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住宅小区零工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2-建筑施工承包劳务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结构、层数及详细的面积情况等:建筑面积483798.47M2,地下一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58.05米。工程施工依据:施工图纸、答疑、会审纪要、变更等相关技术资料。二、工程承包范围:1、1#、2#、3#、8#楼清理垃圾、临时用工、及零星工程的施工三、承包方式及单价:零工按80元/工日,此单价一次性包死,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对现场进行详细了解,开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价格进行调整或退场,否则,乙方须赔偿2万元违约金。四、质量标准:优良工程标准五、安全文明标准:创省级安全、文明双达标工地六、组成合同的文件1、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书2、图纸3、劳动工日及工程报价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是施工。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3-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等1词语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劳务承包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甲方于与乙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项目经理:指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4主工长:指甲方为便于工作的开展,在施工现场指定的专门负责该工程现场管理的代表。1.5乙方承包负责人:指承包该工程的劳务队伍的负责人及履行合同并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的代表。1.6乙方承包负责人:指承包该负责人委托的专门负责现场施工组织工作的代表。1.7工程变更: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计等因素的变动导致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发生增减变动的情况。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或其他补偿的要求。1.1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的情况。2、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容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由行也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要求执行。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项目经理及主工长的设置1.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项目经理,其姓名、职-5-业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方予以明确,并告知乙方。1.2甲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处理现场日常总体施工管理事宜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主工长,其姓名、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方予以明确,并告知乙方。1.3主工长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承包责任人或现场负责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2、乙方承包责任人及现场负责人的设置2.1乙方负责人承包本工程劳务并履行本合同所有承、承担本合同一切法律责任的责任人在本合同中称承包责任人,其姓名、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方予以明确。2.2乙方派驻现场负责组织现场施工管理事宜的责任人在本合同中称现场负责人,其姓名、职权由甲方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方予以明确。2.3乙方承包负责组织现场责任人应在接到甲方主工长的指令、批准后及时按甲方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或主工长联系时承包责任人或现场负责人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及时向项目经理或主工长报告。2.4乙方如需更换现场负责人,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由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5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承包责任人撤换其认为不称职的现场负责人。3、乙方按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应配备的专业的技术工种及数量在专用条款中列明。4、甲方工作4.1在乙方施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壹份双方已履行签字手续的专项技术交底壹份。4.2乙方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发包人要及时予以指导。4.3履行对乙方所干工作内容的检查职责。4.4履行施工中需要向业主、监理、当地有关主管及非主管部门的协调职责。4.5履行施工中所需材料及需要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的及时进场工作。4.6履行施工中各工种及劳务作业对间相互配合的协调工作。-6-4.7甲方提供大型设备,其他小型机械、工具及劳保用品均由乙方承担。4.8甲方为乙方进场人员安排并划定专门的生活区。5、乙方工作5.1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及甲方要求的有关标准完成所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因不服从管理或不按照有关标准施工而对工程管理照成的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罚。5.2严格遵守甲方对整个工程管理制定的规章制度。5.3全力配合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监督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5.4如有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人员与第三方队伍配合,保证第三方施工的顺利进行。5.5施工期间,做好其承包范围内工作面垃圾、杂物的清理。并负责做好本合同约定应配合做好的工作。三、施工组织和工期1、进场计划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甲方的要求,将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力、各工种技术人员及数量组织进场。2、进度控制计划乙方应按照甲方及本合同约定的节点控制计划要求,组织好各节点的施工生产,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原计划时要做以合理调整,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若因工程整体进度需要,由甲方提出特殊时期的特殊赶工要求,乙方应全力给予配合,以确保工程的整体施工进度。3、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或因乙方生产存在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需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待甲方对所提处理意见的整改效果满意后,再以书面形式下发复工指令。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待乙方整改后未及时下发复工令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若在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仍不听指令组织施工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7-4、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主工长确认,工期相应顺延。4.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4.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3不可抗力;4.4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5、工程竣工5.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项目经理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5.2因乙方原因(包括工种配备不齐全、劳力组织不及时、施工中多次因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导致暂停施工、与其他队伍配合不力、不能按甲方指令及要求的管理制度组织生产等)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项目经理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5.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质量与检验1、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检查和返工1.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经理、主工长及现场管理人员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检验。1.2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规范的部分,甲方管理人员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达不到要求,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在结算单中写明),工期不予顺延,且乙方还应接受甲方给予的处罚。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然后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并由甲方组织报建设单位验收,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管理人员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8-3、重新验收若应建设单位的要求,需要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由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追要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在结算单中写明)。五、安全施工1、安全施工与检查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1.2乙方应就进场当日为其作业人员配备所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教育其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1.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教育制度,由安全责任人在甲方编制的安全教育文件及交底文件签字后,组织对其人员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1.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由其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其队伍的全员教育,并配合落实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措施。1.5乙方应遵循不安全、不生产的作业原则,当其作业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拒绝进一步施工,并在1小时内上报甲方有关负责人,待隐患消除后再进行下一步的施工。1.6乙方还应管理好其人员不因任何原因出现滋意闹事、打架斗殴现象,并教育其作业人员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全力配合其他承包单位的工作。2、事故处理2.1若因乙方原因(如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没有为其人员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没有对甲方下发的交底教育文件进行落实、没有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停止施工及上报甲方、没有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甲方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没有管理好其人员导致出现打架斗殴或滋意闹事现象等)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接受甲方的处罚。2.2若因第三方原因致使乙方人员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则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事故原因的追查工作,待原因查清后由责任方负责承担发生的费用。2.3若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9-2.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以做好现场保护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六、劳力进场与保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劳力的进场及人员的保证工作,特别是节假日的劳力保证。双方可就劳力的用量和进场时间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若因乙方组织不力或不按甲方需求计划保证劳力的及时进场及到位,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顺延工期。七、合同单价与支付1、合同单价由甲乙双方依据协商在协议书中约定。2、合同单价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3、每月20日为甲乙双方结算日,甲乙双方按现场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定,经双方认可后计算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款,履行甲方制定的签字手续,然后交甲方财务。4、工程款支付办法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再另行约定。八、工程变更因建设单位设计原因造成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有变动(包括增、减),双方在专用条款中专门约定。因技术核定引起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有变动(包括增、减),双方在专用条款中专门约定。由于现场签证引起的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有变动(包括增、减),双方在专用条款中专门约定。九、竣工验收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甲方组织,会同建设及主管单位进行验收,乙方应全力配合验收工作,为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十、质量保修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其承包的工程内容进行保修,并承担相应的质保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质保期内的保修及超出质保期后的维修。2、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0-3.1质量保修内容及范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