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工程监理规划-下载版1.编写依据:1.1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1.3初步设计及审查意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书等设计文件;1.4《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1.5《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建设部);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建设部);1.7公司质量体系文件;1.8项目法人批准或发布的适用于本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1.9国家电力公司颁布《关于印发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动态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1.10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2.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2.2项目法人:2.3工程地点:2.4建设规模:2.5建设工期:工程计划2.6设计单位:2.7施工单位:2.8主要设备及供货单位2.9质量标准:2.10厂址条件:2.12主要工程概述3.监理范围:4.监理工作目标:全面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按照项目法人的要求,遵循“诚信、公正、科学、服务”的监理宗旨,对本工程的施工、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实现监理优质服务,努力促使工程进度满足项目法人的要求,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范标准,控制工程投资不超批准范围,争取实现安全零事故工程,达到工程预期的目标。在工程监理范围内进行积极协调,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可靠、规范。4.1安全控制目标: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六项责任事故,即: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为零、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为零、无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4.2质量控制目标:监督工程的土建和设备安装按照安装施工要求全部达到《验规》、《验标》以及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确保优良率达到合同要求;主体系统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实现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4.3进度控制目标: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4.4投资控制目标:确保将工程造价控制在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限额以内。4.5合同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合同履约率100%,将合同索赔控制在最低水平,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建设总目标。4.6信息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可靠、准确、完整、公正、客观的工程和监理的信息,为项目法人及时、正确地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有效帮助,做到“凡事有据可查”,形成完整的历史记录。4.7工作协调目标:以安全、质量、进度顺序为原则,及时协调处理工程参建单位之间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清责任,理顺关系,使工程参建单位有机协调地配合工作,实现机组高质量按期移交生产。4.8调试监理目标:4.8.1调试项目齐全,不漏项;4.8.2调试进度符合总体进度安排;4.8.3调试方案、措施可靠,避免损坏设备;4.8.4调试记录、资料准确、完整、可靠;4.8.5调试结果满足合同和规程、规范要求;机组能够满负荷长期安全经济运行,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合同要求及国家电力公司达标投产要求。4.9试生产期监理目标:4.9.1督促调试单位完善调试工作,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不低于合同或规程规范的要求,仪表、自动及保护投入率达到100%;4.9.2完成机组性能考核试验和合同规定的其它试生产阶段应进行的试验;4.9.3及时协调解决试生产期间出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调试方面的问题;4.9.4努力实现机组达标投产。5.监理工作内容: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服务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期间各个阶段的准备、实施、结束全过程,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进行控制,对工程合同和工程信息进行管理、协调工程参建各方的工作关系和建设期间出现的问题。5.1施工过程监理内容5.1.1安全控制:5.1.1.1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在项目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抓好安全控制的各项工作。5.1.1.2协助项目法人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监督实施。5.1.1.3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1.1.4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健康工作程序,并监督其执行情况。5.1.1.5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5.1.1.6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5.1.1.7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5.1.1.8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并签字确认。5.1.1.9协助项目法人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参加由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5.1.1.10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1.1.11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5.1.1.1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体系并监督其有效实施运转。5.1.2质量控制:5.1.2.1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手册并监督其有效实施运转。5.1.2.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重要工序作业指导书,提出监理意见。5.1.2.3审查施工单位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5.1.2.4督促相关方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开工申请。5.1.2.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单位严格按国家和部委颁发的施工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5.1.2.6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其管理维护制度的执行情况。5.1.2.