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发稿时间:2009-11-4阅读次数:1305)关于2009年无锡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锡建总[2009]200号各市(县)、区建设局,各质监站、审图机构:为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并切实做好今年建设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迎检准备,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09]89号)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市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锡建总[2009]67号)文件,明确了检查内容、范围、检查时间和要求,今年8月—9月在全市各市(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建设局又组织了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本次检查主要对各市(县)、区城镇以上200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在建、竣工的居住、公共建筑项目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抽查。重点抽查了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实体中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行为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同时,对两市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督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价。此次共抽查民用建筑项目单项工程46项,建筑面积81.54万平方米,其中在建项目单项工程24项,建筑面积51.56万平方米;竣工项目单项工程22项,建筑面积29.98万平方米。抽查项目涵盖商品住宅、拆迁安置房、公共建筑,其中商品住宅16项(竣工和在建项目各8项)、农民拆迁安置房13项(竣工项目6项,在建项目7项)、公共建筑17项(竣工项目8项,在建项目9项)。从46项工程项目检查情况看,经检查合格项目7项(占15.2%),同比下降23.8个百分点;基本合格项目25项(占54.4%),同比提高26.4个百分点;不合格项目14项(占30.4%),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从总体检查情况来看,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推进有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具体表现在:1、领导重视,建筑节能目标明确。各市(县)、区政府对建筑节能工作十分重视,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了行之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强化了监管,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实际的进展。如新区今年3月份专门召开全区安置房建筑节能推进会,会议要求建立安居房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并将安居房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本地区GDP能耗下降的考核目标体系。新区在今年5月还召开全区建筑节能务虚会,下达了2009年全区各街道、园区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书。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行为比较规范。所查的46项工程,大多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建筑节能意识比较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能按照各自责任和义务,较好地执行建筑节能工作,质量行为比较规范。各级各相关部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为抓手,从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协调与衔接,严把节能设计施工图专项审查关和现场质监关,不断完善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机制,加大了建筑节能在建设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力度。3、加强培训,建筑节能意识有了较大地增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多次举行建筑节能培训,对建设企业项目经理、设计人员、监理工程师及各方建设主体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在市质量监督网上开设建筑节能专项宣传栏;滨湖区还强化对各镇、街道等基层块面的指导服务,召集乡镇、街道建设办、安置办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聘请专家专题讲解建筑节能知识,将建筑节能知识和技术灌输到各基层管理部门,提高了各方责任主体建筑节能的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工程建筑节能设计深度不够。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工程节能设计的深度不够,部分项目节能设计专篇、报审表和节能计算书不一致,部分项目节能计算书不完整,热工计算不规范。大部分工程缺电气、给排水专业节能专篇设计,计算书未考虑建筑节能修正系数。(二)部分建设单位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或取消节能措施。有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随意变更建筑节能设计。有的建设单位擅自取消建筑节能措施,如江阴市五云桥二期拆迁安置定销房2、3号房;新区的欧典家园三期农居房工程13号房;锡山区的新湖园安置小区一期19号房。有的擅自改变中空玻璃厚度,无设计变更,无施工图审查。部分建设单位提供不出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章的施工图纸,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也不规范。(三)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不符合监理规范要求。在监理方面,部分项目无监理细则或监理细则不完善,工程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针对性差,达不到控制建筑节能质量的目的。对部分建设单位违规进行节能措施变更行为未发出停工通知等有力的监理措施。部分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施工质量有明显缺陷的工序报验收把关不严,对原材料进场复检普遍把关不严。有的监理单位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不规范,有的监理资料不全。(四)部分工程建筑节能施工不到位。在施工方面,部分施工单位无节能专项施工方案,无节能示范样板墙,部分外墙外保温的用材和厚度、外窗型材和玻璃未按图施工到位,遮阳设施部分未实施到位,节能原材料及构配件进场普遍复检批次不足,部分节能原材料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外墙外保温砂浆现场施工厚度普遍不均,部分隐蔽工程鉴证手续不完整。(五)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根据《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建科[2008]116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施工、销售现场张贴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经检查发现,几乎所有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进行建筑节能信息公示。