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33a喷漆、33b热加工及下料厂房工程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北京京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零零八年四月一、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制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7、《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1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12、《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办法》。13、《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14、《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1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节安全目标、施工安全控制程序及控制重点一、工程重点安全控制的分项工程(一)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监控(二)起重作业的安全监控(三)施工机械作业及相关防护(四)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五)施工现场安全用火管理(六)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管理(七)施工现场防尘、降噪和防光污染的控制。第二节施工安全控制组织措施一、强化承包单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的其他安全法规,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监理部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报送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的人员名单和责任分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组织机构形式有(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副经理和主要分包单位负责人。成员:项目部安全员及分包单位安全员、老务队安全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保卫组织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安全生产、消防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应急事件的救治组织指挥。监理单位随时抽查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和组织健全情况。二、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一)安全教育落实1.项目经理部对第一次进入现场的劳务队和分包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讲解安全消防知识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奖罚规定。特别要结合本工程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加强学习负责安全的管理人员及主要人员应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重要文件。3.技术培训(1)项目经理部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培训,使队员熟悉安全消防保卫常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急救措施,确保每一位人员遇到紧急情况均能冷静、熟悉、妥善处理。(2)分专业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审核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识别、预控措施。四、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措施(一)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1.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的控制目标。2.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3.组织学习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明确安全责任。4.在编制监理规划中增加安全监理的内容。5.项目监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对承包单位的安全施工的管理和监督。(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1.熟悉有关安全法规。2.加强在监理巡视和旁站监理过程中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参与安全检查。4.参与安全事故处理。第三节安全施工的管理监控措施一、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事前控制)(一)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审查承包单位安全资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尤其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三)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一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应具备本专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项目监理部督促承包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四)审核承包单位建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五)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督促承包单位施工前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机械的配备,按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方面审查内容的控制(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2.安全技术措施方面重点审查事项: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条文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审查的重点,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落实。(1)根据基坑挖土深度和地质资料,保证土方边坡稳定的措施。(2)脚手架,吊篮,安全网,各类洞口临边防护,防止人员坠落的保证措施。(3)外用电梯,井架以及起重机械等垂直运输机具的拉结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4)安全用电和机电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5)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6)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合格文明施工的要求。3.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查临时用电方案直接关系到用电人员的安全,也关系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审查:(1)施工单位所确定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所确定线路的选择和各种设备的选配是否合理。(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应包括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和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各种制度的建立和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3)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本工程的土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控制(事中控制)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承包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转情况和各项安全保证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核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巡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一)脚手架搭设的安全监控1.审核检查脚手架的安全、稳固(高空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人员计算、出图),吊篮架子的挑梁材料、吊绳是否有足够强度,升降设备是否安全,吊篮挑出端与固定端是否符合必要比例,围护是否严密:检查三宝的应用。脚手架搭设方案必须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架作业。2.检查督促承包单位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洞口、临边、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等处必须安全防护措施,建筑物四周必须按规定搭设水平安全网,建筑物的出入口必须按规定搭设防护棚。3.脚手架使用的挑梁、吊架、钢丝绳和其它绳索,必须满足规定的安全系数,升降机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4.在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经常检查,不能超载,禁止架上过多堆放材料。5.承包单位暂停工程复工和风、雨、雪后应对脚手架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立杆沉陷、悬空、接头松动、架子歪斜、吊钩变形等情况应及时处理。6.检查督促承包单位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同脚手架逐层拆除。(二)塔吊和室外高速电梯的安全监控1.本方案应附有基础安全验算结果,必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才能使用。2.重点核查塔吊和室外高速电梯的租赁单位、运输单位和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合格证、特种专业操作证(驾驶证、拆装证书);拆装统一检查表(安装拆卸任务书、路基检验记录、拆装交底书、轨道检查记录、安装完毕检查记录、顶升检查记录)。3.塔吊和室外高速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主岗。(三)施工机械操作及相关防护针对工程中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中的各种不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监理工程师重点对下列部位进行检查监控;1.施工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格使用,运转正常,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各种施工机械必须编挂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山脚位责任制,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主岗。2.现场机械设备设专用库房或加工棚。3.木工电锯、电刨加设防护罩。4.钢筋冷拉机械设置防护挡板。5.所有机械必须由专人按操作规程操作、维修,实行定人、定机、定责的管理制度。严禁非操作人员随意动用机械。(四)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1.审核临时用电方案,要附有安全验算结果。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应达到规定值。2.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的位置、高度、与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之间的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严禁将电线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3.检查现场临时用供电线路、不许安装裸线,电气设备的熔断保险,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低电压和低电流保证,电焊作业一、二次线的防护。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4.检查督促承包单位用电设备及器具必须由要相应部门备案的供应商提供,严禁使用自制的、不规范的、安全性能差的配电箱、开关箱等。5.检查督促承包单位临时用电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线,每个临时配电箱必须全部安装灵敏的漏电保护器。6.检查督促承包单位临时照明系统均采用重复接地装置,低压照明系统,确保安全。7.检查督促承包单位电缆直埋沟上面加盖保护砖,地面做明显标志,在通过路口时必须穿钢管敷设。8.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每个配电箱的防护栏,配电箱的下线口砌筑电缆槽,内添黄沙。9.要求承包单位按要求设分级配电箱。10.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对停用时间较长的电动机具,重新起用前,应做绝缘电阻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结果应有记录。11.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对用电安全影响较大的测试项目。12.要求承包单位现场临旧址用电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五)施工现场用火安全管理1.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规定的建筑工地防火措施,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设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安全用火制度。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重点审查是否与足够的消防安排及配套措施,如是否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是否隔离设置,并保持规定的防火间距。现场是否按设计要求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是否配图有消防用水管道网和消防栓,保证水栓射程能遍及可能着火物体的一切部位。控制现场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动火证,并当天有效。电气焊作业要有足够的防火措施,有专人看火,并防断路打火,引爆易燃气体。吊顶内的焊割作业,必须在易燃材料装上之前完成。注意办公室生活区生火取暖的防火安全。3.施工现场沿围墙四周每隔12000㎜设1消火栓,内配水龙带及水枪,并设预警装置。4.每区设置一个消防竖管,一个加压水泵,管径为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区设两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射到最高、最远点。5.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在办公区、宿舍区配备消防器材,临时动火地点必须预备灭火器。6.检查督促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