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5.1.2.8审核并确认材料供应商资质,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构件及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化验单进行核定。检查施工材料质量。5.1.2.9检查施工现场主要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5.1.2.10对施工单位及其分包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全面监督。有权随时检查试验原始记录,抽查任意工序。5.1.2.11检查施工质量,参加约定的质量验收。对重要的施工项目、隐蔽工程、关键部件、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监理。组织第四级工程验收并签证,参与工程质监站的有关活动。5.1.2.12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确认工程数量和质量,编写验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5.1.2.13主持审理工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5.1.2.14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验,跟踪缺陷处理,检查设备保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5.1.2.15参加设计交底,组织施工图纸会审。5.1.2.16审核施工项目三级验收和质监点(W、H点)验收计划。5.1.2.17审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5.1.2.18主持工程协调会。5.1.2.19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5.1.2.20核查设计变更,对重大变更设计提出监理意见。5.1.2.21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5.1.2.22协调工程的分部试运行工作,进行质量评定,按系统提出监理报告。5.1.2.23参与工程整套试运行。5.1.2.24对在试生产期间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5.1.2.25执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监督项目。5.1.3进度控制:5.1.3.1依据工程里程碑计划,编制工程一级网络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协助项目法人确定设备交货计划。5.1.3.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定期确认实际进度与计划是否相符,进行进度盘点。5.1.3.3审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纠偏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进度纠偏和进度调整。5.1.3.4当施工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进度计划的建议,努力实现里程碑计划。5.1.3.5参加定期召开的施工协调会,落实计划执行情况,协助项目法人协调施工中的有关问题。5.1.3.6检查施工人力、机具的投入情况。5.1.3.7审核施工材料、设备供应计划。5.1.4投资控制:5.1.4.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量。5.1.4.2对工程付款对应点和单位工程验收后,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已完工程完整的技术资料。核实工程量并签字。审查并签证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5.1.4.3经项目法人书面专门授权(以每次为准),可参与涉及工程价格变动与调整,费用增减变化的文件签证;5.1.4.4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结算书。5.1.5合同管理:5.4.1协助项目法人完成施工合同签订。5.4.2监督施工合同的实施。5.4.3协助项目法人处理合同索赔和纠纷。5.1.6信息管理:5.1.6.1协助项目法人建立工程信息管理体系,形成工程信息传递网络。5.1.6.2建立本工程监理文件体系,形成全面、完整、真实、可靠、规范的监理文件。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5.1.6.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完成工作的资料整理工作,并监督其文件资料的存档和管理,做到资料形成及时、准确、规范、齐全。5.1.6.4监理单位应提供给项目法人有关监理资料的编码原则及编码方法。5.1.6.5审核并确认承包单位使用工程指定的技术资料样式。5.1.6.6定期以书面(月报)形式向项目法人汇报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情况等主要工程信息,并通报承包单位。5.1.6.7审查承包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监督其移交项目法人。5.1.6.8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资料、记录,服务结束后向项目法人移交(包括电子版本)。6.监理工作措施:6.1工程监理总体控制措施项目监理部根据本工程的具体特点,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服务”的原则,采取“跟踪检查、现场巡视、核查文件、项目旁站”等多种监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人、机、料、法、环等相关因素进行有效的动态控制,在纵向上,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把关三个阶段进行全过程连续控制;在横向上,从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四个方面展开全方位控制。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组织、合同等监理措施,确保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做到监理工作高效到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专题讨论会及质量、安全、进度等分析会,客观、真实地分析、解决和总结施工、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严格依据工程合同条款内容进行管理。对于工程全过程的信息进行收集、管理和存档。始终坚持以合同为中心,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为根本的工作方针。检查方式应灵活多变,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模糊检查和透明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通过多种方式的检查,能够及时、客观掌握工程建设的实际状态,并能根据表面现象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详细全面的监理控制程序,并且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建设过程规范有序。加强同业主的沟通,获得最大的工作支持。积极协同项目法人制定工程管理制度,确定工作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6.2项目监理部内部控制措施6.2.1项目总监理师是工程项目监理部的最高领导,对本工程项目监理负全责;项目副总监理师对项目总监理师负责,当项目总监理师不在现场时,项目副总监理师行使项目总监理师职责。6.2.2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开展监理工作。6.2.3根据监理合同和监理大纲,认真编写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并据此实施监理业务;对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并提出相应的书面监理意见,协调不了的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汇报工作要按程序化、责任制的要求进行,一般情况下应逐级汇报,一级对一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