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自用充电设施安全承诺书甲方(电动汽车车主):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乙方(物业公司):甲方因购置新能源汽车,现需在甲方通过方式取得车位所有权(使用权)的小区停车场号停车位安装式充电桩一台。为了顺利完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保障安装后使用安全及明确充电设施的安全责任,甲方向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出如下承诺:甲方承诺:1、充电设施的所有人是甲方,甲方为充电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负责人,若因充电设施的使用或其他情况给甲方、自己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有其他责任人甲方同意在赔偿后再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2、甲方充电设施安装前,甲方同意提交相关施工资料。按照规定向物业公司报备,并监督施工方施工。3、充电设施建设按有关规定到供电公司办理报装手续。充电设施安装完毕,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才能开始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甲方日常注意观察充电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5、车位出租的不免除甲方的安全保证义务,如因使用人产生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漏电、火灾等危害公共安全事故)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车位转让或甲方不再需要使用充电设施时,甲方保证及时拆除充电设施。如充电设施需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甲方需聘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操作,并监督安全施工。充电设施拆除或者迁移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在充电设施安装或者拆除、迁移位置时,物业公司有权核查施工方的施工资质,并监督施工方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施工整改。7、甲方保证充电设施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品及安全标准,充电设施在正常操作下的运行安全。如该充电桩的安装和使用影响到本小区正常用电或者电量超负荷,业主必须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给予拆除。8、如相关政府部门认为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充电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充电设施供电。甲方(承诺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