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电子)设备采购合同(购买方)天全县华夏双语实验幼儿园(供应商)天全县天禾科技电脑销售服务部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办公设备采购清单(电子类)。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75824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伍万捌仟贰佰肆拾壹元整),分项价款在“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1、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18年8月20甲方。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支付方式2018年6月25日付设备款人民币2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调试完后付余下的所有款项。开户行:账号:户名: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盖章)负责人:二零一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