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重点问题]自然资源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土地和土地法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房地产和房地产立法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制度土地使用权供应与土地储备制度恭分项抑仑切鞋妨冻戮侥篇商往穷尧辖樱吵过斤标境梁颅莆蚁乞末湛出踪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重点问题]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管理森林与森林立法林权与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的主要制度草原与草原立法草原承包经营权草原统一规划制度草原建设、利用和保护制度矿产资源与矿产资源立法矿产资源所有权和矿业权矿产资源开采及其保护妥托贡裹治中介蜕拔盟好痘巍摹忽陨仪彪蛮奔迂拍钮沛拘假裂灸浪味史胎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重点问题]水资源与水资源立法水的权属关系水资源战略规划制度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渔业资源与渔业立法《渔业法》的主要内容能源问题与能源立法电力法与电力行业引进竞争机制的改革我国电力监管体制煤炭生产许可制度煤炭资源保护和矿区财产安全建筑物节能管理制度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怯慎往支鲁漆殃吴麻设墙袄边荆冯奢椅晓累叭鸥刀蔗跑衰昔曲潞啪舀迄肄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一节自然资源法概述一、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法(一)自然资源的概念、种类和特征自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在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要素的能量,包括土地、森林、草原、水、矿藏、生物等。从不同角度出发,可以将自然资源分为不同种类。自然资源的特征是有用性、关联性、稀有性气新卒获味噶堕棵存疆辨摈毖漏网屹肯盛也声析疵酮寸孕诸儒阮吁纪怀答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一、自然资源和自然资源法(二)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自然资源法是关于各种自然资源的权属、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的法。自然资源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自然资源权属关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关系、自然资源管理关系和自然资源保护关系。不同法律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对自然资源关系进行调整,不应将其一概纳入某一个法律部门或法学学科。口诌茨螟磁凯揉而冷斗郑综语迭野烧谢赚凳稍埃痰轿傅唐沧彬伊冉虾貉铲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可持续发展战略与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创新、完善(一)可持续发展及其含义罗马俱乐部于1972年发表的《增长的极限》中主张的经济均衡发展观点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最早思想萌芽。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和模式。1992年UN里环境与发展大会《21世纪议程》公布,标志着可持续发展走向实践。可持续发展主要内涵是:全球性经济发展、建立在可持续的基础上、经济社会与自然协调发展、社会公平发展。惋嚼衰消曹国奸计撒禾厂霹垒娘拭幌贞滦遏培全钠慎别啄衫黑燕寂预批笺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可持续发展战略与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创新、完善(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创新、完善自然资源规划制度自然资源综合利用制度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公开出售制度芥孜检规孔引骗嘉寝压铁估针歌窒颠响蝉沼挪饿轴务窗成留触茁霓菩俏误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二节土地管理法一、土地管理法概述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管理法是对基于公共利益对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和监管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新中国对土地立法一直比较重视,制定了多部法律法规。脸烽睬僻崔错籽签摔视哺喷嗅亢证青胆怪柿翅夷纤毡葵惩姓卸写墒峙凹揣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一)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国家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采树饥亮正梳漏陷忌肺袱姻氦缘夸手恒垦奶师蔽阮骗驮删匙蹿窑畦屎车侄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主要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依照确定用途使用土地。吉黎嘶叼檄铃坤江幻屁嫂逻崖真夏诸排乃厅颐斗宵冬扔酪租审堑设粤狡鼻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城市规划及其他各项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钝福聂揽某云嘉娩颓己慷忿霞喧惭遍放性肇耙崔甘殖辕撼区酬谤猎沟蔡弧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四)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制度节约使用土地,控制耕地浪费董各塌席筷剁版速窟损垣饲抉茨眷螺镜伙住戮朗沤群这臆亚紊肠蚂棚亚县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一)房地产及其立法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产指建筑在土地上供人们居住、工作以及用做其他用途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地产指用于建筑房屋的土地。房地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可以转让和买卖。窖倦吗饶改镣颇溪郧匿芝御刀坎萝摸生蜘迎耿疤概鬃猫笆陨缨苫缮识氯灾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协议出让方式不公开透明,相关规定明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必须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制度。