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Ⅴ第六讲、总平面设计(二)第七节5.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5.7综合技术经济指标5.7.1总图应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注: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第七节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2总建筑面积m2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3建筑基底面积m24道路广场总面积m2含停车场面积并应注明停车泊位5绿地总面积m2可加注公共绿地面积6容积率(2)/(1)7建筑密度%(3)/(1)8绿地率%(5)/(1)9小汽车停车泊位数辆室内外应分列10自行车停放数量辆5.7.2总用地面积应为用地红线坐标范围内的用地面积;1建筑基地面积以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2不计入建筑基地面积的用地,主要包括:3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和居住小区以上级公共绿地;独立的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如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独立的市政设施用地,如10KV以上变电站、污水泵站等;城市规划划定的有关控制线范围内的用地;城市道路用地。5.7.3道路用地面积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内的主要道路用地。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小区道路及组团道路按路宽计算,车行道旁设有人行道时计入道路面积,不包括宅前路用地面积。5.7.4大型民用建筑建设用地内广场、居住区内人口及公共空间的广场面积可计入道路用地,属于环境绿化设计的铺装面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5.7.5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可单独列入用地平衡表内,如计入道路面积应在备注栏中说明。5.7.6公共绿地最小面积应为:居住区10000㎡,居住小区4000㎡,组团绿地400㎡,且应大于1/3的绿地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带状公共绿地的宽度应大于8米,面积不小于400㎡。5.7.7绿地率为建设用地的绿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绿地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与宅旁绿地以及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地下、半地下建筑顶部绿地(覆土深度应大于等于0.5米)。5.7.8地上建筑屋顶绿化面积和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第七节5.8道路与停车场5.8.1道路的类型与分级1道路的类型一般分为车型道和步行道两类。基地内的车型道主要担负基地与外界及内部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联系,是基地内道路系统的主体。步行道主要用在居住小区与小区内各级绿地系统结合,起着联系绿地、户外活动场地和公共建筑的作用。2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4级:居住区级:红线宽度20~30米小区级:红线宽度不小于10米。一般道路宽取6~9米,人行道宽1.5~2米。住宅组团级:红线宽度8米,路面宽度3~5米。宅前宅后小路:宽度不宜小于2.5米。3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主干路:红线宽度:30~60米(特大城市主干路宽可达70米),机动车道不少于4条次干路:红线宽度:20~40米(特大城市次干路宽可达60米),机动车道不少于2条支路:红线宽度14~20米(小城市的次干路),机动车道2条第八节5.8道路与停车场5.8.2道路设计原则1道路系统应有利于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区和有机联系,应有利于建筑的合理布局,有利于雨水排泄,便于管线敷设。2居住区(小区)的内外联系道路应通而不畅、安全便捷,既要避免往返迂回和外部车辆及行人的穿行,也要避免对穿的路网布局。3应考虑防灾救灾的要求,保证有通畅的疏散通道,保证消防、救护和工程救险等车辆的出入。4居住区道路应满足居民日常出行以及区内商店货车、消防车、救护车、搬家车、垃圾车和市政工程车辆通行要求,并考虑居民小汽车通行需求。第八节5.8道路与停车场5.8.3道路设计的规定1基地出入口的规定:主要道路至少应有2个出入口,机动车道路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米。2居住区内尽端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基地内尽端道路长度大于35米应设置回车场地,回车场地尺寸:12m×12m。3基地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连接有以下规定:1)基地位于城市主干路与次干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应设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基地位于次干路和支路相交的位置旁,出入口应设在支路上;2)基地出入口不宜设在主干路上,确需在主干路上设置时,距离交叉口不应小于70米或在基地的最远端。在次干路上设置出入口,距离与交叉口不应小于50米或在基地的最远端。在支路上设置出入口,距离与主干路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离与次干路交叉口不应小于30米,距离与支路交叉口不应小于20米。3)距地铁出口、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应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4)距公交车站应保持不小于15米的距离;距铁路道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应保持不小于50米的距离。5)距学校、公园、儿童及残疾人等使用的建筑出口不小于20米。6)与城市道路交接时,交角不宜小于75°4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道路设置应满足以下规定:1)电影院、剧场、文化娱乐中心、会堂、博览建筑、商业中心、体育场馆等建筑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城市道路。2)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照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3)基地至少应由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出入口,出入口处应进行无障碍设计。4)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的空地。5道路的转弯半径行驶车辆类别最小转弯半径小客车64~8t载重货车910~15t载重货车1215~20t载重货车1540~60t载重货车18公共汽车126.道路交叉口的视距,一般不小于21m。