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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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犯罪主体上午10时26分39秒2一女大学生,成绩优秀,平时无异常表现。但毕业前,被发现盗窃了一整箱钢笔,估价5000余元,未发现盗窃其他财物。经审查发现,由于儿童时代的某些原因,致使她遇到钢笔就想盗窃,无法控制。导入案例上午10时26分39秒3张某患有夜游症,一日晨醒后发现妻被杀,急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发现竟然是张某所为。据张某回忆,夜里梦见自己在烈日下赶路,口渴难忍,后到了一片西瓜地,遂用刀割下一个。导入案例上午10时26分40秒4犯罪主体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犯罪主体要件是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决定犯罪成立及犯罪性质的重要因素。概念上午10时26分40秒5自然人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上午10时26分40秒6自然人犯罪主体,要求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一、自然人犯罪主体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上午10时26分40秒7(一)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主体为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上午10时26分41秒8国外刑事责任年龄最低限度的规定因各国经济、政治、自然地理、气候、科学文化发展水平所影响的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的不同,加上各国法律传统的不同,各国对刑事责任年龄最低限度的规定并不一致。上午10时26分42秒9国外刑事责任年龄最低限度的规定印度、瑞士为7岁墨西哥、西班牙、意大利为9岁加拿大、希腊、荷兰、丹麦、匈牙利12岁俄罗斯、德国、日本为14岁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法典》规定男14岁,女12岁上午10时26分42秒10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4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4-16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16从宽年龄阶段14-1875以上上午10时26分43秒11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西周不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7岁以下汉律将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最低限度规定为不满8岁唐律疏议规定不满7岁不负刑事责任大清新刑律规定未满12岁为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现代刑法规定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43秒12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第17条第2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八种犯罪是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上午10时26分43秒13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完全负刑事责任能力16到18岁对所有犯罪承担责任。但满14不满18的就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上午10时26分43秒14严某,15岁,平时喜欢看打杀抢的电影,里面有很多绑架杀人的情节。某日严某见有两小孩(8岁)在河滩玩耍,搭讪得知一小孩叫刘某,其父开出租车,即写了一封勒索信,让另一小孩宋某送至刘家。后严某将刘某骗至自来水公司蓄水井旁,将其投入水深2.23米的井内,逃离现场。刘某死亡。上午10时26分43秒15甲女,15岁,骑车行至一下坡路时,因车速快,撞着同方向行走的乙,将乙压倒在车下。乙因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是否负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44秒16(1)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2)乙未满16周岁,《刑法》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仅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从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负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45秒17陈林,男,13岁,某日晚路过某公司,窥见值班的两女青年已熟睡,遂起强奸之念。他拿了一根铁管由值班室窗户爬进屋内。在解女青年衣扣时,见其翻身,就拿起铁管猛击两个女青年的头部,当场打死一人,打伤一人。上午10时26分45秒18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重大凶杀案件,影响极坏,民愤极大,拟判处陈林无期徒刑。因陈作案时尚差3个月零15天才满14岁,判刑无法律条文可依,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上午10时26分45秒19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陈林犯罪后果严重,民愤较大,根据具体案情,拟同意判陈林无期徒刑。但涉及适用刑法的解释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核。上午10时26分45秒20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法》第14条已有明文规定,请依法处理。”原审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没有追究陈林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46秒21张某等3人均刚满14周岁,3人相约到铁路上玩耍,张突然心血来潮,向另两位女生提议说:在电视剧中经常看到火车翻车的场景,很刺激,今天不妨也在铁路上放些石头,看火车是否翻车。3人一拍即合,当即在钢轨上摆放了约4米长的道石。几分钟后,造成疾驰而至的列车发生重大事故。上午10时26分46秒222014年4月14日,福建长乐市金峰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抢劫、盗车团伙。6名团伙成员中最大的20岁,最小的13岁。而这13岁的小孩居然是该团伙的老大。“老大”今年13岁!上午10时26分46秒2313岁的褚某,见楼下住户门未上锁,家中只有8岁小女孩一人,就溜进去想实施盗窃,被女孩发现,找到一把菜刀将其杀害。“老大”今年13岁!上午10时26分47秒24保安措施第17条第4款:“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上午10时26分47秒25从宽年龄阶段第17条第3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午10时26分47秒26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生日:1998年12月3日已满14周岁:2012年12月4日零点上午10时26分47秒27姚某,1996年8月2日生,以捡废品为生。2010年8月2日,姚某到工地砸钢筋。50多岁的范某也在边挖边砸。当砸到最后时,两人发现是同一根钢筋。