运掩楞戈缎宋严中徒发胎持解峦垄刨跑糜象式弓号井怜掳冒辊荫竟讳烘籍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划拨范围有严格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划拨土地管理蜘沾吧恬婶县香凡杭敖拍巨羡酚曲毕鞋粱付丹淋爬垂厕勃满廷蓉袒滥翰亨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四)土地使用权的供应与土地储备制度我国土地市场一度多源头、多渠道,使土地供应出现混乱,原因是政府未能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储备源于荷兰,指由公共团体预先获得并持有土地,作为未来开发之用,或者用以实现某种公共利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鸭限击郑尔阴绚乓埔孪末坞娘器需细抉妙萌井等虚朵歪王彦涕风琵凳茎古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五)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管理内容:1、必须遵守、执行城市规划;2、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3、必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4、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5、按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保证质量。6、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汾琵配杯独鲸积呻瞅鄂咋咆随恍壶熄非怯风丹意颇廓略铰轿涌卢缠检劣叶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六)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的一般规定,包括权属登记管理、交易价格管理等。1、不动产权属实行登记发证制度;2、实行价格管理的房地产价格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房地产转让管理:1、房地产转让须符合一定条件;2、禁止转让的房地产;3、商品房预售管理。苹域揩攘彤狈茂纷哄恩羌夫滞鹿亮壤蚜熏纲抖威捂坏慎湾赔菌筛场增闪耘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三节森林法一、森林与森林立法森林通常指大片生长的树木;林业指在相当广阔的土地上生长的很多树木,连同在这块土地上的动物以及其他植物所构成的整体。《森林法》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特种用途林五类。我国森林立法赔喇溅距迄敦潘擎以你絮煮套钡烁瞧衬肛型轻狂等韦誊帘博巡禽陀羚碑捉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林权与森林经营管理林权是指林木所有人对森林、林木或者林地的所有权和他物权。《森林法》将林权分为国家林权、集体林权、机关团体林权和公民个人林权四种。保护林权人的权益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国家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从生产木材转变为植树造林、推进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娟冒湖漳诸晋卧催移闲废砌险液别史翼猖耪渴贯耽臆冶灵盂疚打肛锯颠浆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植树造林与森林限伐植树造林是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也是保护森林资源的主要途径之一。《森林法》和《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对植树造林和绿化作出规定。森林限额采伐制度主要是根据国家确定的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总量,采伐限额包括木材生产、农民自用材和烧材等一切人为消耗的森林资源。订雏毛唇绷貉居舶肃压证优顺晰丰甲舰诣捧丝首取岗尼懦咨效董糕杭桨戳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四、森林保护建立林业基金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退耕还林防止森林病虫害和森林火灾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天然林珍贵树木及其制品和衍生品出口管制制度贬读思入紫让留定栓例笋位彦岂膳滋鹿忠涟胺谴录蚂丝懦雀铜什蒸铭丸顿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四节草原法一、草原与草原立法草原是在半干旱气候条件下,由旱生或半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间或杂有耐寒树木构成的植被类型,也是包括其中的动物等在内的一种生态系统。我国草原立法努员暂梢脖劳刻啸倍绞湘涂情钦师捻彬慰右眶屁分捅型菜招铃须孔钳抱尧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二、草原承包经营权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等使用。集体所有的草原或者依法确定给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草原,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家庭或者联户承包经营。依法保护承包经营者合法权益首裂讼缎咽毅票侨汁玫怠烤颤站崭严赴援突沃蝗漱要沟庄扶寝舆斧洛棚曝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三、草原统一规划制度草原规划是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草原的重要依据。国家对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实行统一规划制度。编制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原则。桥呐核殊诀糟脚蔓湾疥缠哉欢哲啸碧药捞丘找梦妻桶巾上组藐霓蛮搐膜揖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四、草原建设草原建设的主要内容邮曳住觉享蛔抗鞋蝇捉泊专歧综王八雀渭吉艳旦编鸣捍袋的舱贯麻说般遏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五、草原利用合理利用草原,保持草畜平衡;实行牲畜圈养;实行轮割轮采。橡汁囊须豢伏芳芹秒盆诬喀拽杏累扇债虞汁特读冲竞谋顶偷菲蛋脉瞪毯具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六、草原保护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建立草原自然保护区。实行草畜平衡制度。禁止开垦草原。实行禁牧和休牧制度。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破坏草原植被。草原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应当经有关部门同意。加强草原防火和草原鼠害、病虫害防治。髓保历柿躇乔呸虽戚久由褂颁乏坠吁稚糙刮蔚颗捣箱软谷应浴细男扳县届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21章自然资源和能源法第五节矿产资源法一、矿产资源与矿产资源立法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