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监理单位与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施工,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一条项目管理部负责接受设计院设计图纸,做好接受记录及存档保管,并负责向监理单位发放,做好发放记录。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第二条项目管理部发放图纸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第三条监理单位主持图纸会审会议,施工单位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会审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各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或对图纸的优化建议以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针对问题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答复日期。施工单位负责整理图纸会审记录。第四条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了解施工现场水文地质情况,地下、地面管网情况及相邻建筑物的布局情况,督促其拟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平面布置图。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2第五条项目管理部组织施工单位及现场监理部对单体工程的控制轴线及控制标高进行复核并做好复核记录,有问题要督促及时纠正。施工前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并掌握施工图纸、设计交底、施工规范等相关资料;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班组的工序技术交底情况,要求施工班组熟悉相关工序的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第六条项目管理部经理为质量管理总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具体组织、落实并督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质量监控体系,监督并控制其运作。项目副经理做好现场质量监控,及时搜集反映质量情况的数据,同时协同各方分析质量数据,研究纠正措施,会同监理单位落实纠正措施,并及时收集质量处理情况的反馈结果。第七条项目管理部参与并督促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性能及操作人员的资质情况,加强对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的检验工作,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砂浆、混凝土试块的留置送检工作。第八条督促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跟踪验收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情况,关键部位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要求承包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工序的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作明确规定,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及时发现和预测质量问题,协同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措施,对质量问题进3行处理。第九条每项检验项目完工后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填报验收记录和质量报验申请表,附齐全部质保资料,送监理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第十条项目管理部监督施工单位的“三检制度”以及监理单位的初验、复验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监理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验收程序,严格控制隐蔽工程质量,严格工序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力求做到细、先、全、严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返(停)工制度,根据质量问题与事故的程度,对质量问题与事故的发生按整改—返工—停工—逐出现场四种方式进行处罚。返(停)工令由监理单位负责签发,返工令需限制返工时间的长短。发放之前须报项目管理部签字认可。第十一条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质量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做好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对分包的工程质量负责,服从、配合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建立严格的质量付款体系,将监理费及各施工单位工程款的发放和工程质量直接挂钩。第十三条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前十五天,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包括现场实物和质保资料、验收资料)合4格后报监理、项目管理部进行初验,对初验提出的问题应限时逐项进行整改,整改结束以书面上报监理、项目管理部,并积极配合监理、项目管理部做好单位(子单位)工程的竣工交验工作。第十四条督促监理单位监督各施工单位每一阶段成品保护情况,竣工阶段对工程质量与工程资料进行内部核验,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管理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成品保护。第十五条质量问题处理: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的程序化管理,而应是在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式管理。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后的解决程序为:第一步,要求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并作出解释(作书面解释),管理人员同时作好笔记记录。第二步,要求现场监理部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要求作出书面解释,管理人员同时作好笔记记录。第三步,向项目管理部汇报,并作好书面记录。第四步,必要时向指挥部书面汇报,要求交涉、甚至启用更换人员等合同条款措施。第五步,必要时向建房办书面汇报。第十六条罚则:1.进场的原材料,先用后检者或未检者或无材质证明资料,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52.不按规定办理分部工程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者,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3.砼构件拆模后有严重的蜂窝、空洞、掉角,需要施工、监理、项目部,必要时请设计参加,共同研究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根据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处。4.钢筋绑扎偷工减料或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100元/处。5.砼或砂浆配比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次。6.钢筋未按规定品牌或种类进料,立即清退出场并处罚500元/次。7.材料已送检而未办理见证取样手续或手续不齐,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次。8.隐瞒不合格材料的试验结果,限期整改并处罚2000元/次。9.未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批不合格,擅自施工的,限期整改并处罚1000元/次。10.浇捣砼时发现施工员或现场值班员二次以上未在现场,限期整改并处罚200元/次。11.砼养护不及时限期整改并处罚500元/次;养护不规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次。12.为了保证现浇砼的质量,进入冬季施工时,必须按6其制订的《冬季施工措施》(且监理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每层砼浇筑完成后,要有一定的间隙时间,砼达到一定的强度且经监理检查确认、批准(监理要有书面记录),才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处罚1000元/次并限期整改。13.未签署砼浇捣令,擅自浇捣砼,不计工程量并处罚1000元/次。14.监理通知单和整改通知单未回复或回复不及时,处罚200元/次。15.施工方未充分做好自检工作,随意就通知监理和建设方验收,处罚200元/次。16.施工方项目部缺少专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500元/人。17.开工一周内未办理好开工报告手续或延期办理,限期整改并处罚500元/次。18.未经项目管理部书面同意,擅自与设计院联系办理设计变更,处罚500元/次。19.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隐患,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300元/处。第十七条以上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项目管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一些通病、隐患而制定,监理、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在施工过程,如发生上述事件,将按章处罚,7并限期整改,如不及时认真按期整改或第二次重犯将加倍处罚。8陇海家园质量管理办法陇海家园项目部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