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最小距离(m)(1)建筑物外墙面(a)当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无出入口时2.0~5.0(b)当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有出入口时,但出入口不通行汽车时2.5~5.0(c)当建筑物面向道路有汽车出入时6.0~8.0(2)各类管道支架1.0(3)围墙1.05.8.4消防车道应满足下列要求:1低层、多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穿过建筑物门洞净高不应小于4.0m。2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设12m×12m的回车场,高层建筑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应不小于15m×15m。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米4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或沿高层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5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6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5.8.5道路的断面1道路横断面道路横断面设计分为城市型和公路型。城市型设有排水暗沟和路缘石,公路型设有排水沟和路肩。(a)城市型道路;(b)公路型道路2道路横坡道路横坡方向有单坡和双坡两种,横坡坡向是为了将路面水接入雨水暗沟或明沟。不同的材料路面的路拱坡度详见表1.10.5-11)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坡为1.5%~2.5%2)人行道横坡为1.0%~2.0%路面面层类型路拱坡度(%)水泥混凝土路面1.0~2.0沥青混凝土路面1.0~2.0其他黑色路面及整齐块石路面1.5~2.5半整齐、不整齐路面2.0~3.0碎石、砾石路面2.5~3.0各种当地材料加固式改善土路面3.0~4.55.8.6道路纵坡1基地机动车道与城市道路相接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且不应占用城市道路空间。2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设推行自行车的坡道。3居住区各级道路的人行道应考虑无障碍设计,人行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第八节道路类别最小坡度最大坡度多雪严寒地区最大坡度机动车道≥0.2≤8.0L≤200m≤5.0L≤600m非机动车道≥0.2≤3.0L≤50m≤2.0L≤100m步行道≥0.2≤8.0≤4.05.8.7自行车停车1自行车停放面积按每辆1.5㎡计算。2自行车停放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垂直停放时,单排长2米,双排停放长3.2米,自行车间距0.7米。3自行车停放宜分段设置,每段长度15~20m,每段设一个宽度不小于3米的出入口。4自行车停车库(场)应设在城市道路红线以外,不宜设在交叉口附近。公共建筑的自行车停车场地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不得占用城市道路。5自行车库停车数在300辆以上时,其出入口不应少于二个。6自行车停车库出入口净宽不应小于2.0m,,多层或地下自行车停车库应设置供自行车推行的斜坡,斜坡宽度不应小于0.3m。5.8.8机动车停放1机动车停放面积按每个车位25㎡~30㎡计算,摩托车每个车位按2.5㎡~2.7㎡计算。2机动车停车位一般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下述规定:车辆类型各类车辆外廓尺寸(m)车辆换算系数总长总宽总高微型汽车3.51.61.80.7小型汽车5.02.02.21.0旅行车———1.2中型汽车9.02.24.02.0大型汽车(客)12.02.54.03.0铰接客车18.02.54.04.03停车场布置的要求1)居住区车行出入口与机动车停车库(场)车辆进出口之间的车行道布置,应遵循距离最短原则。2)社会停车场场界与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幼托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间距应大于20米。3)居住区内地面停车位宜设置在行车方便、不影响居民生活宁静和不影响景观环境地段4)住宅区内采用道路一侧停车时,停车带宽度不小于2.5m,路面宽度不小于7.5m.。5)停车场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点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4停车场(库)出入口设置:<100辆的停车数:可设一个双车道或二个单车道的出入口;<50辆的停车数:可设一个双车道或一个单车道的出入口(但应完善交通信号和安全设施,出入口外应设置不少于二个的等候车位);100~200辆的停车数:应设置不少于二个单车道的出入口;200~300辆的停车数:应设置不少于二双车道出入口;≥300辆的停车数:应设置不少于三个双车道的出入口。5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0m;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库出入口应分开设置,出入口净距不宜小于5.0m。6基地内的机动车停车库(场)不应将其出入口直接设在城市道路上。其出入口的坡道终点面向城市道路时,于城市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平行城市道路或与城市道路斜交时应后退基地的出入口至少5米。7停车库(场)内部通道和坡道的宽度双向行驶的通道不应小于5.5m,单向行驶的通道不应小于3.0m。弯道处转弯半(内径)小于15m时,双向行驶的通道不应小于7.0m,单向行驶的通道不应小于4.0m。8地下停车库地面出口的宽度小型车和微型车单向行驶时不宜小于3.5m,双向行驶时不宜小于6.0m;大中型车单向行驶时不宜小于5m,双向行驶时不宜小于7m。9微型车、小型车车道的最大坡度:直线坡道15%,曲线坡道12%10地下汽车库出入口坡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应设置缓坡。缓坡可设置为直线缓坡和曲线缓坡。直线缓坡坡段长度不应小于3.6m,其坡度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坡段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m。详见图示:小型机动车停车场单双排停车参考尺寸5.9竖向设计第九节5.9.1竖向设计的目的是在分析基地地形条件的基础上,对原地形进行利用和改造,使它符合使用、适宜建筑布置和排水,达到功能合理、技术可行、造价经济和景观优美的要求。5.9.2名词解释:1高程系统:我国各城市采用的高程主要两种不同的系统:黄海高程系统—以青岛观潮站海平面作为零点的高程系统。吴淞高程系统—以吴淞口观潮站海平面作为零点的高程系统。2等高线和坡度1)等高线—测量地形图上表示地面高程相等的线,线上注有高程。2)等高线平距(l)—地形图上两相邻等高线之间的垂直距离。3)等高线高距(h)—相邻等高线间的高程差。一般地形图有用0.5m、1.0m、2.0m、5m、10m等。设计等高线高距常用0.1m、0.20m、0.25m、0.5m等。视地形坡度及图纸比例不同而选用。5.9.3竖向设计的基本原则1满足各项用地要求1)建筑室内地坪高于室外地坪:住宅0.3m~0.60m;学校、医院0.45m~0.9m多雨地区宜采用较大值,高层建筑、土质较差或填土地段应考虑建筑沉降量。2)道路机动车道纵坡一般≤6%,困难时可达9%,山区城市局部坡段可达12%。但坡度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