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划4.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划概述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应该经过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批准,并应该在召开第一次实施会议之前报送到信息工程承建单位。监理规划是以被监理的信息工程项目为对象而编制的,用以指导监理单位监理实施全过程各项监理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它是根据项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范围和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在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基础上,综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以及征求项目监理工程师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下,结合监理的具体条件,制定的指导其整个项目监理组织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管理性文件。应该注意的是,对信息工程监理而言,仅仅有信息工程系统设计方案,是无法完成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制订的。监理公司的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有了系统设计中所确定的大量具体实施、开发的具体数据之后,才能够编制出切合此项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这一点正好与建筑行业的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时机是不一样的。4.1.1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可以看到,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之间有着一定的相似性,但它们之间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为了不至于混淆三者之间的区别,有必要强调一下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项目监理大纲是在业主单位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时,监理单位为了获得监理任务,在项目监理招标阶段编制的项目监理方案性文件。它是监理单位参与投标时,投标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监理大纲的目的是,要使业主信服,采用本监理单位制定的监理方案,能够圆满实现业主的投资目标和建设意图,进而赢得竞争投标的胜利。由此可见,监理大纲的作用,是为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服务的,起着承接监理任务的作用。而项目监理规划则是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由监理单位制定的指导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它起着指导监理单位规划自身的业务工作,并协调与业主在开展项目监理活动中的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作用。由于项目监理规划是在委托合同签订后编制的,监理委托关系和监理授权范围都已经很明确,工程项目特点及建设条件等资料也都比较翔实。因此,监理规划在内容和深度等方面比监理委托合同更加具体化,更加具有指导项目监理工作的实际价值;而监理实施细则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项目监理机构已经建立,各项专业监理工作责任制已经落实,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经上岗,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项目特点、本专业技术要求所编制的具有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的业务性文件。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编制,并报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批准执行。因此,项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之间是有一定的联系性,都是由监理单位对特定的监理项目而编制的监理工作文件,且编制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共同性,编制的文件格式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由于项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的作用不同、编制对象不同、编制负责人不同、编制时间不同、编制的目的不同等,在编制内容侧重点、深度、广度和细度诸方面上,都有着显著区别。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三者比较的主要区别,详细请见下表。表格4.1.1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区别名称编制对象编制负责人编制时间目的作用编制内容做什么如何做监理大纲项目整体公司总监监理招标阶段供业主审查监理能力增强监理任务中标的可能性重点编写一般监理规划项目整体项目总监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项目监理的工作纲领对监理自身工作业务指导、考核一般编写重点监理实施细则某项专业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组织建立专业监理实施操作指南规定了专业监理程序、方法、标准,使监理工作规范化责任明确一般编写重点4.1.2编制监理规划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既然监理规划和监理大纲、监理实施细则有相似之处,那么是不是可以不需要监理规划这一步骤呢?不是的。下边,我们来看一看监理规划的编制目的,意义和作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到,监理规划是监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编制监理规划的目的。编制监理规划的目的,是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实现监理任务的措施。信息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是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工作计划,也是监理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所编制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在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中,应该明确规定建设监理的指导思想、计划目标、计划实施进度、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等一系列需要统筹规划的问题。因此,监理单位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的目的就是把信息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的实施过程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范畴,以确保监理任务完成和监理目标的最终实现。监理单位应该高度重视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一份完善的、有效的、高质量的项目监理规划可以充分地显示出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很好地体现出监理单位的业务素质,同时也为以后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信息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并由业主单位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执行。监理规划的性质。监理规划是整个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监理规划相当于一个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而监理实施细则则相当于具体的“实施图设计”。监理规划的意义。监理单位在接受监理任务,开展监理任务投标和监理委托合同谈判时,应该根据业主对信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要求和意图,向业主提供信息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大纲,简称为规划大纲,使业主通过监理大纲了解监理单位对该项目监理的行动纲要,增强业主对监理单位从事项目监理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促成双方合同洽谈和合同签约的成功。