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代制度制度描述意义及利弊、评述其他商内服外服制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有百工之长的司工,掌粮食收藏的啬,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猎的兽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车的车正,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1、中央政权与各附属国之间的联系较为松散:商王对参加联盟的附属国的控制力是有限的。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除对商承担应尽的义务外,有很大的自主权。有的附属国还经常与商处于战争状态。2、充满神权色彩。统治阶级常常将决策行动以卜祝之术决定。3、商朝的这一政治特征使得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矛盾严重,最终导致暴政,加快了商朝的灭亡。西周分封制①为了进行有效的统治,周王把某一地区的土地连同该土地上的人民封赐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积极影响:(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他们建立侯国,拱卫王室。②受封的诸侯要承担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等义务。③受封的诸侯有权利把自己封区内的土地和人民封赐给自己的家族和亲信以为卿大夫,并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权利。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消极影响:(3)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4)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通过这种“分封制”周天子与诸侯关系是一层接一层的。作用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春秋战国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郡县制这是古代较完整的地方政治制度,最初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春秋战国时期称为县制)。最初的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殖,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秦统一六国时,将各国都城改为郡治。秦中央集权制中央皇帝制三公九卿制地方郡县制中央:皇帝制: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废除子议父、臣议君的谥法,规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的神圣地位和至高无上的权力。也使皇帝将国家的司法,立法和行政,军事等大权总揽于一人之手。三公九卿制:秦朝的中央机关实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具体是:奉常,掌管宗庙礼仪;卫尉,掌管皇宫保卫;郎中令,掌管宫1.由秦代开始形成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对此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2.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有重要作用。3.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4.建立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秦的暴政造成了人民处境的恶化。中央集权的理论是战国时的法家韩非子提出的,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要听从中央的统辖(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中央集权制);其二是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全部交给君主,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居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秦始皇创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后经历代统治者改善与强化,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最重要的政治制度。这不是偶然的,既是巩固国家统一的需要,也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的需要。封建的个体小农经济客观上需要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安定,组织大规模的水利兴修和抵御自然灾害,从而保证小农经济的生产和再生产。同时,封建地主阶级也需要中央集权制来确保他们的政治经济特权,镇压农民的反抗。中央集权制较之于奴隶社会盛行的分封制,是一个进步。因为它巩固了国家统一,维护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但这套以专制为特征的制度内部有两对基本矛盾,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这两对矛盾对历史发展进程的影响时隐时现,贯穿整个封建社会,因此不可小视。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典客,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及外交;廷尉,负责司法;治粟内史,负责租税和全国财政;宗正,管理皇室亲族内部事务;少府,掌管全国山河湖海税收和手工业制造;廷尉,负责司法和首都警卫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地方:郡县制: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还建立了一整套地方各级官僚体系。叫郡县制,如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一县之内再分为若干乡,乡之下有亭、里等,构成了一套严密地方机构。郡县制的特点在于郡县的长官都有皇帝任免。郡县制建立的影响: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秦朝中央集权政治制度也不例外。正因为皇权有着至高无上的神圣权威,在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具有绝对优势,所以容易形成暴政,最终也因此而激化阶级矛盾,导致秦朝灭亡。这也是中央集权制度的负面作用。西汉郡国并行制推恩令1、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实行郡国并行制。封国分为王国和侯国两级。汉初政权推行郡国并行制[2],扩大地方王国的自治权力,中央政府对地方事务不多加干涉,也是当时无为而治的表现形式。其时的郡国并行制,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较大作用。2、为此,汉武帝颁布了“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王国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1)增强了各国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主动性这时诸侯王国封域大多以历史、地理诸因素形成的地域为界,每一王国成为各具特点的经济区域,故为当地政府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诸侯王在国内有治民和财政自主权,大大加强了各国政权发展本地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便于各国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生产汉初诸侯王国政治、经济权力的扩大,也利于各国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充分开发各地的自然资源推恩令:公元前127年(汉武帝元朔二年),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可以推恩将自己封地分给子弟,由皇帝制定封号。使诸侯王多分封子弟为侯,使王国封地被分割,以进一步削弱诸侯王国势力;其次建立中朝削弱相权,巩固了皇权的神圣地位;“推恩令”是汉武帝时期思想变革与政治变革统一的标志。它表明:汉武帝不仅正式采用了儒家思想治国,而且取得了成功,从而完成了汉代分封制向郡县制的过渡。七国之乱后,中央政府决定消减诸侯国的实力。汉武帝即位后的第三年冬天,开始实行“推恩令”计划,当时诸侯王的子弟众多,但是只能有嫡长子一人继承王位。如果以推广皇帝恩泽的名义把土地再分封给诸侯的子弟,那么看起来是皇帝厚待他们,实际上却使每个封国的面积都化整为零,渐渐缩小,再也不足与中央朝廷抗衡。东汉西汉时原属于监察区划的州到东汉时得到发展。东汉时期,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到了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这样,原属监察区划的州,已经发展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政权。东汉末年基本沿用西汉制度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二级制转变成州、郡、县三级制。但东汉末年州牧的权力过大,使其发展成为地方割据势力晋世族政治封国制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的转变1、两晋的政治体制为世族政治。世族的形成源自汉魏,主要由地方豪强、经学世家或累世为官者组成。220年魏实施九品中正制作为拔选人才的制度,以取代因战乱而崩溃的察举制度2、行政架构方面,朝廷的决策机关与行政机关也逐渐分立。尚书省、中书省及门下省依序独立出来,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制走向隋唐的三省六部制。西晋承袭曹魏,中书监职权甚重,名实方面俱称为宰相。由于地处枢近,虽然官位在尚书令之下,但权力在其之上。同时门下也自中书分到部分权力,共同掌管决策,尚书则掌管行政。尚书的内部架构发展较为充分,在西晋即有省、曹、郎曹三级机构,“八座”之官3、晋武帝颁布封国制,诸王分封郡国,并任一些王室都督诸州军事。1、由于拔选往往重视家世而忽略才德,最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维护门阀统治的主要工具,也构成其一部份。2、晋武帝任诸王都督诸州军事是为了提升宗室力量避免权臣专政,但却使得地方宗室掌握军权,权力有逐渐凌驾中央的趋势。3、晋王朝都是由手握军事力量的权臣逐步建立起来的他们有一批手下人物,组成一套机构,完全在正规官制以外,自由行使职权。因为这是一个非常时期,军、民、财不再各成系统,只要为了军事上的便利,都可以打破常规。自从魏晋开此先例,直到南北朝,一般制度都是由临时措置而逐渐成为习惯的。历史上称这些权臣所独自掌握的政权为“霸府”。霸府的中心人物就是幕僚与将领。及至霸府变为王朝,幕僚组成的机构就变为行政中枢,将领所统率的武力就变为常设的军队。而这两者之间又是没有严格界限的,所以形成了一种军事与政治合一的局面。这是晋南北朝职官的特异之处。隋三省六部制郡县制九品中正制中央:确立并发展了三省六部制。隋文帝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是中央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高的政府机构: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重要的政令。三省长官都是宰相。六部是尚书省下设机构,包括吏部(主管官吏的考核和任免)、户部(主管户口、赋税等)、礼部(主管国家的礼仪制度)、兵部(主管军政)、刑部(主管刑法)、工部(主管国家的工程建设)地方:①隋炀帝即位后改州为郡,进一步并县,使全国有郡190个,县1255个。②地方人事权收归中央。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下诏除授,六品以下由吏部任命;并提倡科举考试选官,替代魏晋以来“九品中正”荐举任官制度。③恢复地方军政分治,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