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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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号:SCCS-QR-7.1.1-03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扩建年产能力360M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上海市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年月日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扩建年产能力360M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在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投资建设的硅薄膜太阳电池研发和生产基地一期主厂房屋面翻修工程(C、D区域),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拆除原屋面后,先做设备基础后恢复原屋面。四楼完成钢结构机电技改工程,另建21号建筑(化学品仓库)。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2、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8—91)。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8、《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建-2002-0369)。9、《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沪建建-1998-0331)。10、《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沪公发-2002-399)。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2、《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沪府发-1994-20)。1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4、《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5、《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1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1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1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22号。19、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20、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文件。21、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三、安全监理目标:1、无重大安全事故;2、文明施工,争创市级文明工地。四、安全监理措施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安全风险分析,拟订以下安全监理措施:(一)组织措施1.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总监代表和专职安全监理师负责具体落实;2.配备机械、电气专业监理人员,协助专职安全监理师检查、督促和落实有关安全监理事项。(二)经济措施如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一般先通过口头形式,再书面(包括停工令)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当上述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签当月的工程量,以确保工程的安全;(三)技术措施1.督促——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教育;2.检查——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施工计划、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与教育的情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施工时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3.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一般先通过口头形式再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特殊情况可通知立即停工,直到整改符合规范要求为止。4.回复——及时将安全隐患的处理结果回复给建设单位和上级部门,办理或协助办理整改消项工作。五、安全监理的实施内容1.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以实施。2.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督促承包商依照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标准及监理合同的要求,分析不同的施工阶段和不同的施工工序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理。4.督促并指导承包商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并定期进行检查。5.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交底制度。工程施工前,必须对工程参与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组织学习国务院、市、局、公司颁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对安全交底进行书面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人员的变化、施工工法和施工工况的变化等实际情况,督促承包商对施工参与人员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6.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对重大安全问题有权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7.检查并审核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性能、检修证,以及特殊工种的操作证等,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消除安全隐患。8.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承包商的安全用电情况进行专项检查。9.每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动用明火、防护设施、机械性能的安全性能、消防器材的设置、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进行安全生产的专题报告。10.检查主要施工机械质量鉴定证书和安全鉴定证书,督促承包商对主要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的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11.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实施防火工作。1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每二周组织安全生产施工例会,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13.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六、安全监理危险源控制点1、起重吊装工程;1.1按工程技术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工况条件,编制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并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明确施工警戒区域,按规定进行清场,加强现场监护,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大型吊装作业,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应该到现场监督,确保施工安全。1.3加强起重设备的使用管理,在使用前必须通过安全检验,并进行报审。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1.4起重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必须遵守“十不准”和“十不吊”。十不准:(1)无证不准操作(2)酒后不准操作(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5)吊钩不准过人头(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悬空(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9)升降、变幅、旋转三个动作不准同时开动(10)工作时不准调整机器十不吊:(1)斜吊不吊(2)起重量不明不吊(3)散装物装的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6)吊钩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10)6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2、脚手架工程;2.1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照《施组》要求执行。2.2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2.3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2.4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钢管、扣件必须有产品标识和生产日期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扣件生产单位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如缺其中一项,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有资质单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要求报监理进行安全设施核查。合格后方准使用。2.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2.6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2.7要按规定定期对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2.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连墙杆、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2.9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管。2.10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2.1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3、安全用电3.1施工现场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现场用电设施布置完成后,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通电使用。3.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定期进行接地电阻的测试、漏电开关的检测,并做好记录。3.4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心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电缆线路必须架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3.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现场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每台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保”。各类电箱必须使用市建委推荐的标准电箱。3.6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3.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灯具离地面不得低于3米,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使用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照明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深基坑内照明须采用安全电压。3.8配电室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尽量避开多尘、震动、高温、潮湿等场所,要有防小动物进入措施、要采取防水、防火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室内不得存放杂物,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并配锁。七、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1.督促并检查承包商按规定作好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分隔、路拦的设置。2.检查并审核承包商对公用管线的保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3.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进行各类材料及土方的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侵占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4.检查并督促承包商采取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粉尘飞扬的施工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5.检查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落实“五小”设施,(食堂、厕所、宿舍、浴室、医务室)建立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包干,责任制,搞好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6.工程竣工后,检查并督促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现场的清场工作。7.督促承包商落实防台、防汛、防涝等三防措施;消防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等。8.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甲方汇报。9.加强文明施工的检查,每月组织文明施工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八、监理人员工作安排和分工总监理工程师唐林海职责:1.按照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负具体责任;2.认真宣传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3.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资质的审查确认,并审批其安全技术方案和督促实施;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指导其有效运行;5.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监理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分析所监理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风险点,对工程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解决,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和建设单位;6.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7.审批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专业监理师张志清职责:1.对工程项目区域内安全监理负直接责任,实施项目监理部指定的安全监理目标;2.负责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3.审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4.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工程项目区域内工程防护设施、施工用电设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验收工作,未经验收合格的严禁操作、使用、施工,发现违规者应报总监同意令其暂停施工;5.督促协调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区域内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风险点和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措施、责任人的落实;6.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者,建议施工单总监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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