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雷州国税纳税咨询热点问题1.问:在同一地方,经营规模基本相同的从事小商经营,为什么有的要纳税,有的不纳税?答:你好!经营规模基本相同的说法,依据不够具体明确。因为,经营规模基本相同的纳税人,是否要缴纳税款,还要根据其实际的经营情况(销售额)来确定。从表面看,经营规模基本相同的纳税人,实际上是存在着差异的。以个体“双定户”为例,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令第16号)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定期定额征收之前,首先要对个体户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采集真实有效的经营信息。经营信息包括:资产投资总额、经营面积、仓储面积、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月房屋租金、水电费、社保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情况,通过《个体工商户计算机定额核定系统》计算定额(即月销售额),达到起征点(商业5000元、工业3000元,含本数)的,就必须纳税;达不到起征点的,免缴税款。如果不是个体工商户,即不受起征点限制,无论是否达到起征点都必须以每月的营业额,按照征收率(3%)计算缴纳税款。2.问:为什么到商店买东西,要发票价格就高,不要发票价格就低,有的加收4%,有的加收3%?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和《中2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物凭证或者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的规定,经营者出具发票是法定义务,是依法纳税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也可以防止经营者逃避纳税。虽然有的经营者强词“现在是市场经济,价格是双方口头协议,你不要发票价格可以低点,要发票就要加税价格就高”,觉得还有些道理,但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计算销售额的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可以看出:经营者销售货物,无论价格高低都是含税价格(即货物价格+税额)。所以,购买商品要发票就加税(无论加多少点),没有法律依据。3.问:销售货物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按税法规定纳税,为什么还要购销双方单位证明?答:你好!税务部门作为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合法的税款才能征收,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须是真实、客观存在的,才能为其代开发票,提供双方单位证明就是为了证实其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某些人出于不正当目的虚开发票。4.问:实行电子申报后,为什么不能直接在申报时通过银行划缴税款?而是要办税人到税务机关取得缴款书后,再到银行划3税,多麻烦?(2009年7月)答:你好!目前我局还未与银行、国库联网,所以税款的划解还不能实行自动化,需手工操作,即先通过电话联系确定纳税人帐户有足够余额,再开出税收缴款书到银行划解。划缴税款是税务人员的工作,并不需要纳税人参与。纳税人只需在税款划出后,到银行取回《回单》即可。近期,我省在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准备全面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简称“横向联网系统”)。“横向联网系统”上线后,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系统”申报后,点击“缴税”可自动完成税款划缴业务。5、问:我公司发生销售退货,应怎样开具普通发票进行帐务处理?(雷州市××汽配有限公司)答:你好!根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以下处理:1.跨月发生退货的,销售方已经入账,但购货方没有入账,只要购货方将发票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普通发票进行帐务处理;2.跨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双方均已经入账,购货方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此证明单开具红字普通发票进行帐务处理;3.当月发生退货的,购销双方都没有入账,销售方可把全联次发票“作废”。6、问:我是个体户,已经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什么还要4办理税务登记?(雷州市××服装店)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等规定,你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接受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7、问:办理税务登记要什么资料?(雷州市××汽配有限公司)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广东省国税局规定应提供“注册地址及生产、5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所以,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必须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有关资料、证件、证明。8、问: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往年一直按减免5%征收,09年后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为什么?(雷州市××日用品有限公司)答:你好!你公司往年享受的是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征收类型属于核定征收,所以不能继续享受此优惠待遇。9、问:我想领购佰额普通发票,请问须要什么资料?(雷州市客路镇××图书文具店)答:你好!纳税人领购发票所需资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领购发票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及办税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0、问:我是个体工商户,没有达到增值税起征点,请问我可以领购发票吗?(雷州市沈塘市场××日杂店)答: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23号)第五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发票管理办法》6的有关规定供应未达起征点户生产、经营所需的发票。同时,应对其发票领购的数量和版面实行有效控制,对其发票开具、保管和缴销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对发票开具金额达到起征点的,税务机关应按其发票开具金额进行相应的定额调整。11、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想增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须要什么资料?(广东省××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编织袋厂)答:你好!根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纳税人申请增量领购发票必须提供以下资料: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2、发票领购簿首页复印件,3、领购发票申请表。12、问:我厂由于业务需要已变更开户银行及帐号,请问在税务机关该如何办理?(雷州市××旋切板厂)答: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在开户银行及帐号发生改变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携带变更银行帐户及帐号后的银行开户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13、问:企业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比例?答:你好!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工7资薪金总额14%范围内按实扣除。2、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2.5%范围内按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3、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总额2%范围内按实扣除。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扣除。14、问:你好,我叫黄×明,系沈塘镇人,3月份销售河沙给五华××建筑工程公司,碎石等材料款三万多元。由于我是临时取得收入,请问能否帮我代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何种资料?答:你好!根据粤国税发[2008]242号文件、湛国税发[2009]82号文件规定,你可在我分局办税服务厅代开普通发票。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及证明:1、《代开发票申请表》2、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单位、个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付款方对所购货物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15、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的税率适用于那些货物范围?答:你好!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8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6、问:我厂准备变更纳税人识别码及名称,应如何办理?(雷州市××废木加工厂)答:你好!纳税人要准备以下资料,并缴销发票后到雷州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办理。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4、税务登记证原件的正、副本。17、问: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5月份(2010年)的纳税申报期延长吗?(雷州市××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答:你好!5月份的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期延长到5月19号,请你们在此期限之内做好纳税申报工作。18、问:我是厂木材加工企业,准备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雷州市××木材加工厂)答:你好!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下列附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帐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它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9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它有关资料。19、问:我是一名从事商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月核定销售额为3500元,我能领用佰额普通发票吗?答:你好!根据湛江市国税局《湛江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管理规程》(湛国税发〔2006〕35号)的规定,对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商业零售月核定销售额5000元以下、加工修理修配业月核定销售额3000元以下),只供应最低面额版(拾额版)的普通发票使用。所以,你暂时不能领购佰额的普通发票使用。20、问:我公司是销售二手车的企业,公司财会人员申报的计算应纳税额与税务机关要求不同,征收率是多少?(雷州市××旧机动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答:你好!你的财会人员所问你企业的销售额与征收率,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规定,是“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来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是按4%征收。21、问: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现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期限还是3个月吗?超过使用期限未开的发票如何处理?答:你好!我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期限为2个月,对超过使用期限尚未开具的专用发票应在期满后10日内缴回供票税务机关销毁。1022、问:我单位是使用“税眼”开具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的企业,现国税简并票种,主管部门要求重新做发票票种鉴定,在重新做票种鉴定时,是与初次领购所提供的资料一样吗?旧版销售发票使用的载止时间?(雷州市××加油站)答:你好!根据国税发[2009]142号和粤国税发〔2010〕94号规定:新设置票种有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打发票。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