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试用版)编号:双监**(细则)-**总监理工程师:XxxxXXXX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年*月***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2页目录一、工程基本情况二、相关监理依据三、监理控制程序四、加固改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3页本细则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工作,“”阴影内容供参考,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计要求及新颁规范认真修订完善。一、工程基本情况1.工程概况序号项目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5监理单位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6施工总包7监督单位8分包单位9工程概况建筑面积主要加固改造方法主要加固改造材料既有结构类型改造后类型既有结构层数改造后层数设计使用年限2.既有结构鉴定意见及结论3.加固改造的目的及主要设计要求4.监理工作的目标与重点: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应编制详细可行的加固改造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各专项施工方案),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并落实专家提出的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涉及结构设计(如卸荷、支撑、拆除及加固顺序、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内容的,总承包单位应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总承包单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的审核。总承包单位应依照规范及设计要求,细化企业标准并编制《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施工质量***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4页验收标准》,监理单位协同总承包单位组织质监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审定,以规范施工质量行为、确立有效可行的验收依据。总承包单位依据验收标准划分加固改造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编制各项质量保证资料表格,并报项目监理部审核,以便落实工程资料的各项管理工作。项目监理部组织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发现问题及时通过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必要时提出监理建议。在加固改造工程施工中,总承包单位应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联络设计人员到现场协商解决各项技术及质量事宜。总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京建法〔2007〕722号)文件的各项规定,采购和使用的加固改造工程材料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文件规定及承包合同约定。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及技术交底,认真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交底并检查落实情况(交底应报项目监理部备案)。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应跟班到岗检查现场作业、防护、机械等各项措施,施工中应严格遵循加固改造的作业部位及工艺顺序。加固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单位应制订并落实对原保留结构、建筑构件等的有效保护措施、严禁污染破坏,总承包单位应对既有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变形等进行过程监测。总承包单位应全面查勘保留原结构构件的质量缺陷,并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确定处理方案。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及保证体系,建立各项质量保证制度,配备具备加固改造工程经验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到岗,严格执行自检、预检、隐蔽验收等工作,落实挂牌施工制度。总承包单位应编制计划并组织各分包单位进行各加固改造工艺的样板施工,在样板施工后安排工艺评定及工艺检验试验,细化质量标准、完善操作工艺及落实节点构造做法等,项目监理部组织样板施工鉴定后方可全面施工。***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5页二、相关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2.《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3.《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DBJ01-80-2003)4.《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4)5.《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6.《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98)7.《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程》(GB50367-2006)8.《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46:2003)9.《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10.《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11.《钢筋阻锈剂使用技术规程》(YB/T9231-98)12.《喷射混凝土加固技术规程》(CECS161:2004)13.《项目监理规划(质量计划)》14.《项目见证取样计划》15.《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6.施工图纸17.勘查报告及鉴定报告18.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文件19.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7〕722号20.三、监理控制程序1、核查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分包及试验室资质:核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人员配备,督促落实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查验各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及培训情况。总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例会制度,及时纠正改进质量保证体系的问题。***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6页分包单位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架构、安全保证体系及管理人员名单、有关人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应加印企业印章)等,在进场前经总包单位审核符合相关要求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根据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项目经理、质检员、验线员、安全员、材料员及特种作业工人的有效岗位证书的复印件,及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随同企业资质资料一同报项目监理部审查。试验室的有效资质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经总包单位审核符合有关要求后,报项目监理部。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审批同意后,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专家意见,总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部署及安排;施工准备;主要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消防、保卫、环保和季节性施工的组织和技术措施;施工平面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应符合DBJ01-80-2003及建质[2004]213号文件的规定,相关审批论证的文件应随《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施工方案应附相关安全验算结果。如有补充的工艺措施、局部方案调整、试验验证的方案内容,实施前须按上述规定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放样或确定构造做法的,应由设计单位认可并办理签认手续。3、对进场物资材料的控制涉及新材料应用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工艺、工程验收的企业标准,须在市建委备案。总承包单位应加强材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合格供应商选择、建设工程材料进场(库)验收、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测和标识、储存、保管、发放、台帐记录、档案资料汇总等各项制度措施,确保所采购和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要求。总承包单位对其采购、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产业政策、工程建设标准、***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7页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负责,对执行现场复试和有见证取样检测负责。监理单位对进场的建设工程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进场验收、检验等各项规定,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工程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验,并将复印件存档(有条件的可保存原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质单);产品生产许可证书和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有资质检验单位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总承包单位在建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时,发现“三无”(无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产品、假冒产品或实物与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不符的,不得验收。发现“三无”产品、假冒产品的,应当立即向市或区、县建委报告,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4、核查工程预检要求总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预检记录是对加固改造工程施工重要工序进行的预先质量控制,主要项目如下:构件的几何尺寸、轴线、标高线等;拆除、基层处理及补强范围;钻孔等位置;模板;混凝土施工缝及接茬处理;钢板表面处理;预埋件;临时性支撑等5、验收隐蔽工程要求总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应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8页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验收包括:结构钢筋(包括新增加及保留原结构);保留的原结构缺陷基层处理;补强基层处理(剔凿、打磨、表面清洁及含水率控制等);混凝土齿槽构造;钢丝绳网安装及界面处理;涂装构件基层处理;需隐蔽或封闭保护的加固材料或构件(多层粘贴加固材料时,分层进行隐蔽验收);植筋及锚栓孔等6、检验批工程验收总承包单位依据验收标准划分加固改造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随工程进展进行验收,并落实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混凝土、钢结构及地基基础等工程按相应验收规范执行)7、分项工程验收要求总承包单位在分项工程完成后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施工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8、四、加固改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设计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纤维符合材用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品种和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必须选用聚丙烯氰基(PAN基)12k或12k以下的小丝束纤维;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纤维复合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应根据置信水平c=0.9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对符合安全性能指标要求的纤维符合材或板材,当它与其他改性环氧数值胶粘剂配套使用时,必须按下列项目重新做适配性检验,且检验结构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项目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9页(1).抗拉强度标准值;(2).仰贴条件下复合材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3).层间剪切强度。承重结构的现场粘贴加固,严禁使用单位面积质量大于300g/m2的碳纤维织物或预浸法生产的碳纤维织物。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检验时其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制应根据置信水平C=0.9、保证率为95%的要求。浸渍、粘结纤维复合材的胶粘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数值胶粘剂,其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承重结构加固工程不得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醇酸树脂等浸渍、粘结胶粘剂。粘贴钢板或外粘型钢的胶粘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种植锚固件的胶粘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或改性乙烯基脂类胶粘剂(包括改性氨基甲酸酯胶粘剂),其安全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种植锚固件的胶粘剂,其填料必须在工厂制胶时添加,严禁在施工现场掺入。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加固用的胶粘剂,其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