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市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实施细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据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凡是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工程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是工程建设过程的记实资料;是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之间分清责任、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是评定工程质量、合理结算工程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真实、及时的原则。第五条监理档案应达到见档如见人、见档如见物、见档如见证的标准,即监理档案应充分体现监理工作的高智能技术2服务性,反映出监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反映出建筑物、构筑物等形成的全过程(包括每一道工序);全面系统、完整真实地反映出参加工程建设的建设(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质量行为以及质量责任;使监理档案成为法律上认可的能够判别法律责任的重要证据。第二章监理档案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应在建设单位(业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并以监理单位负主要责任,由承包单位配合完成。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的编制,实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和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负责制。一、总监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搞好对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交底和发动工作,不断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监理档案形成的有关问题;(二)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明确的要求,将形成监理档案的责任落实到每个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上,并定期和不定期3的进行检查;(三)开工初期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协商形成所建工程的单位工程划分,并以此确定组卷意见;(四)监理档案装订前进行认真的审查,保证装订质量。二、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在自己所分工的范围内,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对口交底,尽早形成良好的工作程序和配合,施工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解决问题;(二)严格要求承包单位并以身作则,不拖拉、不迁就,及时形成监理档案,施工过程中及时将有关表格返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发挥监理职能,并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三)在总监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及时组卷,达到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要求,保证监理档案的质量。三、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作好本单位的思想工作,支持和配合监理工作;(二)落实与工程监理人员配合的各种人员,包括: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取样员、试验员等进行对口配合,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三)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与工程监理人员的配合情况,必要时根据总监要求予以调整。4第九条监理档案《辽统监表》的A类表格由承包单位负责订购并使用;B类、C类表格和卷内目录由监理单位负责订购并使用。第十条建设单位(业主)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应将完整的甲类监理档案报送到建设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接收审查,经备案后,将甲类监理档案送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第三章监理档案编制第十一条监理档案应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范围、工作职责和任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规定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编制。第十二条监理档案必须按照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事件的发生时间先后顺序编制,达到每一道工序和每一事件的始发与终结的全过程形成闭合环,即有始、有终、有结果,并可追溯到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第十三条辽统监表中的第()号系为施工过程中所用,可按不同分类资料以发生时间先后排序,第()号和最终归档编号可以不一致。5第十四条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档案资料上签署意见时,必须标明与要处理的事宜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依据或设计文件、合同约定条款的依据,不得简单的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的字样,没有标明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等规定依据或设计文件、合同约定条款依据的总监或监理工程师意见无效。第十五条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在监理档案资料上签署意见时,签名的同时必须标明本人的岗位证书编号,如:总监证×××号、国监注证×××号、省监证×××号,否则,签署的意见无效。第十六条不具有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人员签署的监理档案资料无效。第四章卷内目录编制第十七条监理档案卷内目录应按照以下要求编制。一、建筑工程分五大类编制:(一)土建工程监理资料;(二)采暖卫生和煤气工程监理资料;(三)电气安装工程监理资料;(四)通风与空调工程监理资料;6(五)电梯安装工程监理资料。二、其他类别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所需要的专业,分几大类编制。第十八条每一类卷内目录应包括下列五大项资料:一、工程监理管理资料;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三、工程进度控制资料;四、工程投资控制资料;五、工程合同管理资料。第十九条每一项资料应包含若干个子项资料所组成(有关工程建设文件和辽统监表)。第二十条卷内目录应按照下列规定编制:一、卷内目录括号()中,根据实际卷内目录张数填写数码,如:(一)、(二)、(三)……。二、卷内目录的类别,填写工程专业的名称,如:建筑工程的土建工程、暖卫工程等等名称或其他类别工程的专业名称。三、序号:对列入监理档案的项目进行顺序排序,不得间断。四、文件编号:填写有关文件和辽统监表的编号,如A-1、A-2等等或B-1、B-2等等。五、归档编号采用多面码类型,如:7××-×-×-×资料流水序号各子项资料分类号各大项资料分类分号各大类资料分类拼音字母缩写六、归档编号各面码的代码(一)建筑工程各大类分类资料拼音字母缩写:1、土建工程监理资料=TJ;2、采暖卫生和煤气工程监理资料=NW;3、电气安装工程监理资料=DQ;4、通风与空调工程监理资料=TF;5、电梯安装工程监理资料=DT。(二)其他类别工程各大类分类资料拼音字母缩写,根据工程实际所需要的专业拼音字母确定。