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当前公路工程监理的一些热点问题我谈公路工程监理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工程量大、投资高,因而对其影响因素很多,管理起来也比较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对于工程监理的三要素(即三控制),从辨证的角度讲是相互对立,而又相互统一的整体,是环环相扣的。三者之间质量是核心,进度要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费用又为质量和进度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之中,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组织协调则是三控制、两管理得以顺利实施的手段和措施。总之,公路工程是一个整体,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质是围绕合同管理进行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在实践运用中的的补充和修改,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监理管理模式已基本形成,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2根据《建筑法》规定,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作为强制性制度,已经成为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我们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一、目前监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实行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来,我国监理队伍的相应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从整体素质而言,仍然还不能适应监理市场的需要。目前的监理市场现状是工程任务多、从业人员少,监理人员随着建设节奏的加快而急剧扩充,在整体扩充过程中,应该说只是量的扩充。一方面现有的监理从业人员,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是从不同的专业转换而来,多数来自公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管理部门、大专院校和其他行业相关单位的转行或退休的监理人员。他们文化层次高低差别大,学历相差悬殊,且文化水平偏低;有高级工程师,也有刚走出校门的毕业生。一些是从施工单位退下来年龄偏大的工程技术人员,有实践经验,但知识老化,且理论较欠缺;另一些是刚从各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实践经验较差。监理单位人员来源渠道多,社会阅历以及知识结构不等,其智能结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能完全适应监理工作的人员不多;部分由从事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科研、施工等行业经过短期培训和行业考试取得从业资格的,这些人在某个专业领域可以称得上具有技术特长的专家,但对于需要既有专业之长,同时3又要懂法律法规,懂经济合同,懂管理,会协调的复合型人才的监理工作来说,就略显不足。实践证明,行业培训和考试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如何由单一知识型人才转化为复合型人才,如何跟上或超前于建筑市场的发展,这是目前监理行业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工程监理酬金偏低,监理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这也是造成目前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监理单位以低价接到任务以后,一是难以保证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因而造成工程项目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偏少、素质偏低;二是难以保证配备必备的检测仪器、设备,这些造成建设监理工作不到位,使监理单位的信誉严重受损。更加严重的是一些素质低的监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承包商,极大地损害了监理行业的声誉。由于监理人员工作环境较差,并且监理人员的社会评价度、认可度也不高,加上工资待遇不高这是很多人不选择或逐步退出监理行业的原因;也使得监理企业难以留住有各种技术专长的高素质人才。目前虽然建设部已编制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交通部也于2005年6月出台了《交通部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文),都对工程监理费费率进行了上调,但是在实际工程项目监理招标过程中,并未相应地提高监理的取费,监理取费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4监理行业是新时代的朝阳行业,我国强调在新时期大力发展服务业。无论从市场、从政策上监理行业都有着良好的机遇。监理工程师未来的前景应是有较高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的精英阶层,当然市场的要求也是这些工程师必须有较高的素质。二、如何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之探讨我们认为包括工程安全在内的监理责任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法律的规定,2006年建设部出台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明确了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的责任,《意见》的颁布和实施,安全监理及其责任已正式成为了监理工作一项职责。二是来源于业主与监理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2006年交通部颁布了新的监理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也增加了关于安全监理的有关内容。从现实和发展趋势来看,监理责任范围逐步扩大,程度逐步加深。如何做好今后安全监理工作,已经成为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因此,监理企业必须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首先,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质量隐患往往导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为质量事故埋下祸根。安全监理工5作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与质量、进度、投资等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项目目标体系,从某种角度上讲控制质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不能说监理企业有控制工程质量之权,却无因过错而承担质量事故之责。其次,从一些工程监理实际情况看,已经出现业主与监理企业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提出实施除质量、进度、投资之外的工程安全控制,这也反映了交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需要。最后,现实中公路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有责任也有义务,为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贡献尽力。