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事前规划落实管理程序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在香江华廷一期工程中,项目监理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根据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工(2004)458号文《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机构严格做到:遵循科学依据,就是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落实《条例》和《通知》的要求;狠抓工作重点,就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明确安全监管要点及监管措施;坚持程序控制,就是坚持流程控制,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换句话说,机构坚持做到:做好事前规划,包括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监管规划等;落实管理程序,包括安全监管流程、方案审批流程、检查验收流程及现场巡视检查等。一、工程概况及施工特点1、工程概况本工程共13幢,公建配套3幢,共22万M2,我公司现监理的工程为7#、8#、18#、22#房。每房号及房号间均有地下室,总平面示意如右图。地基土质为黄色-灰黄色粉质粘土层,可塑-硬塑状态,地下水渗透性较差,水量不大。7#、8#、22#房基础为桩基,预应力管桩型号为PHC-500(100)A-C80-15,且为多节桩,设计桩顶标高为-4.75m,18#房为天然地基,主体为钢筋砼框架剪力墙结构,外墙装饰为白色面砖,南立面造型均较复杂,有阳台、空调板、装饰线条等。7#、8#房共33层,檐口高度为106.05m,18#、22#房共18层,檐口高度为59.95m。2、施工特点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监理人员应清楚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包括工程本身特点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此基础上,机构可分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制定合适的安全监管规划,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特点有:按建设单位的总体安排,本工程总工期为2年,2004年12月开始打桩,至2006年12月结束,不同季节,作业环境不同,影响安全因素也有所不同,安全监管要求也应不同。7#、8#、18#、22#房分别由四家施工单位施工,各施工单位管理水平高低不一,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控制能力也不一样,这给安全监管带来不便。在安全监管过程中,不同施工单位,应采取不同的安全监管举措,对管理水平低的施工单位须加强监督检查。从总平面示意图中可看出,本工程不仅有地上建筑物,还有地下车库,如全面展开施工,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存在难度。如建筑物和地下车库先后分开施工,工程工期难以保证。无论如何,在施工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交叉作业,无形中增加施工安全控制的难度,也增加了安全监管的难度。18#、22#房檐口高度为59.95m,为高层建筑,7#、8#房檐口高度为106.05m,为超高层建筑,外围护脚手采用常规落地脚手架已不可能,施工单位分别采用悬挑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全风险较大,安全监管的难度也较大。本工程分别为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安装、吊重、运行及拆除均存在较大的施工安全风险,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应加强管理。7#、8#、18#、22#房地下车库平面示意图其它房号22#房18#房8#房7#房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其它房号怀德南路长江路2本工程为群体工程,四家总承包单位同时进场,其均有钢筋、模板、砼、砌筑、粉刷、水电等专业工种,大部分存在交叉作业,尤其在装饰阶段专业工种更多,交叉作业也更多,为此,安全监管的难度较大。二、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依据机构履行监理安全责任,除掌握施工特点外,还须掌握工作依据,包括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及其具体要求。在本工程安全监管过程中,总监在组织编写监理规划前,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等关于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有关要求,掌握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所承担的监理安全责任。同时,总监及时召开机构内部会议,督促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监管要求。通过不断学习,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管知识有更清楚地认识。总监将相关要求进行汇总,印发给各监理人员,便于对照执行。其主要内容如下:1、法律依据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其中涉及监理单位和执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分别为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第七章第五十八条。①本《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要求监理单位做到:A对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B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C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承担监理安全责任。②本《条例》第七章第五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A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B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停施工的;C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D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③本《条例》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等。⑵《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①严格对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审查办法》。②监理单位在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后,及时提出监理审查意见。③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签发书面监理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报告。