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活动板房工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二、工程面积、造价:序号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元)1活动板房单层㎡¥2双层¥合计总价(大写):(小写):¥元1.房屋面积计算规则:1)房体面积=外墙柱外边长×宽×层数;2)室外走道、楼道面积=每层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3)雨棚面积=雨棚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4)总面积=房体面积+室外走道、楼道面积+雨棚面积。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已包括材料采购、运输、包装、税金、利润、材料复试检测、附件、卸车、安装、验收等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单价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费用。3.计量方式:最终按实际完成合格的总面积进行计量。4.合同总价按照:最终结算按合同单价×实际完成合格的总面积进行计算。三、本工程工期暂定为天,实际工期应满足甲方合理要求。开工日期暂定为年月日,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四、本工程安装布置依甲方出具的平面布置图为准。第二条材料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一、乙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进场并开始安装施工。由甲方确认并指定材料、设备堆放地点。未有甲乙双方验收确认,材料、设备不得使用、安装。二、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用防火岩棉型材质,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楼面承受活荷载不小于150公斤/㎡,并符合下表所列要求:序号名称技术要求1地梁C80#型钢2立柱双C80#型钢3楼面梁一字形桁架梁(C80#型钢焊接而成)4楼面次梁C60#型钢5屋面梁人字形桁架梁(C60#型钢焊接而成)6屋面檩条2CM*3CM方管7楼梯1100mm宽钢构楼梯采用C160*60*20型钢焊接而成,踏步采用2.5mm厚压花钢板8走道板1100mm宽,2.5mm厚压花钢板焊接而成9墙板50mm厚双面彩钢夹芯板10屋面板彩钢复合板50mm厚11楼板15mm厚胶合板12门简易防盗门,压把锁,规格为955mm*2030mm13窗塑钢推拉窗,规格为1740mm*950mm14彩板厚度≥0.26mm15防火岩棉容重≥110KG/m16屋面活载荷≥50kg/㎡17抗风等级≥10级18抗震烈度≥7度三、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四、乙方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或盖本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应在产品进入现场交付的同时,一并向甲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要与实物相符合,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第三条工程施工、验收:一、乙方应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活动板房安装施工;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二、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及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第四条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一、最终按实际完成合格面积进行结算。二、结算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由甲方项目经理盖章后,方作为最终的结算凭据和要款依据;三、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四、付款方式:本活动板房工程竣工验收后付结算总价的50%,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1年内付清。五、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符合买受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发票开具单位为:),否则甲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2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价款的1%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4.由于安装不符合甲方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5.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的设施、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6.乙方应为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安装施工过程中若非因甲方原因而对乙方人员、设备造成损害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8.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相关资料,若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二、甲方责任: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2.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必要的场地、水电等条件;3.开工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4.甲方如需调整材料规格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5.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3)甲方未按时提供必要施工条件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第六条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本合同标的物质保期为壹年,该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均由乙方无偿更换或修复,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并派人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维修。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或拒不修理时,甲方有权派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所供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及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第七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本着诚恳谅解的态度来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工程乙方不得再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及所用材料、设备的材质、规格。二、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临电、临水源头,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使用量由甲方挂表计量,双方依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水电费收费标准于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由乙方向甲方缴纳。乙方未按约定挂表计量的,甲方付款时将按结算造价的1%扣减工程款,作为水、电费用。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五、甲方提供的图纸、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施工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