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施工技术资料”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中是“施工资料”的一种,施工资料又是“工程资料”的一种。1什么叫“工程资料”:“资料管理规程”第二章术语2.0.1这样定义“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定义很概括。2工程资料的分类根据工程资料的性质、收集和整理单位的不同,共分五类。(1)基建文件(A类):分八个分项,五十六个子项。(2)监理资料(B类):分四个分项,十六个子项,四种表格。(3)施工资料(C类):分八个分项,三十三个子项,一百另五种表格(不含质量评定部分)。施工资料分项和子项分布表文件分项名称/代码号子项数/表格数文件分项名称/代码号子项数/表格数施工管理资料/C17/7施工记录/C53/19施工技术资料/C23/5施工试验记录/C67/43施工物资资料/C35/22施工验收资料/C74/5施工测量记录/C44/4质量评定资料10个分部若干分项施工资料(C类)总计:8个分项;33个子项;105种表格“施工资料”共有资料105种,资料类别有八类((1)施工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施工物质资料;(4)施工测量资料;(5)施工记录;(6)施工试验记录;(7)施工验收记录;(8)质量评定资料等。所涉及的范围有承包单位的管理机关;项目部;各分承包单位;物质供应单位、加工单位;测量部门;检测试验单位或部门;监理单位;监督机构等。这些单位或部门活动的结果都有文件或资料记录。它们或是指导性的,或是记载活动的状态,或是物质或工程的质量合格证据。由此可见,上述施工全过程所形成的文件或资料,通过收集汇编,形成的“工程资料”要耗费多少单位、多少部门、多少人的心血;才能完成交付一个合格工程,更高标准的优良工程更不用说了。可见“工程资料”是何等的重要。如果一个工程完成交付后,没有这些“工程资料”,有谁敢使用这工程?就“工程资料”的作用而言,可归纳为:(1)“工程资料”是过程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是对责任的澄清;(2)是工程维修、改建、扩建的主要依据;(3)信息的来源,提供可查阅、可利用性;(4)是评价工程质量(包括长城杯和鲁斑奖)、验收和移交的主要依据。3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3.1工程技术文件(1)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将需要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审批。(2)工程技术文件报审应有时限规定,施工和监理单位均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自的保送和审批工作。(3)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将有关设计文件按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确认,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正式施工。(4)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5)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6)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7)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A1监)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3.2技术交底记录(表C2-1)详见(十)3.3设计变更文件(1)图纸会审记录(表C2-2)1)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2)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3)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3.4设计变更通知单(表C2-3)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3.5工程洽商记录详见(十一)3.6北京对工程资料有关规定(1)各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的工程资料必须由城建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城建档案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2)工程资料采用分级管理,工程资料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保存时限进行保存。分级管理的含义:工程资料的分级管理是根据保存单位和时限由相应的单位进行保存和管理,具有两层含义。广义上,工程资料由工程资料的产生单位、批准单位或使用单位各自进行保存、管理和传递。各负其责,职责明确;狭义上,与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施工质量资料由施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监理、建设、城建档案馆保存证明其质量合格和重要的过程文件资料。对于工程物资资料则由供应单位、加工单位保存原始质量文件,现场只保存供应单位、加工单位出具的合格证明文件。分级管理明确了工程资料的质量责任和保存管理责任,大大减少了现场资料的繁多和凌乱,减少了使用频率较低的资料由多家保存带来的繁琐问题。(3)工程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由各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4)施工物资资料(C3)工程物资资料应进行分级管理,半成品供应单位或半成品加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所供物资或原材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单位则需收集、整理、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检验、试验文件。各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结果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资料管理和档案的规定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凡按规定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工程、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宜采用缩微品。4.术语:“工程资料”与“工程档案”的区别4.1工程资料EngineeringData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4.2基建文件CapitalConstructionData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4.3监理资料SupervisionData由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4.4施工资料ConstructionData由施工单位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4.5工程档案EngineeringArchives建设工程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的统称。根据以上各术语的定义,它们的关系可归纳为:(1)工程资料是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的总称。工程资料再细分就是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和施工资料。工程资料是由相关单位共同形成的。可表达为:工程资料=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资料名称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资料基建文件前期后期监理资料施工资料施工过程(2)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是一对(第一对)资料;工程档案是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另加竣工图);(3)基建文件和施工资料是第二对资料,基建文件是工程建设两头的工程资料;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中间的工程资料;注:关于“城建档案”定义:“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七)施工试验管理的基本内容施工试验是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的试验,施工试验记录应包括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试验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电子版试验数据),并得出试验结论。具体内容有:1施工试验记录1.1回填土(1)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由试验单位出具《土工击实试验报告》(表C6-4)。(2)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分段、分层(步)取样做《回填土试验报告》(表C6-5)。1.2钢筋连接(1)用于焊接、机诫连接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正式焊(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现场条件下进行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或机诫连接的施工。(3)钢筋焊接接头或焊接制品、机诫连接接头应按焊(连)接类型和验收批的划分进行质量验收并现场取样复试,钢筋连接验收批的划分及取样数量和必试项目见规程附录A。(4)承重结构工程中的钢筋连接接头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5)采用机诫连接接头形式施工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测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6)焊(连)接工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3砌筑砂浆(1)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见表C6-7。(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3)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4)应有单位工程《砌筑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见表C6-9。按同一类型、同一强度等级为一检验批统计,评定方法及合格标准如下: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2)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1.4混凝土(1)现场搅拌混凝土应有配合比申请单和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见表C6-10。(2)应有按规定留置的龄期为28天标养试块和相应数量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见表C6-11。冬施还应有受冻临界强度试块和转常温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3)抗渗混凝土、特种混凝土除2具备上述资料外应有专项试验报告,见C6-13。(4)应有单位工程《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统计、评定记录》见表C6-12,统计、评定方法及合格标准见附录A。(5)抗压强度试块、抗渗性能试块的留置数量及必试项目按附录A进行。(6)承重结构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应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7)结构由有不合格批混凝土组成的,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应有结构处理的相关资料;需要检测的,应有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并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8)潮湿环境、直接与水接触的混凝土工程和外部有供碱环境并处于潮湿环境的混凝土工程,应预防混凝土碱集料反应,并按有关规定执行,有相关检测报告。等等。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试验记录主要是地面回填土、装饰装修用砂浆和混凝土配合比强度抗渗资料等。1.6支护工程施工试验记录主要是锚杆现场抽样试验,锁定力试验报告;混凝土和砂浆有关试验报告等。其它还有:桩基(地基)工程施工试验记录,钢结构工程施工试验记录,木结构工程施工试验记录,幕墙工程施工试验记录,等等。