(三)各大项资料分类分号:1、工程监理管理资料=1;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2;3、工程进度控制资料=3;4、工程投资控制资料=4;5、工程合同管理资料=5。(四)各子项资料分类号=1、2、3……。(五)资料流水序号=1、2、3……。8第二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归档编号不予填写,施工后期经加工整理和总监确认资料完整无误后,由整理人统一填写,归档编号可采用手写体或图章形式表示。第二十二条卷内目录归档资料顺序,建筑工程应按照土建、暖卫、电气、通风、电梯等顺序排序;其他类别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所需的专业,结合实际,以有利于查询和追溯排序。第五章档案资料归档第二十三条工程监理管理资料应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各专业,按照卷内目录列出的要求收集资料并按照卷内目录的资料排序归档。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按照下列要求归档。一、《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表》(辽统监表A-12)按照定位控制测量、施工测量和工程沉隆位移观测测量的顺序和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二、《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辽统监表A-9)按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大顺序和按《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第2章、第3章规定的小顺序进行排列,每一种材料/构配件又以发生时间先后排序,若处理该事宜时使用了《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辽统监表B-1)或《承包单位申请书》(辽统9监表A-17),将处理每一事宜时产生的档案资料与所处理事宜相对应配套,并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工程报验审核表》(辽统监表A-4)系指质量等级评定资料,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大顺序排列,其中每一项又按《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办法》附表1、附表2的小顺序排列,并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四、《(隐蔽、中间)工程报验审核表》(辽统监表A-4)包括隐蔽和非隐蔽工程的监理审核,可按《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办法》附表1、附表2的次序和《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表5-3-A的次序排列,若处理该事宜时使用了《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辽统监表B-1)或《承包单位申请书》(辽统监表A-17),将处理每一事宜时产生的档案资料与所处理事宜相对应配套,并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五、《(功能检验、设备运转调试)工程报验审核表》(辽统监表A-4)按《辽宁省建筑工程竣工技术档案编制办法》第7章、第8章规定的顺序排列,若处理该事宜时使用了《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辽统监表B-1)或《承包单位申请书》(辽统监表A-17),将处理每一事宜时产生的档案资料与所处理事宜相对应配套,并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六、将《工程暂停令》(辽统监表B-2)和《工程复工报10审表》(辽统监表A-1)配套排列,若处理该事宜时使用了《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辽统监表A-1),将处理每一事宜时产生的档案资料与所处理过的事宜相对应配套,并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七、工程质量处理有关资料要求的内容,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4.13条和《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第4.2.4条规定,并将处理每一事件时所产生的档案资料与所处理过的事件相对应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八、在施工过程中为处理某一事件独立使用《承包单位申请书》(A-17)和《监理工程师通知书》(B-1)所产生的档案资料,将《承包单位申请书》和《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合并为一项,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九、上报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的甲类监理档案中可以不包括《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列入监理单位自存的乙类监理档案中归档。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令及改进结果》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第二十五条工程进度控制资料应按照下列要求归档。一、《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辽统监表A-13)按月、季、年的顺序以次排列,若处理该事宜时使用了《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辽统监表B-1)或《承包单位申请书》(辽统监表A-17),将处理每一事宜时产生的档案资料与所处理事宜相对应配套,11并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二、将《工程临时/最终延期申请表》(辽统监表A-6)和《工程临时/最终延期审批表》(辽统监表B-4)合为一项,两表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三、将《承包单位申请书》(A-17)和《监理工程师通知书》(B-1)合为一项,两表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第二十六条工程投资控制资料应按照下列要求归档。一、将《完成工作量/工作量申报表》(辽统监表A-14)、《工程预付/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辽统监表A-5)、《工程预付/进度款支付证书》(辽统监表B-3)合为一项,三表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二、将《承包单位申请书》(A-17)和《监理工程师通知书》(B-1)合为一项,两表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第二十七条工程合同管理资料按照下列要求归档。一、《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辽统监表A-3)按照专业分包顺序配套排列归档。二、《工程变更报审表》(辽统监表A-11)按照发生时间先后配套排列归档。三、将《工程索赔意向通知书》(辽统监表A-7)、《工程索赔申请书》(辽统监表A-8)、《工程索赔审批表》(辽统监12表B-5)合为一项,三表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四、将《承包单位申请书》(A-17)和《监理工程师通知书》(B-1)合为一项,两表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五、《合同争议有关资料》,将处理过的每一事件资料配套,按照发生时间先后以次排列归档。第二十八条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市政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和其他类别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应参照本章规定归档。第六章监理日记第二十九条监理日记是工程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每日的施工部位、施工工序、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处理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