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跳脚石自来水厂涉水产品索证制度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其含义是: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该制度。1、首先在购买涉水产品时应确认是否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质量检验报告书和产品的用户使用说明书,并认真核对。2、采购涉水产品应当索取加盖供货商公章的上述材料原、复印件,存档备查。并建立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供货者姓名与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台账记录。危化物品应确认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检验报告等,并认真核对。4、采购涉水产品前,应明确产品拟使用区域和范围、供应产品的单位地址、拟购产品名称、分类、使用范围等信息,并提交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供货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5、采购盐酸产品前应向石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进行申请,填写《合法使用证明》、《购销合同》等,明确产品拟使用区域和范围、用途、数量,在网上进行申报,经批准后再行购买。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