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危急值报告制度1危急值制度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范的重要部分,利于临床医生对生命处于危险边缘状态的患者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避免病人发生意外,出现严重后果。2危急值报告项目的制定及参考值的维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制定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和范围。2.1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制定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和范围。2.2临床科室如有增加或修改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或参考值,请填写《危急值项目设置意见表》,检验科主任签字后交医教部主任签字确认,信息科配合检验科在系统内完成修改。2.3检验科将临床科室的书面申请保留备查。2.4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协商解决。2.5危急值项目更新后应及时更新《检验科危急值项目列表》。2.6检验科定期向临床科室发放《危急值项目临床意见征求表》应根据临床要求和科室的实际检测能力定期更新和完善危急值制度和工作流程。3危急值报告程序3.1当出现下表所列的危急值时,应高度重视,根据孝感市中心医院危急值报告流程严格按下述步骤采取相应措施;3.2仔细确认病人标本、检验申请单是否符合检验要求;3.3仔细确认当日所有水平的质控是否在控、试剂在更换后是否执行了相应定标并符合要求;3.4仔细确认仪器设备、器械、试剂、水质是否状态良好;3.5核查看历史结果;3.6在上述各种条件正常的前提下,立即对出现危机值的病人标本进行复查,同时核对病人临床诊断或临床症状,排除标本来源不可靠造成的假性危急值;如有需要,马上重留标本,由检验科免费复查。3.7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以临床报告的形式通知临床医生,报告方式为电话口头报告和LIS电子报告两种方式同时进行。门诊患者出现危急值,通知门诊办公室及检验科咨询台。4危急值登记制度4.1在《检验科危急值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如有复查)、报告人、报告时间(分)、被通知人等项目。4.2计算机系统自动提示4.3LIS系统病人结果列表界面的异常结果指标都将显示红色。4.4复查结果不在危急值范围内时红色提醒条目将自动消失。5质控与考核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成立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定期自查确保“危急值”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