就业的产业政策;(3)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4)促进就业的社会保险政策;(5)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6)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16、简述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援助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政府投资开发公益性岗位;(2)就业援助服务;(3)特别扶助残疾人就业。(4)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的就业援助。17、简述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歧视类型有哪些?答:(1)性别歧视;(2)健康歧视;(3)户籍(农民工)歧视;18、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的主要内容。答:(1)妇女的就业保障;(2)残疾人就业保障;(3)农民工就业保障;(3)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5)退役军人就业保障。19、设立中介机构的条件?(1)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2)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3)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4)其他条件。20、试着论述劳动就业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有哪些主要法律特征?答:(1)主体具有特定性;(2)必须是处于公民的自愿;(3)劳动者必须是一种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者有益于社会的劳动。(4)劳动就业必须使得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21、试着论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联系与区别。答:(1)教育目的不同;(2)教育对象不同;(3)教育内容不同;(4)教育手段和方法不同。22、简述劳动合同的特征?P34答:(1)主体特定性;(2)具有从属性;(3)具有双务、有偿、诺成的特点;(4)往往涉及到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2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的作用答:主要有:(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24、简述劳动合同有哪些必备的条款答:(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6)社会保险;(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25、简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答:(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2)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3)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的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26、简述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原则答:(1)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合作履行原则。27、简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有哪些?答:(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的,有需要扶养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28、简述劳务派遣的概念答:也就是劳动派遣或者劳动力派遣。是指用人单位按照用工单位或者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且与之订立拉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等项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且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级和缴费等项食物;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29、在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答: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其他。30、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使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刘某在使用期限内,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岗位与同事打架,并且打伤了同事,应当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完全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刘某。31、简述用人单位不得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有哪些?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2、试着论述劳动合同成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关系。答:劳动合同的成立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前提,但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一定生效。33、试着论述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别。答:一般劳动关系中,是用人单位直接招收和使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通过派遣单位招收劳动者,劳动者的招收和使用发生了分离,也就是招工与用工的分离。34、试着论述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答:35、试着论述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答: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36、简述工会法的特点。答:(1)调整工会关系,体现国家意志;(2)工会立法的基本目的是保障工会权利,确定工会义务;(3)调整对象具有多元性;(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别;(5)工会法是劳动法的主要组成部分。37、简述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工会的权利:1)组织权;2)代表权;3)参与权;4)监督权;5)协商谈判权;6)劳动争议处理权;(2)义务:1)维护义务;2)监督义务;3)支持义务。38、简述职工民主管理的特点有哪些。答:(1)它是劳动者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而不是代替企业的管理者进行企业管理;(2)它是劳动者以职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的管理,不适以股东或者其他身份来参与企业管理;(3)它是指领导者对企业内部事务的管理。39、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答:职工与企业形成了利益共同体,职工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有了保障;职工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给予了更多关注,企业资产配置更加优化、合理;职工参与管理,有利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放置发生不必要的纠纷。40、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有哪些?答:(1)用人单位因为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的;(3)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1、试着论述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答:(1)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2)是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的必要手段;(3)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和劳动合同之不足。42、试着论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答:(1)主体不同;(2)目的不同;(3)内容不同;(4)效力不同;(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43、简述工资的特征。答:(1)是基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取得的劳动报酬;(2)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用人单位向本单位的劳动者支付的;(3)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不包括实物报酬;(4)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去的工资的前提是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44、简述工资分配的原则。答:(1)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2)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的原则;(3)宏观调控的原则;(4)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原则。45、简述履行国家或者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包含哪些项目。答:《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46、简述工资集体协商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答: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47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