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核心素养2017年《新课标》相继出台,新课标指出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是每个中学生的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是高中学生在接受信息技术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信息技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表现。四个核心要素互相支特,互相渗透,共同促进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具体内涵表述如下:1.信息意识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的方式获取与处理信息;能够敏锐感觉到信的变化。分析数据中所承载的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作出合理判断,对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愿意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更大价值。2.计算思维计算思维是指个体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在形成问题方案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判断、分析与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运用合理的算法形成解决问题的方案;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迁移到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解决中。2.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数字化学习与创新是指个体通过评估并选用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创造性地解决问題,从而完成学习任务,形成创新作品的能力。只备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的学生能够认识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性,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的习惯;掌据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操作技能,用于开展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新创造,助力终身学习能力的提高。4.信息社会责任信息社会任是指信总社会中的个体在文化修养、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应尽的责任。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意识与能力,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信守信息社会的道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范,既能有效维护信活动中个人的合法权益,又能积极维护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关注情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具有积极学习的度、理性判断和负责行动的能力。2017年《新课标》相继出台,新课标指出信息技术核心素养是每个中学生的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即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能力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大核心素养。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有较强的信息敏感度和信息价值的判断力,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在寻求恰当方式获取信息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获取相关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能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价值的最大化。象间谍一样收集信息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社会中,能在信息活动中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抽象问题特征、建立结构模型、合理组织数据,通过判断、分析与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运用算法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案;总结利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并将其迁移到与其相关的其它问题解决之中。具备数字化学习与创新的学生:能认识到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养成数字化学习的习惯,掌握相关的数字化学习系统、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具备终身学习能力。能有效地管理学习过程与学习资源,并运用其从事自主学习、协同工作、知识分享与创造性地解决问题或形成创新作品。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信息安全意识,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信守信息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在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中遵守公共规范,既有效维护信息活动中的个体合法权益,也积极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信息安全;关注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环境问题与人文问题,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理性的价值判断能力和负责的行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