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我项目经理部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二、项目部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质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认真执行建设管理制度汇编精神和要求。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项目部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试验室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一、工程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项目部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三、在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都要填写设计变更联系单,经设计单位和监理和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四、如果设计变更的内容对建设规模、投资、工艺、质量、安全等方面影响较大的,报送监理办、项目办等相关主管部门核准。五、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修改图纸均需文字记录,纳入工程档案。岗位培训制度一、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实际、实用、实效”。做到需要和常态化。二、项目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有针对性的科学安排培训。职工应按时参加培训。三、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四、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工程技术复检制度技术复核是保障,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下列必须复核:一、放线、定位、基槽(坑)、标高、标深、消防间距、焊接、回填、试压、断面尺寸,全部要达标符合设计规范。二、设备招标、合格证、安装、调式、说明、修正、使用规范、技术参数、都要符合行业规范和仪器标定,有关附件必须齐全。三、预制构件、预埋件、预留孔、砂浆配合比(作为计量资料)要符合标准。四、关系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项目。技术复核后,施工员应立即填写复核记录和自复意见,关键部位要拍照,报监理(建设)单位复核认可、要经分管副总核实。技术交底制度一、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结构施工前,项目部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二、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及施工管理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性的施工问题,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控制要点、采用技术文件、检测要求以及安全技术要点。三、施工员对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采用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法要点,技术措施要点,质量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点。四、班组长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操作部位,明确各部位的操作要点,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及岗位职责。五、各级技术交底以口头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参加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技术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二、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技术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三、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工程质量“三检”制度一、自检: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二、互检: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三、专检: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一、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班组长参加验收评定,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者应予返工。二、分部工程完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质检员进行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根据资料给予评定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可分层段)经项目部验收评定后,验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评定。四、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后,由项目部将全套工程技术文件上报相关部门审核,核定工程质量自评等级,总工程师审定并签章后报监理(建设)单位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