因此,现实需要就是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追求的目标。《意见》和《监理规范》规定的安全监理责任,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明确了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同时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如何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开展监理工作。近十几年来,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即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和D-B总承包,即设计-建造总承包)在国际工程中发6展十分迅速,到2006年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造的工程已超过45%。2003年3月以来,建设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文),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规定凡是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在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文件的出台,为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指明了方向。此后建设部又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多次召开经验交流及研讨会,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工程总承包推进力度。从此,我国工程总承包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6年交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702号文),提出为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设计和施工质量,节约资源,控制工程造价,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经研究,交通部决定在河北、广东、福建、陕西、北京五个省(市)先行开展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试点工作。监理企业如何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开展监理工作将成为关注的热点。据我们分析,监理企业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可开展两方面的工作。7(一)开展项目管理业务项目管理也称管理咨询,是业主聘请代替业主来进行工程管理的公司,在国际上比较流行,这种公司叫管理公司,我们作为监理公司来看,监理型企业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有其特有的优势,可能还能成为难得的发展项目管理市场的市场机会。监理企业从事项目管理业务与设计和工程公司相比有无法比拟的优势:1.监理企业在现场施工管理与组织上经验非富。监理企业常年从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虽然约束了监理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发展,但却夯实了监理企业在现场管理上的经验,尤其是在质量、标准规范上的把握能力上,监理企业远比设计和工程公司有经验。2.监理企业人员的现场经验,远远优于设计和工程公司。设计和工程公司实施总承包,也就十多年,基本与监理的推广是同步的,监理企业的人员本身就有丰富的施工或施工管理经验,而设计院在未承担总承包业务前,基本没有施工管理方面的经验。现场管理工作是监理企业中的主流业务,而在设计单位,施工管理永远是非主流的业务。3.在现场管理上,在质量管理上,业主更倾向于信任监理企业的人员,而不是工程公司的人员。但是,监理企业由于一直被定位于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因此,在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时,也有一些实际的困难:81.人力资源。监理企业的人员基本以从事施工型工作为主,对施工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的经验多,但结构比较单一,缺少设计管理与控制、采购与采购管理、项目管理与控制方面的人才。2.被约束在施工现场,业务面比较单一,对项目管理技术的应用较少;虽然大型项目基本都有监理企业的身影,监理企业的项目业绩也很多,但这并不能掩盖监理企业的工作经验基本是施工管理型的这一现实,直接从事项目管理有较大困难。3.企业规模小,人力资源较单一,偏向于施工管理型,基本类同于工程公司中的施工管理部门。监理企业不同于设计和工程公司,设计和工程公司少则上百人,多则2-3千人,但大型的监理企业也就是上百人,人力资源的基数过小,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更少,特别是核心管理人员稀缺。从上述的分析,在总承包项目中,监理企业通过适当的调整,完全可以从中找到发挥自身优势、开展项目管理服务的机会,而不必与总承包单位直接进行竞争。无论如何,市场机会已经展现,但监理企业自身的调整与提升,尽快突破自身的缺陷与限制,却是刻不容缓的。要发展为项目管理服务型的公司,必须具备整体的项目管理规划能力,设计协调能力,施工管理与组织能力,费用控制能力和变更管理与控制能力并拥有专业的、专业配套高层次项目管理团队。(二)开展监理业务众所周知,监理制度被引入国内起,监理工作基本被定位于9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其监理职能中的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综合协调(即原来的“三控”、“两管”、“一协调”),真正被市场广泛接受,被监理企业熟练应用的,也是质量控制。因此,工程质量控制是关键,全过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根本。监理的基本性质是服务性、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监理工程师应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利用自己在工程建设方面的丰富知识、技能和经验,公平、公正地解决和处理问题,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独立性是监理单位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则。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监理单位不能成为施工单位质检员的角色,要重视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及变更),不能单纯靠质量验收去保证工程质量,那必将产生事倍功半的现象。只有从实践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得力措施,才能真正做到不充当施工单位质检员。此外,为适应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如何改进管理方式,加强对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和工期等的控制;监理单位如何配置专业及人员数量,完善抽检、抽查频率等;质量监督机构如何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质量检测与过程监督都是需要我研究的课题。四、今后监理企业发展的方向监理任务的完成是监理人员智力行为成果交付的过程,以监10理人员的知识、能力的发挥为成果的表现形式。影响监理服务质量的第一核心要素,就是人的要素,监理人员应是有技术、懂管理、精合同、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这是一种非常高标准的人才要求。如果把投入公路建设的人员进行层次划分,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