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体罚对学生的心理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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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体罚对学生的心理伤害河南省汝阳县一小学生张某因上课精力不够集中,被老师随手掷来的小竹棍刺中左眼球,经鉴定为七级伤残;辽宁省昌图县学生梁某因为作业字迹稍微潦草,右尺桡骨远端被老师打成骨折;东北一小学9岁女生因为老师体罚,导致左耳神经性耳聋、癫痫和双下肢瘫痪;山西省永济市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赵超死在自己班主任的拳头下……近来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报道越来越多。许多孩子仅仅因为一点点轻微的过失,就遭受到成人社会恶劣而又残暴的惩罚。体罚带来的恶果令人震惊,教师、父母和整个成人社会对于孩子是多么冷酷和暴虐。或许你认为这些是个别现象,不足以代表什么,但我们在日常的工作中,有几位敢说没见过课堂罚站、教室外罚站的现象?种种的体罚现象给学生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摧残,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伤害,而这种伤害却是致命的,它直接影响着一个人一生的成长。我们实在应该深深反思。一、体罚现象出现的原因报上屡见教师体罚学生的报道,我们的老师为什么对学生“恨之入骨”?大多数后果严重恶劣的体罚事件,主要原因和老师的素质有密切关系。有些老师由于各种压力和原因,存在着一定的心理问题。他们对学生的态度往往都很严厉,极易导致和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旦发现有学生不听自己的话,平时积聚在内心的压力和火气就会一股脑儿迸发出来,很容易做出难以控制的不理智行为;有的老师则是品质问题,虽说老师被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可是也不乏有害群之马,比如有老师让不会朗读课文的学生舔其他同学的屁股以“思过”,让不守纪律的学生冬天里吹电扇等等,这些不是仅“不理智”所能解释的。所以作为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仅要有良好的师德,还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体罚的发生与学校管理的观念和模式有着不可忽视的关联。在目前中国大的教育体制下,学生真正需要的个性化教育和素质教育很少。一部分教师为了“面子”,不顾学生的个体差异,也不进行有的放矢的因材施教,只是一味地追求学生好成绩。尤其是很多学校都引入了教师竞争上岗机制,教师的压力也随之加大,部分教师或是由于自尊心特强,或是由于心理承受力较弱,在用考好成绩来保住饭碗的心理驱使下,导致在局部教育方式上走形。诚然多数教师心意是好的,但由于长期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形成了错误的育人观,加上对学生的期望值过高,一旦现实和预期发生了偏差,即“恨铁不成钢”,难免会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所以不进行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换,不形成素质教育的理念,“体罚”这一现象就不会根除。社会观念也是导致体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体罚现象在中国尤其是中国农村广泛存在,不打长不大,不打不成才,是很熟悉的口头禅。“体罚”一方面反映教师素质不高,另一方面也是传统的中国教育思想“严师出高徒”的惯性体现。很多农村的家长认为:老师打人本来无可厚非,只是不要打得太重了。就连一些学生也觉得老师打学生理所当然,认为“老师打你,还不是为你好?”另外,法制的不健全和对于法律观念的淡漠,也是体罚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有律师认为:对于体罚学生的做法,中国目前还缺乏法律方面的规定和制裁,因此会导致体罚现象反复出现。在法制发达的国家,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或者其他成人,稍微对孩子进行打骂,立刻就会有警察或有关部门来干涉和依法处置。而在中国,普通的体罚行为够不上违法,更谈不上犯罪。人们一般认为,教师并不是故意伤害,大多数体罚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正是因为缺乏法律对校园暴力的规制,教师才会在不知不觉中犯下大错。二、体罚的特征教师体罚学生,至少有这样一些特征。第一,教师是成年人,体力上占绝对优势,学生绝大多数是未成年人,身体尚未发育成熟,所以,教师哪怕是随手一巴掌或者一拳头,对学生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第二,教师作为教育者通常拥有绝对的权威,他对学生的惩罚常常带着公正、正义的意味,面对教师的暴力,学生一般不会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暴力对抗,而只是恐惧而又绝望地承受。