部分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均未按省政府规定载明节能措施。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参建各方要对本次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省建设厅组织的建筑节能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加强督促检查。1、对本次检查的不合格项目予以全市通报,涉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记入工程、勘察设计诚信档案。2、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对此本市检查、省建设厅考核的不合格项目责任单位和擅自取消建筑节能措施的三个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不合格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就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书面情况说明。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整改结果、处罚情况及说明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3、市质监站严格按有关法规要求,对市区不合格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理结果于2009年11月20日前报市建设局总工程师办公室。4、此次整改针对在安置房建设中的违规行为,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监站按照管理权限应从严处理,杜绝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次发生。(二)要进一步提高对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提高各责任主体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使建筑节能标准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三)要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的要求,加强与发改、财政、规划、房管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建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和既有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从项目立项和方案审批源头上把好建筑节能关,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放大示范项目的作用,强化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对建筑节能统计上报重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把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审查关,提高对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审查深度的要求,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强化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督,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把好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关,确保新建建筑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四)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对建筑节能实体质量的重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建筑节能设计文件,降低节能设计和施工标准。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规定,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的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深度要求。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施工中特别要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节能标准规定。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符合建筑节能质量控制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建筑节能质量控制点、质量要求、验收程序以及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旁站监理方案等,确保各项建筑节能措施落实到位。附件:1、2009年无锡市民用建筑节能检查项目情况表2、《关于2009年全省建筑节能考核评价工作的通报》苏建函科(2009)645号无锡市建设局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附件一:2009年无锡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项目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类型(居住/公建)建筑规模(万平方米)存在主要问题检查结果备注宜兴市1宜兴紫薇苑二期5#房安置房(五层)0.45(1)商品房两书未载明能耗、节能措施(2)验收监督纪录不齐全(3)电气不符合节能专项设计要求,指标参数不全(4)热工计算书未考虑材料修正系数基本合格07年竣工2今日星城F区3#六层居住0.3224(1)商品房两书未载明能耗,节能措施(2)05.10.20审查发证,节能设计不完善,无专项审查基本合格05年设计07.6竣工3报业大厦公建(18层)1.9274本建筑未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基本合格05.5月出图、05.7月审查发证、05.7.1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执行4清溪雅苑7#住宅(安置房)0.3(1)电气专业无节能专篇(2)部分照明功率密度值(LPD)超标(3)水专业缺太阳能设计专篇,未注明采用节水型产品(4)节能材料未经检测合格投入使用(已送检)(5)门窗洞口网格布未转折包,窗侧未做保温度基本合格08.8.27审查发证5景和人家9#住宅0.7(1)体形系数0.29错误,实际大于0.38,外窗外墙不符合标准(2)施工现场门窗擅自变更原设计4+12A+4塑钢窗改为普通铝合窗5+9A+5(3)缺太阳能热水系统专篇(4)照明节能设不到位不合格6宜兴产品质监检验所公建(五层)0.8592(1)外墙采用30厚工人胶粉聚苯颗粒,变更为25厚,未经审图中心审查,计算未考虑修正系数(2)low-e玻璃的遮阳参数施工图未注明(3)low-e玻璃未经检测(4)外保温系统无型式检验报告(5)现场未留滞保温浆料的同条件试件基本合格新区1新安花园安置房二期工程十六标段G2#住宅(18层)0.8337(1)计算书太简单,未考虑修正系数(2)外窗5+12A+5变更为5+9A+5未经审图中心审查基本合格08.2.27审查发证2无锡东方豪庭商住小区7#住宅(18层)1.3199(1)节能资料不全,计算书未提供(2)外墙、外窗变更较多较乱,未经审图机构审查(3)无法填表判定不合格3新安中学新建工程综合楼公建3.6(1)未提供计算书(2)外遮阳无做法,窗气密性等级不达标(3)南窗K=3.02.8不达标,未审查出(4)设备专业无法填表判定基本合格07.4出图08.4.25审查合格4欧典家园三期农居房工程13#住宅0.2501(1)外窗、屋顶计算书满足,图纸设计、审查均不满足,现场甲方再变更,未经审查,不满足(2)照明节能依据不全(3)屋面计算40厚XPS板,图纸30.35厚,两种(4)外窗计算书塑钢窗图纸断热铝合金中空窗,现场施工普遍5+6A+5窗,建设方出变更指令不合格5长江国际花园二期B3住宅(28层)1.5103(1)照明节能指标不全(2)应急灯强制点亮未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