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名称:委托人:监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2编制及使用说明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部分地区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编制。文本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法律规定与企业实际相适应。通过合同条款将公司的生产经营实践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文本更加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需要。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统一。示范文本既满足地区公司对合同的共性需要,又尽可能增加合同针对性条款约定。3、原则性与操作性相结合。文本的通用条款一经确定,不应随意更改。需要特殊约定的个性条款,可由地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三、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四、合同谈判和签订应以本示范文本为基础。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对示范文本进行细化,并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五、具体填写说明:1、监理范围一般要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2、在写明“监理内容”时,要详细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可按照《建设监理规定》中所列的监理内容进一步细化。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一般是包括:检测试验设备、测量设备、通信设备、交通设备、气象设备、照相录像设备、电算设备、打字复印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4、根据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对于合同14.1加盖单位印章的规定,原则上我方单位应使用合同专用章;六、填写要求: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如不需填写该项条款,填入“无”或“/”。目录1.工程概况:.............................................12.监理的范围和内容.......................................13.监理的期限和地点.......................................14.监理工作要求..........................................15.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26.委托人权利和义务.......................................37.监理人权利和义务......................................38.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49.保密..................................................410.不可抗力.............................................411.违约责任..............................................4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513.争议的解决............................................5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6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监理人: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监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2.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2监理范围:;2.2监理内容:。3.监理的期限和地点3.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3.2监理地点:。4.监理工作要求4.1监理人应组建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名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机构,其中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更换监理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征2得委托人同意;4.2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4.3监理人应在前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在内的项目监理规划,按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并报送委托人;4.4监理人应按委托人书面同意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4.5监理人应按委托人的通知及时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并于监理业务完成后日内,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4.6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日内移交给委托人;4.7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工作所必要的资料和工作条件;4.8委托人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人、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4.9委托人应于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监理事宜做出书面答复;4.10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委托人更换常驻代表,要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4.11其他约定:。5.监理费的计取与支付5.1监理费的计取5.1.1监理费用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5.1.2计取标准:。5.2支付方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5.2.1一次性支付:监理任务完成,委托人收到并认可监理人提交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后日内支付全部监理费用。5.2.2.分期支付:5.2.2.1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监理费用总价的%;35.2.2.2(按照进度支付):;5.2.3甲方在最终结算时扣除监理费用总价5%的费用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质保期满后30天内,甲方视乙方服务质量情况支付服务质量保证金。5.2.4其他约定:。5.3监理人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6.委托人权利和义务6.1审查监理人及其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资质;6.2监督、检查监理人履行监理职责情况,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工程师;6.3认定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审批工程设计变更;6.4组织有关单位对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项目预算、施工图预算、监理规划及细则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6.5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他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6其他约定:。7.监理人权利和义务7.1审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被监理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7.2检验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被监理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被监理单位停工整改、返工;7.3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签认工程提前竣工日期或工程延期竣工日期;7.4监理过程中如发现被监理单位人员工作不称职,监理人可要求被监理单位调4换有关人员;7.5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到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以及工期的问题,应立即要求被监理单位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7.6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7.7所委派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政府机关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7.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7.9其他约定:。8.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合同附件《工程监理HSE合同》执行。9.保密监理人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委托人所有,监理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10.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违约责任11.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1.1.1未按约定向监理人提供实施监理职责所必需的工程项目资料、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致使监理人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职责超过天的,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511.1.2迟延支付监理费用,每迟延一日,承担迟延支付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11.2监理人的违约责任11.2.1未按约定组建监理机构、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致使合同履行延期的,每迟延一日,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11.2.2监理任务完成后,未及时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每延迟一日,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11.2.3监理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的,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11.2.4监理人根据本条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11.2.5监理人失职,没有尽到监理职责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负责赔偿。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2.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1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12.2.1监理人未按约定履行工作职责,在委托人限定期限内仍未整改的;12.2.2监理人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12.2.3监理人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监理业务转委托的;12.2.4监理人或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权益的;12.2.5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超过应付金额%以上,经监理人书面催告后日仍未支付的,监理人可以解除合同。12.3其他约定:13.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方式解决:13.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3.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6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4.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14.2双方就监理过程中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签订的《工程监理HSE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4.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14.5.1;14.5.2;14.5.3;14.5.4。14.6其他约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