消极地承受暴力比积极抵抗暴力显然更容易受到伤害。所以,教师对学生的暴力袭击比社会上的打架斗殴更容易导致严重而又恶劣的后果。第三,教师在知识上和教育体制上的权威地位使得他们在施暴于学生时常常具有巨大的心理优势,学生对教师的地位优势和心理优势具有清楚的体会和认可。他们受到侮辱和伤害以后,基本上没有可能通过平等对话、协商、行政调解、诉讼等途径得到处理和释放,而是全部转化成内在的精神压力。这精神压力一般具有两种走向,一种是演变为由内向外的复仇冲动(包括对施暴者个人和对整个社会的复仇),另一种是对自我心理和身体的巨大摧残,造成各种各样的精神病和心理障碍。三、体罚的后果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一般是因为学生的行为、做法、成绩等等不合乎老师心目中好学生的规定和标准。学生对自己在老师心中的地位是很在意的,也是很敏感的。老师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甚至一句不经意的话都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更不用说是那些伤害自尊、摧残身心的武力了。长此以往,老师对他的评价逐步的内化到他的自我评价结构中去,即在他的自我概念中掺入了虚假的因素,这些因素并不基于他的本来面目,这种情况下,心理问题自然产生。这种因素一经内化,是很难消除掉的。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加拿大学者就体罚对孩子将来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做了全球最大规模的调查。被体罚的儿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正常儿童的两倍,而且患上焦虑症、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大大增加。在偶尔被打的受访者当中,有21%患上焦虑症、70%患上抑郁症、13%酗酒、17%嗜毒。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全国贫困儿童中心的心理学家伊丽莎白·盖尔绍夫经长期研究发现,体罚可能产生10种不良行为,如易进攻、反社会和成年后对子女及配偶滥用暴力等。她说,体罚并不一定与敌视或暴力倾向相联系,具体情况则根据不同父母有所不同,即体罚的使用频率、强度以及父母动怒程度或是否与其他教育方式结合使用等。她说,体罚并不是最好的教育方式,因为它不能教会孩子辨别对错,虽然当父母在场时孩子循规蹈矩,但是当孩子确信能够逃过惩罚时还是会肆意妄为。四、不体罚怎么办对于能否体罚学生,国内国外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泰国采取禁止体罚的法律,可家长却难以接受,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那么老师呢?在学生扰乱课堂纪律老师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老师怎么办?真正的严师不是“罚”师。真正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好老师,不会体罚学生,而是会采取更为有效的方式去帮助学生。心理学家早已用实验证明,对学生的肯定远比“必要的惩罚”有用得多。对学生的错误采取消极或负强化也比直接的惩罚更容易使学生接受和理解。另外,教师不能总以为只是学生有错,而自己就绝对正确。很多错误的发生都不只是单方面的。另外,在尊重人格的原则上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是很必要的。成人犯错要受到社会舆论、刑法等处罚,孩子犯错也应当受到一定的处罚。让他知道犯错所要承担的后果,他才能知道该如何正确地生活。但前提第一是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即使他犯了错,第二是尽量用合适的处罚代替体罚,毕竟目的是为了让他改错,而不是惩罚。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急功近利的行为,是的,有的学生会睡懒觉,有的学生会迟到,有的学生考试会作弊,有的学生会抽烟,有的学生会赌博……那么,需要耐心教育的就耐心教育,应该校纪处分的就校纪处分。由于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出现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纠正。如果学校、教师严格按照教学常规、班规和校纪的有关规定来处罚学生,那么让学生受到惩罚的不是人而是制度,这就是“法治”。学生最初超越社会规则的行为得到校园中“法”的及时纠正,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法”的观念将根植在他们的头脑中,这就是法制教育。我们的学校、老师不能用体罚这样的“人治”行为代替“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讲,必须用体罚才能完成“教育”,那是教育者无能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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