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长三监理[1997]044号★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为了利于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有关规定,编制本实施细则。1.2岩石地基施工质量检验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经监理部审签的设计文件,《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47-9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DJ249-88)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程、标准有关规定进行。1.3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和重要临时建筑物的岩质边坡、岸坡和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企业及辅助工程岩石地基开挖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本细则适当简化进行。1.4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分承建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检(包括由监理部或监理处主持的联合检验与预验)和由业主单位组织的终验三个阶段进行。检验流程见附图。二、开挖过程检验2.1岩石地基开挖过程中,承建单位地质工程师应注意地质条件的检查,当开挖至保护层时,发现存在设计图中未标注或存在差异的软弱层、断层破碎带、沿断层岩脉加剧风化区域或其它不良地质情况,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以便于设计单位及时进行修改或变更。2.2基础面开挖到保护层上限时和保护层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为建基面弹性波检测单位提供工作环境,检测基础面以下2~3米范围内弹性波波速,以检验建基面岩体的质量。2.3建筑物岩石基础按设计要求开挖(包括必须进行的地质缺陷处理)并经基础清理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部申报进行岩石地基开挖质量联合检验。2.4承建单位应按联合检验要求,对揭露的施工缺陷和地质缺陷进行处理与建基面整修,并在联合检验确认质量合格后安排进行基础建基面竣工地形测绘和报请监理部(处)安排进行地质编录。三、监理单位预验3.1基础建基面竣工地形测绘、地质编录完成和报验资料准备就绪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向监理部报送《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申请对已开挖完成建筑物岩石基础进行验收。3.2监理部或授项目监理处在收到承建单位报送《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后的二十四小时内进行并完成对申报单元或扩大单元工程建筑物岩石基础的预验。3.3监理部在完成对承建单位申报项目预验合格认证后,返回《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通知承建单位准备《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证书》,同时报请基础验收工作小组对申报工程项目岩石基础进行验收。四、岩石基础验收4.1岩石基础验收由基础验收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其工作是对已完工的重要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进行施工质量检验。4.2基础验收工作小组在收到监理部认证的《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后,组织进行和完成对申报工程项目基础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同时签发《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证书》。五、其它5.1根据承建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规定,岩石基础施工质量检验与混凝土结构物浇筑开仓前基础面检查,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作业工序检查。除非另行报经监理部或由监理部授权项目监理处批准,否则这两种检验和检查应分别进行。5.2岩石地基开挖开工申请程序、施工过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单元工程划分、整个基础验收过程中应完成的竣工资料、合同支付计量,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有关监理文件要求进行。5.3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基础质量检验申报不当,造成基础验收或后序工程施工延误,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5.4工程承建单位未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申报进行基础验收,或未按规定在完成建基面地质编录与竣工地形测绘并经报验合格以前,擅自进行下序的覆盖作业,由此造成返工、施工延误与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5.5由于监理部或业主单位责任,未能按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时限组织进行并完成基础验收工作,致使工程承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建单位可列入合同支付申报。附图: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流程图附表1: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式样)附表2:岩石地基开挖工程联合检验签证表(式样)式附表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式样)附表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证书(式样)附表5: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式样)(见长三监理[1997]041号附表5)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验收监理细则主送:工程承建单位抄报: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右岸项目部、导流项目部、监理管理处抄送:长江委工程建设监理中心、长江委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委三峡工程代表局长江委三峡工程建设监理部办公室1997年12月26日印发打印:左校核:杨共印70份附图: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流程图附表1岩石地基开挖工程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施工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单位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保护层开挖方法设计建基面高程项目质量标准质量情况主要检查项目1保护层开挖浅孔、密孔、少药量、火炮爆破2建基面无松动岩块,无爆破影响裂缝3断层及裂隙密集带按规定部位挖槽,其深度为宽度的1~1.5倍,规模大时按设计要求处理4多组裂隙切割的不稳定岩体按设计要求处理其它检查项目1孔、硐(井)或洞穴按设计要求处理2软弱夹层厚度大于5cm者,挖至新鲜岩石或设计规定的深度3夹泥裂隙(断层)挖至1~1.5倍断层宽度,并清除夹泥或按设计规定处理检测项目项目允许偏差(cm)实测测点数合格率%欠挖超挖总点数合格点数基坑(槽)无1坑(槽)长或宽(有)结构要(m)求或无(有)2坑(槽)底部标高配筋埋件等3垂直或斜面平整度施工承建单位自检意见自检部门:自检人:年月日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处),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基础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附表2岩石地基开挖工程联合检验签证表施工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单位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验收单元工程申请开工单元工程施工时段施工依据施工缺陷鉴定工程监理处: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地工程监理处:监理地质工程师:年月日质缺陷鉴定续表联合检验意见承建单位保留意见填写人:年月日联检单位施工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工程地质设计参检人签名日期备注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处),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基础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附表3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申报表施工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监理单位:本申报岩石基础开挖已经按施工图纸要求,于年月日基本完工,暴露的地质缺陷也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基础面已清理完成,并通过自检和联检合格,建基面地形测绘和地质编录也已完成。待申报进行验收。申报单位:项目经理:申报日期:199年月日申报验收记录验收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地形测绘和地质编录完成记录备注随同报送文件目录序文件名称12345建基面地形测绘图建基面地质编录(或其完成记录)施工报告地质报告(或其完成记录)监理预验意见监理部(处):签署人:签署日期:年月日说明:一式九份报监理部,完成预验后返回施工承建单位两份备存。附表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验收证书施工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单位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施工时段设计建基面高程验收意见建基面简图备查文件目录1施工质量自检合格证2联合检验签证表3建基面地形测绘图4建基面地质编录5施工报告6地质报告7验收小组施工承建单位工程地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签名说明:一式九份报送监理部,完成验收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相应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初验(终验)签证表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单位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部工程名称或编码分项工程名称或编码单元工程名称或编码桩号及高程设计建基面高程承建单位验收意见承建单位:建基面简图监理单位验收意见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地质缺陷鉴定地质鉴定:年月日验收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地质设计签名日期说明:一式四份报送监理部,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基础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