范某凭身强体壮,将钢筋抢到手。姚愤怒万分,在范某转身准备离去时,用铁锤向范某头上狠狠砸去,致范某当场死亡。上午10时26分48秒28本案在处理中出现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姚某的行为发生在其14岁生日当天,尚不满14周岁,故姚某不负刑事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姚某的行为发生在14岁生日当天,仅差一天即满14周岁,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故姚某应负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48秒29法院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采纳了第一种意见,宣告姚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48秒30某甲生于1984年4月21日,2000年4月20日—23日将某乙关押在自己家里。上午10时26分48秒31纪某(男,1987年6月5日出生),在2001年6月份以前,多次盗窃各类财物4万余元。2001年6月5日,纪某在酒店吃饭,与临桌发生争吵,纪某拔刀乱刺,致对方一人死亡。第二天,纪某路遇一提皮包的妇女,抢过皮包就跑。一路人甲上前拦截,纪某将其刺伤后逃走。上午10时26分49秒322002年10月,纪某见一轿车未熄火,车内无人,将车开走。途中,将路边一老人撞死。当日下午,纪某将车以4万元的价格卖出。2003年2月27日纪某被抓捕,主动交代了上述行为,而且还交代2002年8月,受好友之托,捎带两包毒品,得劳务费5000元。纪某上述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处理?上午10时26分49秒33辨认能力行为人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性质与后果的能力控制能力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二)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上午10时26分49秒34刑事责任能力制约生理功能年龄精神障碍上午10时26分49秒35分类无刑事责任能力相对刑事责任能力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上午10时26分49秒36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上午10时26分50秒372005年4月11日,北海海关缉私分局副科长曾其健驾驶轿车,在限速40公里的路段以92公里以上时速行驶,在一路口撞上同向行驶的电动车继续超速前行,连续撞击自行车、摩托车和行人,造成6人死亡,多人轻伤。法院事后查明,曾其健患有癫痫病,在驾驶证年审中隐瞒疾病得以通过。案发时,处于发病状态。案例上午10时26分50秒382006年6月,曾其健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7年3月19日,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对北海海关干部曾其健开车撞死6人的刑事案一审作出的死缓判决,同时判决赔偿31名被害人民事损失。案例上午10时26分50秒39被告人为一名女大学生,平时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不正常表现。但在毕业前,发现她盗窃了一整箱钢笔(价值约5000元),却不盗窃其他任何财物。后经证实,由于儿童时代的某些特殊原因,使她遇到钢笔就一定盗窃,无法控制。对被告人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盗窃罪?案例上午10时26分50秒40观点1:该女生对于钢笔的偏执,不属于精神病患者,属于精神障碍,但其精神障碍并没有影响到其辨认或者控制行为的能力,而具有完全的责任能力。应依法对其行为,负完全的刑事责任。研析上午10时26分50秒41研析观点2:该女生对自己行为具有辨认能力,但却不能根据辩识控制自己的行为,仅有辨认能力却没有控制能力。刑法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是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必须同时存在,丧失其中之一均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应作无罪处理。上午10时26分50秒42相对刑事责任能力聋哑人和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者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并且不适用死刑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上午10时26分50秒43234智力正常精神正常生理功能健全年满18周岁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上午10时26分50秒44醉酒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上午10时26分50秒45某甲,为派出所民警,平时白酒4两。某日下乡检查工作,村干部设宴招待,殷勤劝酒,某甲喝白酒1斤、果酒5两。席间,某甲突然拔出手枪,向在座的人开枪,击毙村干部一名。行凶后,某甲昏睡于酒桌旁。归案后对杀人过程和情节不能回忆。经鉴定病理性醉酒。上午10时26分50秒46某甲是病理性醉酒,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年后,甲又在酒后拔枪射杀一人。经鉴定还是病理性醉酒。这时应否承担刑事责任?上午10时26分50秒47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实施危害行为当时是否属于精神正常状态。上午10时26分51秒48(三)特殊身份上午10时26分51秒49纯正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要件的犯罪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上午10时26分51秒50不纯正身份犯特殊身份不影响定罪,但影响量刑的犯罪诬告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从重处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从重处罚上午10时26分51秒51定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意义量刑强奸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从重上午10时26分51秒52张某,某国有商业银行出纳员。某日,张某在下班之际收到一储户存入的30万元大额现金,并存放在单位保险柜内。当晚,张某约妻弟于某一起把那笔钱“弄出来”。二人到达储蓄所后,由于某在门外把风,张某用钥匙打开保险柜取出30万元,然后用大锤将保险柜其他物品砸坏,制造失窃假象。事后张某分给于某2万元,余款由自己挥霍。问:如何认定于某的行为?案例上午10时26分52秒53王某花5000元购得摩托车,停在自家院内不翼而飞。其弟认为,本村张某十分可疑。两人设计诱使张某到村头,将张某捆绑在一棵树上,对张某打骂,逼迫张某交待车的下落。殴打近14个小时后见张某始终不“招供”,才将满身伤痕的张某放走。问:王某兄弟能否构成刑讯逼供罪?案例上午10时26分52秒54二、单位犯罪主体单位合法单位利益单位犯罪单位名义法定上午10时26分52秒55广泛性非法单位以个人犯罪论处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等(除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企业外的一切单位)上午10时26分53秒56单位名义双罚制单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金刑罚上午10时26分53秒57主观特征单位意志单位利益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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