2、技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较多,主要有:⑴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⑷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⑸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⑹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3⑺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⑻其它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上法律依据和技术依据均写进监理规划的相应章节中,便于指导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能按其要求实施安全监管,履行监理安全责任。三、安全文明施工的风险分析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应该结合工程本身特点和施工技术措施,对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分析,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总监组织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明确施工安全特点和监管内容,并提出相应的监管措施,公司总师办专家组安全方面专家对此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总监根据其内容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交底,便于施工单位了解机构的安全监管要求。其具体内容如下表:履行监理安全责任要点及监管措施安全监管项目施工安全特点安全监管内容监管措施安全体系审查1、施工单位多且杂1、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2、审查施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3、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A、B、C证及数量1、审查开工报审文件2、对照检查,防止空挂施工临时用电1、用电线路复杂2、平面布置需调整1、变压器、总箱、总线布置,各房号总箱、总线、分箱、支线布置,用电容量验算,线路敷设,电缆器材质量,平面布置图等2、漏(断)电保护装置,接零(地)保护装置,漏电试跳记录等3、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现场办公、生活与施工用电线路分开,大型施工机械专用线路等1、审查临时用电方案2、检查用电线路敷设3、检查施工安全台帐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基坑边坡支护1、基坑深达4.75m2、边坡土质较差1、土体稳定性验算,边坡支护方式的确定(配图),组织专家讨论等2、边坡土质渗水性能,地表水排除等3、锚杆抗锚力验算等1、审查边坡支护方案2、巡视检查,查找隐患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承重脚手搭设1、底层层高大2、钢筋砼结构1、承重脚手架搭拆单位资质和搭拆人员岗位资格、数量等2、脚手架支承点承载验算,脚手架稳定性验算(抗剪、抗滑、抗挠曲、抗倾覆、压杆稳定性等),钢管、扣件质量等3、脚手架搭拆方法及具体要求(配图),验收使用(可与质量验收同步)等1、审查模板施工方案2、与模板工程同步验收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悬挑脚手搭设1、高层建筑2、落地脚手不可行3、防风防雷1、悬挑脚手架搭拆单位资质和搭拆人员岗位资格、数量等2、悬挑构件承载验算,脚手架稳定性验算(抗剪、抗滑、抗挠曲、抗倾覆、压杆稳定性等),槽钢、钢管、扣件质量等3、悬挑脚手架搭拆方法及具体要求(配图),防雷接地,抗风侧压力验算等4、分层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脚手架上严禁集中堆载等1、审查脚手搭拆方案2、分层验收,巡视检查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整体提升脚手1、高层建筑2、落地脚手不可行3、防风防雷1、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拆单位资质和安拆人员岗位资格、数量等2、脚手架设计计算书,安装后检测合格挂牌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3、整体提升式脚手架安拆方法及具体要求(配图),防雷接地,日常维修等4、升降前后检查,升降后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脚手架上严禁集中堆载1、审查脚手安拆方案2、检查验收,巡视检查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楼层卸料平台1、高层建筑2、防风防雷1、拉索强度验算、支撑点抗剪力验算等2、卸料平台搭拆方法(配图)、限载标志等1、审查卸料平台搭拆方案2、检查验收,巡视检查施工电梯塔吊1、高层建筑2、防风防雷1、施工电梯、塔吊安拆单位资质和安拆人员岗位资格、数量等2、基础承载验算,安装后检测合格挂牌使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3、施工电梯、塔吊安拆方案及具体要求(配图),防雷接地,限位、防坠、限吊装置等4、施工电梯、塔吊使用规则、规程挂牌,日常维修等1、审查脚手搭拆方案2、检查验收,巡视检查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小型施工机械1、用电线路,用电保护(外壳保护),防护设施等2、小型施工机械运行状态检查等1、巡视检查2、通知整改,并复查临边洞口防护1、基坑边口、楼层沿口、电梯井口、楼梯边口等垂直防护栏2、预留洞口、电梯井道等水平防护栏3、现场通道、进出口、施工机械等水平、垂直防护棚1、审查施工技术措施2、现场巡视检查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现场文明施工1、施工场地硬化,施工便道通畅,排水沟转通,污水经沉淀排放等2、材料分类堆放:块材成垛,散料成仓,长料上架等3、生活区、办公区、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施工区分开等1、审查施工技术措施2、现场巡视检查3、签发监理文件,督促问题整改,并复查四、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划4要做好安全监管工作,首先要做好规划和计划。在本工程中,为切实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总监根据PDCA理论,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人员和公司总师办专家组安全方面专家,就如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讨论,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通过讨论,机构对如何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有清楚认识,并把相关内容写进监理规划。具体内容包括:安全监管机构、安全监管流程、安全监管要点、安全监管手段、安全监管实施和安全监管资料等六个方面。在本节,仅简单叙述其一般要求,在实际安全监管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中,总监根据其内容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交底,便于施工单位了解监理的安全监管要求。1、安全监管机构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和施工单位采取的施工技术措施,总监按照《条例》和《通知》要求,并结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明确机构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各人员的岗位分工及其职责,具体情况如下:⑴监理人员安全监管岗位分工监理人员安全监管岗位分工⑵监理人员安全监管职责在本工程中,我们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