在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监理大纲进一步细化,并向业主提交项目监理规划,作为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的行动指南,也可以作为业主单位考核监理单位对监理委托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信息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在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活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监理规划的作用。监理规划的作用有以下几点:一、监理规划是监理组织职能的具体体现。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是一项高度复杂的管理系统工程活动。监理的职能几乎包含有全部的管理职能。即计划与决策,组织与指挥,控制与协调,教育与激励等等。计划是开展项目监理的首要职能,是保证监理行为的有序性的关键,也是实现信息工程项目监理目标完成监理任务的重要手段。项目监理的职能不仅包含有监理计划职能,也包含有以计划职能为中心的其他监理职能,如组织、指挥、决策、控制、协调、教育及激励等管理职能。因此说,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是对项目监理组织职能的具体描述。二、项目监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信息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是协助信息工程的业主单位,实现项目监理的目标。而实现项目监理目标,需要制订计划、建立组织、配备人员,并进行有效的指导。在实施项目监理的过程中,监理单位要集中精力做好目标控制工作。但是,如果不能事先对计划、组织、人员配备、制度建立等项工作进行科学的安排,就很难实现对目标的有效控制。因此,项目监理规划需要对项目监理组织开展的各项监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的组织和安排。具体上,包括确定监理目标,制订监理计划,安排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并确定各项工作的方法和手段。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编制的。因此,应当更加明确地规定项目监理组织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当重点做好哪些工作,由谁来做这些工作,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点做这些工作,如何做好这些工作。只有全面确定了这些问题,项目监理组织才能真正展开工作,做到有条有理,有据可依。三、监理规划是监理管理部门对社会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由第二章的内容,我们知道,作为政府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政府监理部门应依法对社会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其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监理业绩、专业配套和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核查和考评,以确认它的资质和资质等级,同时,政府监理部门还应该对社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年审制度。这些检验、考评等等,都要针对监理单位已经完和正在监理的信息工程项目的监理情况来进行,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通过对信息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它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实施效果检查,以此来核定信息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资质。因此,它是政府监理部门监督、管理和指导信息工程监理单位监理活动的主要内容。四、监理规划是信息工程业主单位检查工程监理单位是否能够认真、全面履行信息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的重要依据。监理单位如何履行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如何落实业主单位委托社会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各项监理服务工作。作为监理的委托方,业主单位需要而且有权了解和掌握社会监理单位执行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执行情况。而监理规划正是业主单位加以了解和掌握这些问题的第一手资料,也是业主单位确认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履行工程监理合同内容的主要说明性文件。五、监理规划是具有合同效力的一种文件。监理规划要能够体现业主的建设意图。它是对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签约双方责、权、利的进一步细化。由监理单位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经过业主审查同意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执行后,作为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的一个重要的附件,同样具有合同效力。因此,业主与社会监理单位双方都必须按项目监理规划要求统一认识、统一步伐和统一行动,以保证项目监理规划的实施。监理规划的编写要求。监理规划的编写,有如下基本要求:一、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统一性。由于监理规划是指导整个项目开展监理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做到其内容构成力求统一。这是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的基本要求,也是监理工作科学化的要求。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项目监理组织全面开展工作,如果监理规划的编写内容不能够做到系统、统一,项目监理工作就会出现漏洞或矛盾,使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影响,甚至出现失误。因此,针对一个具体项目的监理规划,必须对整个监理工作的计划、目的、组织、控制等内容进行统一的考虑,以目标控制为中心,全面系统地对整个项目进行组织、规划,依据社会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所签订的信息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的范围与要求来进行编写。具体对每一个监理项目来说,编制监理规划既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又要力求统一完整。二、监理规划的内容应有针对性。信息工程项目具有单件性和一次性。因此,对某一个具体的项目而言,监理规划的内容必须根据这个项目的实际来编制。忽视监理规划内容的针对性,采用同一模式、同一方法开展监理工作,同时,再加之每个具体项目所配备的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思想、专业水平、管理方法等都不一致,必然会导致目标偏离计划,甚至出现失误。所以,一个好的监理规划,应该针对具体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目标规划,建立项目监理组织和制度。只有这样,监理规划才能真正起到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三、监理规划的内容应该具有时效性。建立规划内容应该具有时效性是指随着工程项目的逐步开展,对其不切实际的措施进行不断的补充、完善、调整。实际上它是把开始勾画的轮廓进一步的细化,使得监理规划变得更加详尽可行。在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开始阶段编制监理规划,总监理工程师不可能对项目的具体信息掌握得非常准确,兼之工程建设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受到来自内外各种因素和条件变化的影响,这就使得监理规划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进一步的完善,才能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监理规划的修改。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业主单位。4.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监理规划的编制程序。一般来说,编制监理规划的基本步骤应该包括:一、规划信息的收集与处理所谓规划信息,就是指与监理规划相关的信息,如,所监理的信息工程项目的情况(一般应该由业主单位提供)、信息工程的承建单位(如果有的话,还应该包括设计单位)的情况、业主单位的情况、监理委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监理任务等信息,在编制监理规划以前,应该广泛收集相关的监理信息,在整理和消化这些材料的基础上开始着手编制项目监理规划。二、项目规划目标的确认依据第一步收集到的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