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及证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是否及时到达施工单位,是能否实施有效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种证件是施工单位的生产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文件(施工许可证、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等);3、上级适时发放的安全生产文件;4、企业法人(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员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考核合格证;5、专业施工队伍资质及专业人员证件(复印件);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7、现场工作人员花名册。二、施工现场安全产管理制度生产规章制度是施工单位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依据生产过程的客观需要和实践经验总结而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的总和。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安全技术措施制度;(7)安全生产自我评价制度;(8)、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9)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0)、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1)、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4)伤亡事故管理制度;(15)、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16)、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2、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施工现场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必须和安全目标相挂钩,通过层层分解的办法落实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的经济承包协议书;3、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项目部与各部门、各作业队、各班组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4、项目部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及考核记录。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师规划和指导施工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环境、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情况,在防护、技术、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相关部门会签,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分别审批,并签名后方可实施。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含工程概况表);2、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五、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主要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由技术人员实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安全员负责交底监督。主要内容:1、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屋面工程;4、装饰工程;5、门窗工程;6、脚手架工程;7、临时用电工程;8、垂直运输机械的拆装使用;9、施工机具的安装使用;10、水暖、通风工程;11、电气安装工程;12、临时设施工程;13、其他工程。六、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种隐患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1、项目部应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部分)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查;2、安全检查记录应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按“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附上评分表;4、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均应在检查记录表中反映;5、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企业检查的有关资料(事故隐患通知书、整改回执等)应附入本档案内。七、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职工进行普遍的、深入全面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包括: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登记表应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时间和受教育者照片、身份证号码、本人签字);2、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3、变换工种教育登记表;4、全员安全知识考试卷;5、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记录表;6、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8、项目部急救人员年度培训记录表。八、班组安全活动作业班组是最基本的施工单位,也是落实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载体,班组的安全活动至关重要。其主要活动包括:1、班组上岗安全教育、上岗检查和上岗交底记录;2、班组所开展安全活动的有关材料。九、工伤事故管理工伤事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反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状态、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月报表;2、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表;3、伤亡事故档案。十、文明施工文明施工主要是指工程建材实施阶段中,有序、规范、标准、整洁、科学的建设施工生产活动。其管理方面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日记;2、文明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表;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表。十一、安全标志及其它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起到形象醒目的警示作用,应按布置图设置;安全标志布置图应符合编制、审核、审批的程序。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2、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和漏电保护器等)允许使用相关证明;3、机械产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物料提升机、起重机、翻斗车、打桩机等)允许使用相关证明;4、现场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十二、各类设备设施验收、检测各类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测室为了使其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转和使用。施工现场各类设备设施的验收、检测应予以量化,验收、检测项目应齐全,数据应准确、真实。主要内容:1、施工现场简易工棚、办公用房验收记录;2、基坑支护验收记录;3、脚手架验收记录;4、模板工程验收记录;5、施工用电验收记录;6、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验收记录;7、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验收记录;8、塔吊验收记录;9、起重吊装验收记录;10、施工机具验收记录;11、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12、起重机械安全装置检测记录;13、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14、接地电阻检测记录;15、绝缘电阻检测记录;16、电工巡视维修记录;17、垂直运输机械交接班记录。一、安全部门的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3)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有关部门。4)推广总结先进经验,积极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能持续改进。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探索安全生产的规律。二、生产部门的职责合理组织生产,遵守施工顺序,将而安全所需的工序和资源排入计划。三、技术部门的职责按照有关标准和安全生产要求编制施工租住设计,提出相应的措施,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的改进和研究工作。四、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可靠,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按机械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安全运行。所供应的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品能确保质量。五、财务部门的职责按照规定提供实现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六、教育部门的职责讲安全生产教育列入培训计划,按工作需要组织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七、劳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好新员工上网前培训、换岗培训,并考核培训的效果,组织特殊工种的取证工作。八、卫生部门的职责定期对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发现有不适合现岗的员工要立即提出。要指导组织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有害程度,提出职业病防治和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九、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职责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由项目经理主持,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规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包括:1)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其安全职责应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如实,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博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2)施工单位安全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发现安全事故隐含,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3)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设施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看,检查安全标牌是否按规定设置,标识方法和内容是否正确完整;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应实行安全讲评。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4)作业人员安全职责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限产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人员应当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