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危废)规范化管理检查表单位:类别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危险废物1.基础资料1.1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1.2管理计划制度: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贮存不得超过一年。1.3转移联单制度: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转移联单保存齐全。1.4申报登记制度: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1.5经营许可制度: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1.6业务培训:产生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培训记录。2.现场管理2.1选址要求: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平面,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应位于生产厂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2.2贮存设计原则: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2.3贮存设施的运行、管理、安全防护:不得接收未粘贴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管理单位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2.4标识制度:2.4.1危险废物标志:储存场所、危险废物储存容器、包装物上应张贴危险废物标志,危险废物标示符合:a、危险废物警告标志(1、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形状:等边三角形,边长40cm、颜色:背景为黄色,图形为黑色、2、警告标志外檐2.5cm);b、危险废物标签(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40×4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c、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20×2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d、系挂于袋装危险废物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1、危险废物标签尺寸颜色尺寸:10×10cm、底色:醒目的橘黄色、字体:黑体字、字体颜色:黑色,2、危险类别:按危险废物种类选择),以上要求详见(GB15562.2-1995);2.4.2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制度、危险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危险废物工艺流程图。3.转移处置3.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3.2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3.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至少保存5年。4.应急管理4.1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2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记录。4.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5.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5.2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5.3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5.4贮存、处置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进行检查和维护。检查评语及需要整改说明检查人签名检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