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连带责任承诺函致蚌埠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鉴于:(债务人)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内向(债权人)申请人民币万元授信并将为此签订相应《授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额度协议、借款合同、贸易融资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以下统一简称主合同),同时贵公司接受债务人委托就上述授信为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并与债务人签订了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履行其在上述《授信合同》、《委托保证合同》中的义务,本人自愿以个人名义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如下:一、若债务人不能按照上述合同约定履行偿债义务,致债权人向贵公司要求代偿的,本人愿以全部合法财产向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人所有债务的责任;若贵公司已实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本人愿以全部合法财产向贵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本承诺函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且自愿、合法,贵公司依据本承诺函向本人要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时,本人保证无条件履行。三、本人同意:贵公司的担保债权同时受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的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贵公司有权自行决定行使权利的顺序,有权要求本人立即支付债务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而无需先行行使担保物权;贵公司放弃担保物权或其权利顺序或变更担保物权的,本人仍按本承诺函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免除任何责任。四、本人的配偶明确知晓本承诺函的内容及含义,自愿与本人共同遵守和履行本承诺。倘若本人与其解除夫妻关系,仍然不解除其连带还款责任。承诺人(签字):身份证号码:配偶(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