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现场安全监理制度为了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现场监理人员开展好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建立安全学习培训制度:(1)对公司新招聘、调入或转岗员工均要进行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2)建立日常安全学习制度,要求每位监理工程师都要自觉地学习安全知识,努力提高自身安全监理水平;(3)公司将根据现场需要选派人员参加广州市安全主任培训,一般每一个工点配备一名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主任;(4)学习的重点是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省市有关安全的制度和规定、安全技术标准等;2、严格审核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相关法规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审查程序:①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安全风险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在重要分项、分部工程开始实施前,在编制的施工方案中必须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批后,应填妥《报审表》(QC4-7.3-A2)连同专项施工方案报驻地监理部。②驻地监理部收到报审表后,由项目总监或委托的总监代表负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涉及本专业有关内容的技术可行性、可靠性以及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和签字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设计验算。签署具体意见,明确表达同意实施,或局部修改后同意实施,或退回重新编制;③审核完成后,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复核签字,项目监理部盖章。④如果需要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有关意见可以填写在《文件/施工方案审核单》(样式见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办法”中的附表),返回项目部进行修改后再报审;⑤在驻地监理部的审核除了特殊情况外必须在3日内完成;3、在《监理规划》中需要编制安全管理的内容;(1)为了驻地监理部更好地开展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满足管理资源和计划的要求,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监理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规划和编写;(2)驻地监理部编制的《项目监理规划》中应当包含安全监理方案,对安全管理的目标、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岗位职责等都要有具体的叙述,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列出风险清单,作出应对相应风险的对策、措施;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有关措施。(3)项目总监负责项目安全管理部分的编制,总监代表负责各工点的安全管理部分的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编制,在开工前完成;4、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每个驻地监理部都必须根据各自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对于施工安全风险较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由驻地监理部总监代表负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报总监审批实施;(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必须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具体、可靠的安全控制措施、方法和程序,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特点明确安全控制在各个层次、各阶段的要点、难点和控制标准;(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可以根据风险大小和控制的难度按分项、分部或专业分别编写,但必须要针对工程的具体特点列出安全风险控制点,并要针对项目的风险点制定监理应对措施;(5)编制工作必须在各项目实施前编制审批完成;5、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1)开工前安全检查①每个项目开始实施前,驻地监理部必须组织开工前安全检查;②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正式开工前,必须向驻地监理部提交如下资料:a.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b.经审批的项目开工报告c.政府安全监督书d.经审批的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方案e.项目监理和专职安全主任安全教育或培训合格证f.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件g.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测报告h.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③驻地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审核资料,必要时到现场核实,符合要求予以签认;(2)日常安全巡检①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巡检中要把安全作为一项必要内容进行检查,对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安全风险控点进行重点巡视;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部反应,必要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跟踪检查,严重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巡检情况要在监理日志上记录。③日常巡检要点:a.危险点(如基坑、爆破、塔吊、高支模等)的防护措施;b.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c.现场的安全标志;d.“三宝四口”和临边的防护;e.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f.施工现场的道路、围蔽、临时用电和文明施工;g.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行人、车辆等是否构成威胁;h.周边环境是否对本工地及人员构成威胁;i.现场材料堆放,危险品隔离等;j.现场消防器材及防火措施;k.已发通知要求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3)质量检查验收时同时检查安全①在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时同时进行安全检查,隐蔽验收时,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时,不许进行隐蔽工程施工;②在旁站过程中,除了进行质量方面的检查外,必须对现场的安全状况密切关注,发现有不安全状况或存在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改正,情况严重时立即要求暂停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进行施工;(4)监理例会前安全专项检查①在每次监理例会开始前,由负责安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现场的风险点进行检查,重点是已发通知整改项目的落实情况;②把安全管理的情况作为监理例会的一项专门议题汇报和检查,要求项目部进行专题汇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评价,提出安全管理的改进意见和要求;(5)现场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①根据各项目工地的具体情况和业主的要求,驻地监理部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一般每双周或每月组织一次;②安全大检查由驻地监理部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采用内业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两部分组成;③检查内容,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或结合其它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人员分别打分,汇总得分,对工地安全状况作出评价;④对于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归纳整理后以书面形式提交项目部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6)公司季度安全大检查①每个季度公司将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领导带队,各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参加,对监理部每个工点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②检查的重点是各驻地监理部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形成会议纪要,督促整改,对表现优异的给予奖励,并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7)其他专项安全检查;①建立季度性安全检查制度:即根据季节的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如广州地区春季霉雨季节空气湿度大,需要着重防霉、防潮、防漏电;夏季高温多雨多雷电,需要着重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秋冬季风干物噪,需要着重防火等;②建立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制度:节日前要进行安全意识(如麻痹思想、精力分散等)、防火、防盗、文明生产等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守纪律和安全生产检查等③其他专业性安全检查,如电气设备安全检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等,可以根据各工地的具体情况不定期举行;6、建立安全事项上报制度(1)对现场发生的轻微的安全事件和事故隐患,现场人员必须随时向工点负责人报告;(2)对现场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向工点负责人报告,工点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项目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由总监向业主、上级领导报告;(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在正确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工点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报告,项目总监接到报告后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司领导、业主报告,必要时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和政府管理部门上报。7、建立安全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度(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收集现场的安全信息,采用文字或数码相机等记录;(2)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3)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监理内容,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安全控制方法。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4)按照业主要求及时提交安全事故月报表;(5)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上级或业主报告,不得隐瞒;(6)对安全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7)收集施工工程中的有关信息,特别是重大和危险工序作业工程的资料,采用文字、数码相机的媒体载体记录,并整理保存;8、安全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对政府安全监督机构、总公司安全巡查队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中要求整改的内容,必须由驻地监理部总监或总监代表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跟踪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整改合格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回复。9、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监理的安全管理责任条款有: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